二十 心理宿命论(第3/3页)

12.我为之痛苦煎熬的诅咒是什么?不是别的,只是我不能得到幸福的爱情,这是现代社会中最大的不幸。从那浓荫掩映的爱情果园中放逐出来,我被迫在这尘世间游荡,我无法抑制我的强迫行为,致使我爱的人离我而去,就这样一直到我的生命走到终点。我为这不幸寻找一个名称,我发现这名称就包含在对重复性强迫行为的心理分析学解释之中,其定义就是:

……一个起源于无意识的不可控制的行为过程。在这种行为驱使下,主体故意将自己置于痛苦的境地,从而反复体验以往的某次经历,但又不记得这是过去已经发生的事情,相反,他强烈地认为这种境况完全决定于当下的环境。「引自J.赖普兰科和J.B.庞特利斯的《心理分析术语》,卡拉克图书出版社1988年版。」

13.心理分析学令人欣慰之处(如果能够如此乐观地说)在于,它认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富有意义的世界哲学不过是白痴讲述的一个毫无意义的故事而已(甚至否定意义本身包含意义)。然而意义从来不是无足轻重的:心理宿命论者的咒语微妙地用为了替代然后,从而确定一个失效的因果联系。我不是爱着克洛艾然后她离我而去,我爱着克洛艾是为了她离我而去。爱她这痛苦的故事就如一篇涂抹重写的手稿,在文字背后,还有另外一个故事早被书写了。从早期的岁月里,潜意识中就有一种模式已被仿造。孩子赶走了母亲,或母亲遗弃了孩子,如今孩子/男人重新创造了同样的剧本,演员虽已更换,但情节却依然未变,克洛艾穿上了另一个人穿过的衣服。为什么我竟然选择了她,不是因为她的笑靥,不是因为她活跃的思想,而是因为无意识,因为在这心灵的戏剧中,负责分配角色的导演从她身上发现了一种适合扮演母亲/婴儿剧本角色的性格。她会按照剧作家的要求,带着必须的毁坏和痛苦,适时离开舞台。

14.与希脂诸神的诅咒不同的是,心理宿命论至少承诺,它的诅咒可以被避免。只要自我在痛苦、挫伤、流血、穿刺之后还没有那么地被损毁,只要自我还能规划每一天,更不用说还能安排生活,那么本我是什么,自我也可以是什么。自我失去了所有的复原能力,惨遭飓风的吞噬,苦苦挣扎只是为了恢复基本的功能。如果我还有力气从床上爬起来,也许我能挪到诊所的病床上,在那里,如同俄狄浦斯到了科洛诺斯一样,我开始给自己的苦难一个了结。但是我没有能力集中必要的神志走出屋子,寻求帮助。我甚至不能与人交谈,也不能运用象征手法陈述此事。我无法让他人分担我的苦难,因此苦难肆意蹂躏着我。我蜷缩在珠上,窗帘拉上了,最轻微的响声,最微弱的光线都会激怒我。冰箱里的牛奶馊了,抽屉不能一下子打开,都会让我异常气恼。看着一切从我手中悄悄溜走,我得出结论:要重新获得至少是一定程度的控制力,惟一的方法就是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