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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什么事啦?”我问,“那些人是干什么的?”

“恐怕你得应应景啦,”他怒气难平地说,“丹弗斯夫人把家仆和庄园里的雇工都召来欢迎我们。没关系,你不用张口,一切由我应付。”

我摸索着找车门把手,心里有点发毛,由于坐车时间太长,身上感到很冷。正当我乱摸门锁时,管事步下了台阶,身后跟着一个男仆。他为我打开了车门。

这位管事是个面孔慈祥的老人,我仰脸冲他笑笑,伸出了手,可他似乎没看见,而是拿起了毛毯以及我的小化妆盒,一边扶我下车,一边就把身子转向了迈克西姆。

“啊,我们总算到家啦,弗里思。开了一路车,累散了骨头架子,需要喝杯茶。我没料到还有这套仪式。”迈克西姆说着,把头朝大厅的方向偏了偏。

“老爷,这是丹弗斯夫人吩咐的。”管事毫无表情地说。

“我猜就是,”迈克西姆生硬地说,“走吧。”他转过来招呼我道,“反正时间不会长,完了就可以喝茶去。”

我们俩一起登上了台阶,弗里思和那个男仆抱着毛毯以及我的雨衣尾随在后边。我感到心口隐隐作痛,由于紧张,喉咙发紧。

至今,我闭上眼睛回忆往事,仍能记起自己当时的情形:穿着针织裙,汗湿的手抓着一双长手套,身板单薄,窘态十足,站在门槛上。我仿佛仍能看见那宏伟的石砌大厅,那朝着藏书室敞开的大门,墙壁上彼得・莱利[8]和范戴克[9]的画作,以及通向吟游诗人画廊的华美楼梯。大厅里是一片人的海洋,一行接一行地一直排到石砌甬道和餐厅,他们就像围在断头台四周的观众一样张着大嘴好奇地盯着我瞧,而我则好比一个五花大绑的犯人。有个又瘦又高的人从人海中钻了出来,一身深黑色衣服,高高的颧骨、深陷的大眼睛以及惨白的肤色使她看起来就像一具骷髅。

她朝我走过来。我伸出手,打心眼里羡慕她高贵和镇定的气质。可握手时,我却发现她的手软绵绵、沉甸甸,跟死人的手一样冰凉,似一种没有生命的东西躺在我的掌心。

“这是丹弗斯夫人。”迈克西姆介绍道。她开口说话时,仍把那只僵死的手放在我的掌心,一双深陷的眼睛一刻也没有离开我的双眸。我动摇了,不敢跟她的眼神对峙。直到这时,她的手才在我的掌心蠕动起来,一下子恢复了生命力。我觉得浑身不自在,也感到自惭形秽。

现在我已记不清她的话了,只记得她代表她自己以及全体家仆雇工发表了一席演讲,欢迎我到曼德利来。她的辞令都是预先准备好的、干巴巴的,纯粹是逢场作戏,声音冷冰冰缺乏生气,跟她的手一个样。她讲完话后,仿佛要等着我致答词。记得我当时脸像块红布,结结巴巴说了几句感谢的话,慌乱中把两只手套掉到了地上。她猫下腰为我把手套捡了起来,递给我时,我看见她嘴角闪过一丝轻蔑的冷笑。我当即就猜出,她一定笑我缺乏素养。她的表情有些异样,使我感到芒刺在背,即使她退回人群中时,她那黑色的身影仍是那般突出、醒目和与众不同。她缄口不语,可我知道她在用眼睛死死盯着我。迈克西姆挽起我的胳膊,简短地致了答词,显得十分从容,一点窘态也没有,简直不费吹灰之力。然后,他拥着我进藏书室用茶,随手关上门,我们又进入了两人世界。

两条矮脚长耳犬从壁炉旁跑过来迎接我们。它们把爪子搭在迈克西姆身上,柔软的长耳朵向后撇着表示亲热,还用鼻子嗅他的手。随后,它们抛开他,跑过来嗅我的脚跟,样子十分警惕和疑惑。瞎了一只眼的老母狗很快对我失去了兴趣,咕噜一声回到了壁炉旁。小狗杰斯珀却把鼻子伸进我的手里,下巴偎在我的膝上,我抚摩它柔软的耳朵时,它的眼里露出深沉的灵性,尾巴甩得噼啪响。

我摘掉帽子和寒碜的小围脖,连同手套及提包一股脑儿扔到了窗前的座位上,这时才感觉好受些。这是一间舒适、深长的大厅,藏书靠墙放着,一直堆到天花板。这种藏书室单身汉进去,就绝对舍不得离开。大壁炉旁摆着敦实的椅子以及作为狗窝的篮子,我觉得那两条狗从不往篮子里卧,而是卧在椅子上,因为那儿有凹陷的痕迹。长窗面对草坪,目光越过草坪,可以看见大海在远处微光闪烁。

屋子里一片静谧,飘荡着古老年代的气味。尽管初夏季节这儿总摆着紫丁香和玫瑰,但那种气味却经久不变。无论什么样的气息,不管是来自花园还是大海,只要进了这个房间,就会失去它原有的清新,成为这一成不变的藏书室的一个部分,与那些发霉的从未有人读过的书籍混成一片,与涡卷花饰的天花板、暗色壁板以及厚重的窗帘混成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