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第4/10页)

但,我不是,我从不为自己是南水镇的人而感到自豪。就像我父亲,他不是本地人,因为服从工作安排才来到南水镇,最终结识我美丽的母亲并安家。他永远操着一口字正腔圆的普通话,走到哪都散发着儒雅的书卷气,让他永远与这群自大的井底之蛙之间界限分明。

小时候他是让我自豪的理由,我引以为荣的偶像,可惜最后他亲手摧毁了这一切,换来的是我永生的仇视。罢了,其实我用不着回想起这些往事的。

走出车站后,我花了很长时间才确认自己没走错路——四年前那条窄小的马路已经扩建成过个人行道都要半分钟的主干道,路边做餐饮生意的小店也全都焕然一新成各大数码产品的专卖店。

不过日新月异的家乡并没让我感到不适,反倒是我身边的简凝,让我有点不知所措。是的,忘了说,她跟我在一起。我知道这很不可思议,就在昨晚,当我决定回老家时她主动提出跟我一起回去。这我措手不及,说来可笑,我一紧张,竟答应了。

现在,再来说说我接到的那个电话吧。我妈的肝脏硬化严重,又一直不肯去医院检查,如今已经到了必须马上做手术否则就会危及生命的地步。手术的成功率是百分之七十,电话并非我妈亲自打来的,而是邻居黄阿姨——一位隔壁家小孩偷了妈妈五块钱这种事都能宣传得整条街都知道的超热心中年妇女。黄阿姨态度明确:就算是冲着那百分之三十的危险,我做儿子的也应该回来一趟。

我平静地说了声“好”,收了线。

我匆匆起身跟简凝告别,她却喊住我,“我陪你一起回去。”

“是些私事。”

“我陪你一起回去。”她不疾不徐的话里带着不容争辩的强硬。见我很为难地沉默,她声音才软下来,“其实我一直也想找时间回去看看,虽然那已经没有家了,毕竟是我长大过的地方。”

回到南水镇时才知道我妈的手术早在一星期前就动完了。手术很成功,她顺利恢复着。但黄阿姨还是觉得我有必要回家一趟。不过我妈似乎并不知道昨天来探病的黄阿姨偷拿了她的手机给我打过电话,所以当我第二天中午敲开家门时,来开门的她一脸错愕,她虽然第一眼就认出了我,但花了老半天才接受我就在眼前的事实。

“你……回来啦。”她脸色苍白如纸,反复烫染的头发因为久未护理枯槁得像一团稻草。她一只手紧握在半开的门沿上,一只手抓着一个挂了三瓶滴瓶的吊瓶架,整个人虚弱得随时会晕倒。

“他不在家?”我声音沙哑,并非难受,仅仅是好久没说话导致的。妈知道我指的是继父,心虚地避开我的目光,“他在英国,这几天赶不回来。”

“总有一天你死了他也不会管。”差一点我就骂出来了。转念一想,比起冷漠的继父,我也好不了多少。

我心烦意乱地叹口气,粗鲁地帮她拿起并不轻的吊瓶架,扶她回沙发上。如果不是那么近地触碰到她的身体,我差点就被她那蓬松的棉睡衣给欺骗了,她比记忆中瘦多了。妈重新躺好后我去了厨房,打开冰箱找出一些煮粥的食材捣鼓起来。简凝跟着进来,一脸疑惑地盯着我,问:“你都不跟你妈介绍下我?你平时就这样跟你妈相处的?你爸呢?她刚动完手术都没人照顾吗?”她意见还真不小,一连问出了好多问题。我心不在焉地继续着手中的事,一句话也答不上。

我要如何跟她解释,我妈从小就很怕待在医院,不等死到临头她绝不去看病,其实类似这种娇气病她还有很多,比如从不吃蒜,从不洗碗,打针会哭,无论喝多少水始终吞不下药丸,最终只能磨成粉末再捏着鼻子灌。有时候我觉得我妈不适合长大,她应该一直做个年轻漂亮的少女,这样就永远有大把男人趋之若鹜,可当这些娇贵随着年龄的增长还顽固地残留下来,就变成了一种可耻的恶习。

我又当如何解释,继父从没爱过我妈。可能刚结婚那两年他有爱过她风韵犹存的美貌,如今却只剩下冲动过后无奈的责任。他最爱的只有自己不争气的亲生女儿,我那个留学英国的妹妹。不用猜也知道,这次她肯定又在国外闯出什么祸。吸毒?堕胎?跟那群玩哥特的英国朋友抢劫被抓?谁知道呢?反正,这个视她为掌上明珠的男人肯定是在接到校方电话后连夜飞过去的,别说肝脏有问题,就算我妈现在要动的手术是成功率只有百分之五的脊髓移植,他也眼睛都不会眨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