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小悦悦事件的15种反应的思考

2011年10月13日下午5时26分,一出惨剧发生在广东佛山南海黄岐广佛五金城。年仅两岁的女童小悦悦走在巷子里,被一辆面包车两次碾轧,几分钟后又被一辆小型货柜车碾过。对此,7分钟内18个路人冷漠经过,不管不理。5时33分,第19个经过的路人,一位捡垃圾的阿姨把小悦悦抱到路边,寻找其亲人,21日凌晨小悦悦已经抢救无效死亡。

我刚开始不知道这件事,10月21日看了学生的QQ签名和给我的留言,她说班里同学议论纷纷,她问我对此有何感受。我才晓得。看了视频,我觉得很恐惧,很痛心,很生气。中国到底怎么了?

一是,朱光潜说的中国的人心太坏,鲁迅说中国人麻木不仁,缺乏生命的关怀。二是,各顾自己,缺乏信仰。三是,害怕救人反被咬一口。四是,缺乏诚信,互不信任。五是,网络传媒的传播。以前也有这类事情,只是没有传得那么广和快,但这是最表面的,传媒只是观感,是传播工具。说到底还是人心太坏,打个110或120总可以吧?甚至那个捡垃圾的阿姨救人反而被说想出名,说这话的人连基本的人性观念都没有。所以我希望一是,依法惩治肇事者。二是,立法惩治反咬一口者或冤枉救人者。三是,从小加强生命关怀的教育。

简言之,一是,制度、文化、教育、人性都要建设,教师、学生以及其他公民都要做好自己;二是,要进行安全教育,因为视频中显示小悦悦似乎是横过马路。三是,问一下,你是否会成为第19个冷漠的路人?

网上和现实中对佛山发生的女童被多次碾压、18个路人冷漠的15种反应,归根结蒂,涉及人性教育、法制教育和施救教育问题。

其一,应该怎么救才不会惹祸上身?

一个大学生说:“我觉得如果我是第19个路人,首先我不会去碰那个受伤的小女孩。因为一是,车祸受伤的人骨折的可能非常大。如果你把她拖到马路边,或是抱着伤者去医院,都有可能在救人的同时,让伤者二度受伤,由骨折引起的内出血会导致伤者的生命更危急。本来你是好心救人,却……我觉得这点国人应该向某些外国人学习,尤其是发达国家的人的救人常识普遍会比国人高一些。现在国家也有很多教授或宣传急救常识的一些渠道,我们真的应该多些关注。二是,当然我的心里还是会有些保护自己的想法,尽量不去接触伤者,避免惹祸上身。其次,我会在距离受伤小女孩3~5米的两边的马路中间放置阻碍物,以防止行驶车辆没注意到车祸情况,对伤者二次碾压。我会在做这些事情的同时呼吁路人帮忙打120,最后自己再打一次120,或者帮忙找其家人,但是同时也要找好几个证人。”

我评论:“这是值得提倡的行为。我发觉2006年南京彭宇案后还是有不少人救死扶伤,而非见死不救,但是都是有策略地救助。一是,在距离上,离伤者5米左右,或帮忙在此距离外设置障碍物,不接触伤者。二是,在证人上,现场找3个以上的证人,并要求其写下姓名、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要求在警察到来的时候做证,说自己不是肇事者。三是,在方式上,打110让警察来帮助,并且现场证明自己不是肇事者,同时打120。我看完觉得温暖,还是有不少好人;也觉得心酸,不公正的司法导致了人们的多少顾虑。”

其二,有人说如果没有那些救人被反咬一口的事情就会去救。

我评论:“现实情况是小悦悦的父母并未反咬一口。而且世界永远是复杂的,它如果纯净到这种地步,它就是天堂,那还会有这种事情吗?这种逻辑相当于说‘等空气没有污染了,我才呼吸’,‘等没有死亡了,我才好好活着’。这也和救的策略方法有关,如打个110或120总可以吧?而且你是路人,为什么不能有策略地救助?当然有关部门也要立法惩治反咬一口者或冤枉救人者,可以用诈骗罪、恐吓罪,甚至抢劫罪论处。

“因为社会环境不好会导致我们缺乏安全感,尤其是2006年南京彭宇案的判决,即法官与反咬一口者徐老太的儿子派出所所长互相勾结,以及“你没有撞人,为什么做好事”的强盗逻辑,而非“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程序,影响特别恶劣,导致不少人都不敢做好事,生怕给自己惹麻烦。这件事情一天不还原真相,老百姓就不会相信司法公正,不少人也不会主动救人。因此国家更要对公检法等政府办事人员进行监督。美国有一条法律专门用来保护好心人,这条法律叫做《好撒玛利亚人法》,我们应该这设立‘保护好人法’,而非‘见死不救法’。

“应该说,彭宇案等相关的救人者被反咬一口的案件影响是巨大的。一是,选择有策略地救人。即尽量不接触当事人的情况下想办法救人。二是,害怕被反咬一口,见死不救。三是,本来就冷漠不会救人,现在更加以彭宇案等为借口加强其冷漠。所以社会上才会出现说那个阿姨“救人是为了上电视出名”,以及“别人不管,我为什么要管”,“又不是你的孩子,管那么多闲事干吗”之类冷漠的非人性的言论。四是,长此以往,中国人的性格和精神都会有很大的负面改变,社会更加是一盘散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