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五章 庭审(下)(第2/3页)

检控官问:“辩护律师在客串警方破案吗?然后呢?”

曹云道:“检控官你太幼稚了,我只是辩护律师,我只证明我的当事人没有犯罪时间就足够了。不过,既然你问了,我就可以说一说。八点三十分,因为播放视频,灯光减弱几分,本应该是生日会的重头戏,同时也是大家都不会缺席的时间。偏偏这时候死者去洗手间,见的人是谁?肯定不是死者平时可以随便见的人。凶手跟随死者进入洗手间,死者进入一号坑位,凶手推开坑位门,不等死者反应,上前一步,一手捂嘴,手中牛排刀刺入死者心脏。然后扶着死者倒地。由于是扶住死者倒地,现场看就等同死者被刺时候是背对外面,实际上死者是面对外面。接下去,凶手开始反侦察伪造现场,解下手表,拿走手包,反锁坑位门,从坑位门下钻出去或者是上方攀爬出去。”

曹云:“凶手将手包和手表放在洗手台上,他做这些目的有两个,一个是这些事做起来很快,第二个目的,反侦察。比如法医和法证证明坑位是第一案发现场,那为什么有血渍的手表又出现在洗手台上?这些线索就足够警察头疼的。”

检控官:“继续编。”

曹云道:“好啊,我不仅会继续编,而且我还能编出谁是凶手,请听我编完。”

曹云继续道:“这很显然是一名专业的杀手,我没有比警察能干,我只是找到了这个突破口。这次刺杀本来应该很顺利,唯一的问题是我的委托人提早回来了。毕竟他是提早去拿洗手液。凶手出洗手间后,发现我的委托人出仓库,他不可能再通过楼道离开,只能是暂时回到宴会中去。”

曹云:“但是凶手肯定想离开,以我代入的想法,他会守在通道边看情况。电梯是不敢走了,电梯内是有监控的。宴会现场有很多名人,明星,他们有自己公众号之类的东西,有些明星粉丝几千万,反正关注的人很多。因此明星也很乐意亲自或者让经纪人去更新自己的个人公众号。作为经纪人或者助理既然有这样的工作要求,也会大量采集信息。我们翻看了不少的明星公众号之类的东西,发现了一张照片中的嫌疑人。”

陆一航放照片,主拍摄的目标是正在看视频,点头微笑轻鼓掌的一名女明星。至于是不是摆拍无所谓了,反正曹云是从这名女明星博客上弄到的照片。照片角度的背景有一半是灯光较亮的通道,恰巧拍摄到了一名男子在亮和不太亮之间。男子没看视频,而是侧脸看通道。

曹云道:“他才是你们要的凶手。”

检控官难以置信:“随便拿一张照片就说这人是凶手,辩护律师是不是侦探小说看多了。”

“法官大人,如果可以的话,我想传第三位证人,他可以回答检控官的问题。”

大部分人听完都懵圈,曹云这是现场破案呢。曹云一摊手,有什么不行?如曹云所说,他就是为了洗清阿强的嫌疑进行调查,越调查发现的线索就越多。

……

第三位证人是云隐。

曹云:“麻烦说明下自己身份。”

云隐回答:“我是保云公司副总裁云隐,目前正在高山律师所进行律师实习。”

好吧,这么一说,不知道云隐底细的已经听不懂了。

曹云无奈向法官解释:“他是个游手好闲的富二代,想拿律师证,在保云公司只是挂名。”

云隐道:“麻烦你去掉游手好闲这个成语。”

曹云:“麻烦大家忽视游手好闲这个成语。”

法官敲锤子,示意说正事。

曹云道:“简单明了的说吧。”

云隐道:“我们先找这位女明星拿到了七张三十秒内拍摄到的有这位可疑男子的照片。通过国外同仁进行了技术上的调查,还原了此人部分的面貌。确定此人是经过了精心伪装,戴了假发,并且用了假睫毛,皮肤打了底色……”

曹云提醒:“国外同仁是?”

云隐回答:“是安保民间互助机构,最终结论报告由美国加州XXX著名实验室做出,在美国具备法律效力,在我国虽没有法律效力,但我希望能成为参考证据。”

“目前我只拿到结论报告的传真件,没有拿到正本,所以今天无法呈堂。”曹云解释完,道:“请证人继续。”

云隐回答:“没有了。”

曹云道:“只证明了此人经过精心伪装?”

云隐回答:“是的,就因为伪装术比较高明,我们无法只通过照片知道他是谁。我相信警方会有更好的技术条件去解析照片。”

曹云点头:“法官大人,在目前这种情况下,我认为更有行凶嫌疑的人是出现在视频上的这名男子,而不是我的委托人。我先前已经解释过我的委托人不具备作案时间,请法官大人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