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第2/5页)

我只能看到她的脸,而她的身上则盖着被单。但那的确是我的丽奇,身型已经是个长大的少女了,看上去就像是沉睡着的天使。“她现在处于后催眠指示期,”拉姆赛医生轻声说道,“如果您就站在那儿的话,我这就唤醒她。哦,我认为您最好把那猫放到外面去。”

“不,医生。”

他耸了耸肩,转向他的病人开始说道:“醒来吧,弗雷德丽卡。醒来,你必须现在就醒来。”

她的眼皮颤动着,然后睁开双眼。那双眼睛一时有些神情恍惚,这时她看到了我们,于是略带倦意地微笑起来。“丹尼……还有佩特。”她伸出双臂——我看到在她的左手大拇指上正戴着我那个技术等级识别戒指。

佩特发出愉悦的咪咪声,直接跳到了床上,开始往她的胳膊底下钻,以表达他最热切的欢迎。

拉姆赛医生希望她住一夜再走,可丽奇坚决不同意。于是我叫了一辆出租车到门口,我们跳上车直奔布若雷。她的祖母于 1980 年去世,而她与这世界的最后一丝联系也就此告终,然而她还留了一些东西在那儿的库房里——大部分是书。我命人把它们通通运往阿拉丁,记在约翰·沙顿的名下。丽奇对家乡的变化感到些许迷惑,她一路上都挽着我,从不放开我的手臂,然而,她却从未被那可怕的乡愁所击垮,要知道,那可是休眠所导致的有极大危险的后遗症。她只不过想要尽快离开布若雷。

于是我雇了另一辆出租车,我们跳上车再奔尤马而去。在那儿,我在乡村书记官的登记本上签下了漂亮的圆体字,用的是我的全名“丹尼尔·布恩·戴维斯”,这样就不会有任何怀疑,是哪个 D·B·戴维斯设计了这出巨著。几分钟之后,我便握着她的小手站在台前,紧张得几乎透不过气来,我念道:“我,丹尼尔,接受,弗雷德丽卡,成为我的妻子……至死不渝。”

佩特是我的男傧相。我们从法院里找来的证婚人纷纷起立。

我们立刻离开了尤马,直奔靠近图森的一个农场旅社,我们在那儿租了一间远离主社区的小屋,又配备了我们自己的卖力海狸来搬搬运运的,这样我们自己就不必见任何人了。佩特跟一只截止到当时为止仍是农场里猫坛霸主的雄猫打了一场不朽的战役,因此我们必须让佩特在屋里待着,要不就得盯得紧紧的。这是我能想得出的惟一不足之处。丽奇对待婚姻的态度就好像是她发明了婚姻制度似的,得意之极;而我——哦,我得到了丽奇。

没有什么可说的。通过丽奇所持有的股票,董事会进行了一系列决议——那仍旧是最大的单一股份——我把麦克比调到楼上任闲职去了,“名誉研发工程师”;又调任恰克当了总工程师。约翰是阿拉丁的老板,可他一直威胁我说要退休——这样的威胁太愚昧了。他、珍妮和我控制着公司,因为他总是在发行优先股和债券方面十分小心谨慎,决不放弃控制权。两个公司我哪条船也不上,我不去经营它们,有意让它们彼此竞争。竞争是个绝好的主意——物竞天择,达尔文早就想得很清楚了。

我,我只成立了一个“戴维斯工程设计公司”——一间绘图室,一个小工作间,还有一个老机械师,他认为我疯了,但仍旧按照我的设计调整机械偏差。我们一完成某样产品的设计,我就拿去申请专利。

我把过去记录特威彻的笔记重新找了回来,然后我开始写信告诉他说,我成功了,又通过冷冻休眠回到现在……我还向他道歉,过去我卑鄙地“怀疑”过他。我问他,等手稿完成之后,他是否想先看一下。他从未回复我,所以我猜他大概还怨恨着我吧。

但我还是继续写着这本传记,而且我会把它放进所有主要的图书馆,即使我不得不自己掏钱来出版这本书。我欠他很多,我欠他太多了。我因为丽奇而欠他,因为佩特而欠他。我打算给这本书起名叫《被遗忘在赞歌外的天才们》。

珍妮和约翰看上去像会青春永驻似的。这要感谢衰老病学的进步、新鲜的空气、阳光、锻炼,和永远无忧无虑的心。珍妮比以往任何时候都美丽,她可是……呃,我猜有六十三了吧。

约翰认为我不过是颇具洞察力罢了,根本不想看任何证据。那么,我究竟是怎么做到的呢?我试图解释给丽奇听,可她却显得很悲伤。我告诉她说,就在我们度蜜月的当口,那个我实际上——不开玩笑地讲——在圆石镇,而当我去女童子军营地拜访她时,那个我正被人迷昏了躺在圣费尔南多河谷里。

她的脸色发白,于是我说道:“让我们这样做个假设吧,如果我们精确地看待此事,一切就全然符合逻辑了。设想一下,我们拿一只豚鼠来——一只白色带棕色斑点的小动物,我们把它放在时间之笼中,然后把它踢回一周前。但是,一周前我们早就在那儿发现它了,所以那个时候我们就把它和它自己一起关在围栏里。现在我们就有了两只豚鼠……尽管其实只有一只豚鼠,只不过其中一只比另一只老一星期罢了。所以当你从它们中间拿出一只来踢回一周前,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