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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的确没有,丹弗斯夫人。”

“要是德温特夫人,肯定会选葡萄酒调味汁,夫人。”

“那就用葡萄酒调味汁吧。”我说。

“请原谅,我不该在你写信的时候打扰你,夫人。”

“一点也没打扰,”我说,“请别客气。”

“家里的信件中午送走,到时候罗伯特会去取你的信,并负责贴邮票,你只需在电话上通知他一声就行了。假如有紧急信函,他可以叫人立刻送到邮局去。”

“谢谢,丹弗斯夫人。”我说。我停了一会儿,可她没再说话,随后那一端“咔嗒”一声响,她把话筒挂上了。我也放下了话筒。我低头瞧瞧桌面,见墨台上放着现成的信纸。那个鸽笼式文件架凝视着我,上边贴的“待复信件”“庄园事务”和“杂务”诸标签似乎在责备我无所事事。那个从前坐在这个位子上的女主人可没有像我这般把时间白白浪费掉。她会抓起内线电话,雷厉风行、斩钉截铁地发号施令,用铅笔画掉自己不中意的菜目,而不是跟我一样只会说“是的,丹弗斯夫人”“当然,丹弗斯夫人”。她打完电话就开始写信,也许一口气要写五六封或者六七封回信,全用的是那种我非常熟悉的奇特斜体字。她撕下一页又一页光滑的白纸,纸用得很浪费,因为她写字时笔画特别长。在每封私信的底部,她都要签上自己的名字“丽贝卡”。那个高大、倾斜的字母R,跟旁边的字母在一起如鹤立鸡群。

我用手指敲着桌面。文件架上现在空荡荡的,既无待复的信件,我也不知道有什么该清算的账单。丹弗斯夫人说如有紧急信函,就给罗伯特打电话,由他派人送往邮局。不知丽贝卡都写过多少紧急信函,也不知信发往何处。也许是写给裁缝:“我的白缎子衣服星期二必须赶出来。”或者是写给她的理发师:“我下个星期五去做头发,我想跟安东尼先生约在三点钟。我要洗发、按摩、固定发形和修指甲。”不,写这种信太浪费时间,她只要让弗里思给伦敦挂个电话就行了。弗里思在电话中会这样说:“我这是代表德温特夫人讲话。”

我仍在一个劲儿地用指头弹桌子,想不出自己该给谁写信好。只认识一个范・霍珀夫人。我待在自己的家里,守在自己的桌旁,竟无事可做,只能给范夫人,一个自己所讨厌的、今生今世永不愿再见到的女人写信,想起来实在荒唐可笑。我把一页信纸移到跟前,操起一支笔尖明晃晃的细长钢笔写道:“亲爱的范・霍珀夫人……”我写写停停,非常吃力,在信中祝愿她旅途愉快,愿她的女儿身体健康,愿纽约的天气晴暖。我平生第一次发现自己的笔体竟是如此蹩脚难认,如此缺乏形体,既无个性又谈不上风格,甚至像出自未受过教育的人之手,完全是二流学校的劣等生写的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