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参谋人事管理(第4/4页)

第二,职期调任:在一个单位过久,易生惰性,即平日的教育、纪律,也将逐渐松懈,其部属也因日久玩生,缺少刺激,而少奋发新兴之气;长官与其部属相处日久,更易产生私家军队的流弊。因此任何一个健全的军队,无不有职期调任的制度,如日本的军、师长,自抗战爆发后,仍照常举行定期调动,军、师长绝少在同一部队任职二年以上者。[80]根据国军军官佐任职规定,军官佐任同一职务未满一年者,除特殊原因外,不予调任;满三年以上者,除有必须留任之原因外,应予调任。[81]但是由于作战及事实上的种种困难,也未能实施。1942年,军令部在一次视察中,即发现某些部队的参谋,有调职过速或连续任参谋七八年者。[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