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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需要什么东西吗,夫人?”他问。

“哦,弗里思,”我窘迫地说,“我到处都找不到火柴。”

他立刻取过一盒火柴交给我,同时把香烟也递了过来。我又感到一阵窘迫,因为我不会抽烟。

“不,事情是这样的。”我说,“我在藏书室里感到很冷,大概是刚从国外归来,觉得这儿的天气冷冰冰的,所以就想找火柴把壁炉生着。”

“藏书室里通常到下午才生火,夫人。”他说,“过去德温特夫人总是到起居室里,那儿生着很旺的火。当然,如果你想在藏书室也生上火,我可以吩咐人去办理。”

“哦,不,”我说,“我没有这个意思。我还是到起居室去吧。谢谢你,弗里思。”

“那里有信纸和笔墨,夫人,”他说,“当年,德温特夫人一用过早点就到那儿写信和打电话。你要是想跟丹弗斯夫人通话,那儿还有内线电话可供使用。”

“谢谢,弗里思。”我说。

我转身又进了大厅,嘴里哼着小调,装出一副充满自信的样子。我不能告诉他,我从没到起居室去过,昨天晚上迈克西姆没领我到那儿参观。我穿过大厅时,知道他正站在餐厅门口观望着我,认为自己必须要显得熟门熟路。大楼梯左侧有一扇门,我轻率地走了过去,心里暗暗祈祷,愿这扇门通向我的目的地。谁知近前把门一推,却发现是个堆放乱七八糟东西的杂物间,里面有一张用于修剪花枝的桌子,靠墙根放着几把柳条椅,另外还有两三件雨衣挂在一个衣架上。我大模大样地退了出来,目光掠过大厅,看见弗里思仍站在原处。我的一举一动都没逃过他的眼睛。

“夫人,你应该走楼梯这侧右边的那个门,”他说,“穿过客厅就可以到起居室。笔直通过那个带套间的客厅,然后朝左拐。”

“谢谢,弗里思。”我谦恭地说,再也不那么神气活现了。

我按照他的指点,穿过长长的客厅。这是一个漂亮、对称、惹人喜欢的厅堂,窗外是一直铺展向大海的草坪,我想这大概是一个供公众参观的地方,要是弗里思当讲解员,他肯定知道墙上那些画的历史以及屋内家具的制作年代。客厅的确很美,这我清楚,那些桌椅可能全是无价之宝,可尽管如此,我却不愿久留。我简直想象不来自己能坐到那些椅子上,站在那精雕细刻的壁炉前,或者把手中的书放到那些桌子上。这儿的气氛庄严肃穆,使人联想到博物馆的展室,展览柜前拦着绳子,房门旁的椅子上坐着一个身披斗篷、头戴帽子的门卫,活似法国城堡里的哨兵。我过了客厅,向左转弯,来到了自己尚未看到过的起居室。

看见那两条狗卧在起居室的火炉前,我心里感到高兴。小狗杰斯珀立刻摇着尾巴跑过来,用鼻子拱我的手心。老狗听见我走近,扬起了它的鼻子,瞎眼睛朝我这边凝视着,嗅了嗅空中的气味,发现我不是它期待的人,便咕噜一声把头扭开,又对着炉火出神去了。这就是它们的日常生活。它们跟弗里思一样,知道藏书室里下午才生火,所以凭着长期养成的习惯来到这起居室里取暖。不知为什么,还没走到窗前,我就猜出外边一定有石楠花丛。果不其然,敞开的窗户下密密匝匝排列着大簇大簇的石楠花,和我昨天黄昏时看到的一样,血红血红的,显得很俗丽,已经蔓延到了车道上。花丛中间有一片空地,宛如微型草坪,平平展展铺着一层苔藓。空地的中央,立着一尊吹笛的森林神裸体小雕塑。红艳艳的石楠花作为背景,而空地则像一个小舞台,森林神在上边舞蹈和表演。

这间房子跟藏书室不同,没有那种发霉的气味,没有古香古色但已经破旧的椅子,没有堆满杂志和报纸的桌子。藏书室的桌上总是堆放着杂志和报纸,那是长期形成的习惯,迈克西姆的父亲,或也许是他的祖父喜欢这样的摆设。

起居室里女人味十足,典雅而妩媚,每一样家具都是女主人精心挑选出来的。一把把椅子、一只只花瓶,乃至每一样小摆设都相映成趣,与她的性格相符合。仿佛她在布置这个房间时,拣自己最中意的,把曼德利的奇珍异宝一件件往怀里收,凭着可靠的直觉只拿顶好的,对二流货或者没有价值的东西置之不理,嘴里念叨着:“我要这个,还有那个……”家具的风格和制作年代清清楚楚,令人一目了然。因此,房间显得尽善尽美,使人赞叹和称奇。它不像对公众开放的客厅那般冷清、肃穆,而是荡漾着勃勃生气,似窗下那一簇簇的石楠花一样,光彩夺目,熠熠生辉。我还注意到,石楠花不满足于仅在窗外的小草坪上展露风姿,也钻进了这间屋子来。壁炉架上有它们艳丽的面孔,沙发茶几上的花瓶里有它们婀娜的身影,也可见它们亭亭玉立在金蜡台旁边的写字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