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老秩序农场(第3/38页)

“那你跑到东岸就错了。”

“什么?”

“娱乐业全部集中在阳光明媚的黄金西岸。”乔治说。奥伯龙的右脚牢牢勾在左小腿上,拒绝对此做响应。乔治在书柜和抽屉里东翻西找、摸索了很多个口袋,一边猜想这种古老的欲望是怎么传到艾基伍德的。很奇怪年轻人怎么都会满怀希望,爱上这种日暮西山的行业。当他年轻时,那些最后的诗人都在大谈绝尘隐居、萤火虫纷纷飞向它们满是露水的林间幽谷时,二十一岁的男孩都踏上了诗人之路……最后他终于找到了想找的东西:一把礼品店的剑形拆信刀,镶有搪瓷珐琅,是他多年前在一栋废弃公寓里捡到的,后来被他磨得锋利无比。“进娱乐圈需要强大的野心,”他说,“还有动力,而且失败者甚众。”他把水倒进咖啡壶里。

“你怎么知道?”奥伯龙迅速回嘴,仿佛这种大人的智慧他以前就听过很多次了。

“因为,”乔治说,“我本身就不具备这些特质,而正因如此,我没有在那个领域失败,故得证。咖啡滤好了。”那男孩笑都不笑。乔治把咖啡壶放在一只三脚盘上,上面印有用宾州荷兰俚语写成的笑话。接着他取出装在铁盒里的饼干,大部分都碎掉了。他也从毛衣口袋里取出那块咖啡色的大麻砖。“要尝尝看吗?”他说着对奥伯龙亮出那块方砖,觉得自己丝毫没有不情愿,“我想这是最顶级的黎巴嫩货。”

“我不嗑药。”

“噢,啊哈。”

乔治算得精准,用他佛罗伦萨风格的拆信刀切下一小角,用刀尖将它叉起,丢进杯子里。他坐在那儿用刀搅拌着咖啡,看着他的表亲,奥伯龙以一种单纯的专注吹着他的咖啡。啊,像这样苍老又满头灰发真好,已经学会了不要求太多、也不要求太少。“所以,”他说,把刀子从咖啡里取出,发现那块大麻已几乎溶解了,“说说你的历史吧。”

奥伯龙一声不吭。

“快嘛,说来听听。”乔治渴切地稀里哗啦喝着芬芳的饮料,“说说家乡的消息。”

他花了不少力气问问题,但随着夜晚过去,奥伯龙确实说了些话、吐露了一些轶事。这对乔治而言已经足够。喝完他的加料咖啡后,他听奥伯龙道出了他整个人生,包括有趣的细节、古怪的联系、痛苦,甚至还有魔法。他发现自己看见了这位表亲封闭的心灵,就像从中剖开一枚蜷曲又有隔间的鹦鹉螺。

乔治·毛斯听说的事

他一大早就离开了艾基伍德,天还没亮就已经醒来,跟他计划的一样;他和母亲有同样的能力,可以自己希望何时醒来就何时醒来。他点燃一盏灯,还要再等一两个小时史墨基才会到地下室去发动发电机。他横膈膜附近有种发颤的紧绷感,仿佛有东西想挣脱或逃跑。他知道有句话叫“肚子里蝴蝶乱飞”,但他这种人向来对这种成语没反应。他曾经紧张,就像他也曾起鸡皮疙瘩或恐慌,他也曾不止一次兴奋难耐,但他始终以为这些都是他一个人的独特经验,从来不知道它们其实常见到都有了名字。基于这份无知,他写了一些关于这些奇异感觉的诗,把它们用打字机打出来。一穿好这身整齐的黑西装,他就小心翼翼地把那几页诗装进他的绿色帆布背包,此外还有他的其他衣服、他的牙刷,还有什么?一把古老的吉列刮胡刀、四块肥皂、一本《北风哥哥的秘密》,还有准备交给律师的遗嘱资料。

他穿过沉睡中的房子,严肃地假想这是自己最后一次这么做了,往后他就会踏上未知的旅程。事实上那房子似乎惴惴难安,在半梦半醒间翻来覆去,在他走过时惊讶地睁开眼睛。长廊上有种似水的寒光,虚拟房间和厅堂在黑暗中显得很真实。

“你好像没刮胡子。”奥伯龙走进厨房时,史墨基不甚确定地说,“要来点燕麦粥吗?”

“我不想放水把大家都吵醒。我恐怕没办法吃东西。”

史墨基还是继续弄那个烧柴的旧火炉。小时候,有件事始终让奥伯龙很惊奇:明明晚上才在家里看见爸爸上床睡觉,隔天早上又会看到他出现在学校的书桌前,仿佛史墨基会变身似的,再不然就是有两个他。有天早上他终于起得够早,来得及目睹父亲顶着一头乱发、穿着一件格子睡袍、准备起床到学校去,这时他感觉自己好像逮到了一个巫师。但其实史墨基向来自己做早餐。虽然那个亮晶晶的白色电磁炉已经像非自愿退休的骄傲老管家一样,在角落里冷冷地站了好多年都没人使用,虽然史墨基不擅长生火(一如很多事情他都不擅长),但他还是维持着这个习惯,他就只是得早点起床开工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