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拾叁夜】屏风窥(第2/11页)

卑贱强韧、贪得无厌、乖张偏执、冷漠无情、尖酸刻薄、吝啬小气、冥顽固执、自私自利——麻纪体现了所有老人家的坏毛病,彻底到近乎有趣。

她是故意的。

她觉得老人就该这样。老人都是这样的。什么明理、亲切、谦和的老人家,根本胡扯。没道理年纪变大,就会自动变得了不起或是聪明。

光是活下来就竭尽全力了。

光是呼吸吃饭,就再也无暇顾及其他了。没空装什么体面,为他人着想。逞强穷忍耐她固然会,但那也是为了活下去。

是为了活下去——麻纪看开了。

这样一看,麻纪觉得自己也不是因为成了老人才变成这样的。快要活不下去了,豁出一切的时候,麻纪就已经摆出老人的阵仗,这才是实情。

那么,那是更早更早以前的事了。

抛弃世间——不,被世间抛弃的那时候,麻纪就已像这样豁出去了。

那么,那时麻纪应该还不是老太婆,是不年轻了,但还不是老人才对。从那时起,麻纪就已经踏上符合死老太婆条件的道路了。

那个时候……是什么时候?

被男人拐骗卖掉的时候吗?

被丈夫抛弃的时候吗?

父亲破产的时候吗?

还是更早以前?

她觉得或许是天生的。这么想,心里要好过些。

如果认为是随波逐流、被打压、受挫折,最终造就了今天的自己,那她觉得太惨了。很多人会把自己的处境怪罪于周围,但麻纪觉得那就像是在找借口,很难看,虽然事实上也存在由周遭社会带来的难以抗拒的灾难。

话虽如此,世间这玩意儿,同样压在每个人身上,如何在底下钻营,全看个人本事。

自己是什么模样,是自己决定的。如果今天变得这么难看,那是因为本来就这么难看。麻纪认为,人不是因为被谁陷害,才会变得难看的。

摆谱也是白费功夫。架子这东西,不是出来的,而是天生的吧。如果只能摆出这副难看的模样,那是自己太不会处世了。结果才会变得肮脏难看,如此罢了。变得肮脏难看,又怪罪到世间的话,麻纪觉得那就输了。

所以麻纪虚张声势,表现得像个死老太婆。会惹人厌、肮脏难看,全是自己的意思。身上沾满烂泥,不是烂泥不对,而是沾上烂泥的自己太傻。然后麻纪宣称那个泥是自己去招惹的。

麻纪浑身泥泞。

浑身泥泞,再抹上泥泞,还没来得及冲掉,又裹上另一层泥,已经弄不清楚最早弄脏是什么时候了。

麻纪很脏。她相貌丑陋,做事也不得要领。不会打扮,也不想改变。干的营生……

也很脏。

况且她根本不把它当成一种营生。

她只是出租房间。说是租,也不是供人住宿,而是所谓的休息,也让人过夜。正式的称呼,好像叫作“小间式简易住宿设施”,不过麻纪当然没有申请登记,是没有许可的,非法的。

但麻纪不认为把房间租人需要官府许可。就算法律这么规定,也不关麻纪的事,那种法律反正都是后来才有的。麻纪从老早以前就是这样活过来的。

手脚不灵活,没有一技之长,也没有积蓄。

如果要多少挣点钱,就只能利用能利用的东西。说到能利用的就只有这栋破房子。麻纪没有其他财产,也没有亲人,甚至没有朋友。

在麻纪的观念中,把自己的房子借给别人收取租金,是天经地义的事。况且她不是公然这么做,连招牌也没有,再说根本就没赚头,只是老人家赚赚零花钱而已,难道警官连这种东西都要查禁吗?

不,如果说真的都不行,管他们要逮捕还是怎样都随便了——麻纪这么想。就算被抓,也不可能被判死刑。就算被打进牢里,也不是就要死了。不管是在监狱里还是牢笼里,只要能呼吸能吃饭能睡能醒,跟现在也没多大差别。

这种变化,都在误差之中。不,在牢里还保证有饭吃,或许被关起来要好过多了。麻纪真心这么认为。

逮捕我吧,她想。

她完全看开了。

可是警察不来。四谷警察署就在一箭之地,警官也成天在附近晃来晃去。然而警官就算会跟麻纪打招呼,也从来没有警告过她。明明他们也不是不知道麻纪靠什么糊口。

是警官宽宏大量,对她睁只眼闭只眼——

麻纪不这么想。

警官凭什么向她施恩?她不屑。

麻纪以前曾是个妓女,靠着卖春谋生糊口。从那时开始,她就与警官合不来。

现在也是,会利用这栋房子的,全是自行接客的散娼——所谓的流莺。

就算脏,至少有屋顶,有榻榻米。总比随地铺张草席办事要像话些。

麻纪不知道现在的法律如何,不过现在妓女是警察取缔的对象。她不懂什么红灯绿灯,不过警察经常搞什么大规模扫荡。换句话说,警察是麻纪的客人的……敌人。所以麻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