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五章 庭审(下)(第3/3页)

法官道:“由于本案还存在诸多疑点,本庭宣布,本案发回警局重新调查。另外,建议撤销对阿强杀人罪的控告,建议以盗窃罪对其提出公诉……退庭。”

盗窃罪就和曹云无关了,法援不可能再把案件发到曹云身上。

……

再胜一次!

本案没有油水,曹云都懒得提法援给的不到一万元的律师费,本案重就重在娱乐、沈冰、独子这些关键词上。最关键词,利益。

高山律师所的声誉慢慢提升,曹云的声誉则是暴涨般的提升。短短时间内连续曝光,最少在业内,曹云现在已经算得上是一位东唐比较知名的律师。

出庭之后,曹云让陆一航联系律师所,他请律师所所有人吃晚饭。曹云内心是意气奋发的,但是也一直提醒自己保持一颗平淡的心。成功后要谦虚?在曹云看来不需要谦虚,享受成功是应该的。煮一桌的菜,一直和客人说没菜,这是客气,为的不是让客人同意自己没菜的观点,为的是客人反驳自己没菜的观点,变了法的让客人夸奖自己。当然煮菜人本意并非如此,但是结果通常基本都是这样。

曹云提醒自己平淡心,自己要对自己的能力有充足的认识,不能因为成功而高估自己,也不要因为失败而低估自己。这样才能遇挫折而不败,成功而不骄。

陆一航刚打完电话,高山杏就接到了电话,挂电话对曹云道:“王紫想约我喝一杯。”

一听王紫,曹云立刻感到抱歉。自己从令狐兰手上拿到王紫资料就直接扔给高山杏,事后甚至没有问过情况。曹云:“怎么样?”

高山杏道:“上次会面还是比较开心的,不过……我们先上车。”

车是云隐的,司机自然也是云隐,云隐这性格是非常好的。没有因为自己的背景和出身就对一些事矫情。也不能这么说,云隐也矫情,但是矫情在明面。当面说老子是谁,为什么要干这个。而不会当面不吭声的做事,心中一肚子不痛快。

上车后,曹云问:“王紫?”

王紫对高山杏提出的待遇是比较满意的,加上令狐兰也打过电话给她,同时她评估出在高山律师所自己不会受到大的钳制和约束,对工作氛围也是比较满意的。但是王紫是没有律师执照的,这样一来,就代表她无法上庭,只能依靠其他律师出庭。目前律师所专职律师只有高山杏和曹云,一位是老板,一位是新星,她没有驾驭的信心。

第二个难点,王紫更喜欢家庭式的上班模式,而非商业化律师所的上班模式,鉴于其是顾问身份,这点问题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