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名英雄三(第3/4页)

潇:怎么不一样。

鞅:有质的不同。他用的是车辕,我们用的是木杆。

潇:那确实有很大不同。具体操作起来呢?

鞅:改革,要先要树立起政府形象和改革者的信誉度。我就在农贸市场南门,竖立起三人长的木头,谁能把它扛到农贸市场北门,赏黄金二百两。群众都持观望态度,我们遂把赏格提高到一千两。人们还是满眼疑惑。这也反应了在变法前夕,群众对政府的不信任已经到了多么可怕的地步。最后,我们不得不派出“托儿”,分开人群,跨上前去,扛起木头就走。许多看热闹的人,好奇地跟着,一直跟到北门。我于是亲自代表政府,给这个托儿一千两黄金。这事儿很快就传开了,从此极大地提升了政府信誉,为接下来的立法和体改工作构建了平台。

潇:我听说,在改革进程中,还有人试图破坏你们的改革成果,就教唆太子驷犯法。太子犯法了吗?

鞅:是的。根据市容卫生部门汇报,太子把垃圾倒在了咸阳市大道上了。

潇:应该怎么处理。

鞅:如果依照中原国家的传统,太子犯罪,批评教育一下就可以了,刑不上大夫嘛。这是孔老夫子的主张,片面强调思想教育而取代动真格的。我们法家坚决反对。我们不把平民的行为提高到用礼的水平,而是把贵族的行为标准降低到用刑的水平,所以,我处罚了他们,给太子的两个老师脸上都刺了字,其中一人还割掉鼻子喂狗,使他迄今八年没敢出门。这就是不分贵贱、不分亲疏,一律断于法,这是保证我们的法令执行力度到位的第一条。在法律上随便出入也是不可以的,不管是有权的高官还是出身了不起的名人,我们有法必依!处理太子就是为了强调法律的严肃性。

潇:这我看到了,很多人都排队等着脸上刻字呢!另外,作为一个刑名英雄,您给我们留下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您的“什伍连坐法”,您能详细介绍一下吗?

鞅:我们为了加强社会治安,把五家编为“一伍”,十家编为“一什”,互相担保,互相监视。一家犯罪,九家都要检举,否则十家一起判罪。外出必须携带身份证,没有证件各地不准留宿。这都是为了改变秦国游牧民族的原始放浪天性,必须使用猛药。

左更:另外,我们为了充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还明确了凿脑门、抽肋、镬烹、宫刑之类用意良好的刑罚。还有剃头发、刺脸字、砍脚、割鼻子、打屁股,轻一点的还有罚款,体力劳动,重的则流放边疆戍守要塞。犯人家属也要承担法律责任。犯严重的罪,就要夷灭三族,三族就是父族、母族、妻子一族。

潇:我听说,凡是偷窃生产资料牛和马的,就判死刑,是不是太重了点。还有一次你们在渭水河边审理案子,拖出来的囚犯七百多号,审一个判一个,判一个办一个,杀的杀,打屁股的打屁股,渭水河都染红了,号哭之声动于天地。

鞅:是的,我们主张轻罪重罚!这是我们确保法令执行力度强的第二条,也就是“厚赏重罚”,赏的罚的都很重,不能不痛不痒,拿行政批评或者象征性地罚款来敷衍了事。我们说,只有惩罚力度大,才能保证法令政策执行彻底,没有大力气的惩罚跟着,谁拿你的法令政策当回事?比如说,我们要求旅馆收留住宿人员必须有身份证,这一条我们执行得非常到位,即便边境山区的旅馆也丝毫不敢含糊。他们不敢含糊,是因为我们惩罚力度大,他违规了就罚得他体无完肤。又比如对于在马路上倒脏土的,我们就砍断他的手,看他还敢不敢?所以咸阳这里非常清洁,你看不到随地吐痰的。我们不许搞三陪,谁搞三陪我们就重拳打击,直至置之于死地,不管他是谁!我们绝不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出现屡杜不绝情况的。总之,我们主张轻罪重罚。秦国这个地方,戎狄之风强悍,人民素质底下,必须加强严打。不用这记猛药,我们没法快速搞上去。不仅于此,轻罪重罚还有积极意义,对于偷牛偷马的小罪,判得很重,这样迫使老百姓连轻罪都不敢犯,重罪则更不敢犯,也就不至于遭受重罪的致死性处罚了,也就等于保护和爱护了大家,最终达到“以刑去刑”的目的。你知道,慈母往往教出败家子,而严父造就英雄。从长远看,慈母没有“爱”孩子,而是害孩子,严父反倒是爱孩子。这就是我说的,杀戮、刑罚能够回归于道德,而仁义反而酿成残暴。我不同意儒家愚蠢的仁义。远古时候的人朴实而厚道,现在的人巧诈而虚伪。所以,古代把德教放在首位,现在把刑罚放在前头。这个古今不同的道理却为世俗之人所疑惑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