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第2/2页)

坐在旁边的许菘之知道自己占了姐姐的便宜,少年人的冲动让他非常想喊出:我才不用你们施舍!但留意到父亲看他的眼神后,只好憋着气给父亲、姐姐行礼。

成为秀才之后,许清元出门一般只穿朝廷统一制发的墨蓝色衫裙,这是给女生员的制衫,用以区分她们与普通女子的身份。路人看到后就不会指责她一个女孩子出来抛头露面。

有了这层方便,本书的筹备刊印事宜便主要由许清元负责。此事说来也简单,只要把书上这几个人名一亮,哪家书局都上赶着献殷勤,不过她还是仔细比对过后,才选中一家叫明德书局的店铺,把手稿交给了这家店。

书局老板姓冯,年近三十,穿着一身湛青的长衫,文质彬彬,很容易让人心生好感。

“许秀才,这书我已仔细翻阅数遍,实在是金玉良言,只出私刻有些可惜,不如交由本书局大量刻印,盈利按比分成,不知您意下如何?”冯老板恳切道。

齐朝已经发明活字印刷术,本朝也未曾有过大规模的文字狱,市面上的书籍数量呈现繁荣多样的趋势。

现在的刻印分为三类。朝廷需要的时候会由中央及各省官书局刻书发行,比如国子监、太医院就是需要刻印书籍的主要机构。除此之外,私刻及坊刻也逐渐兴盛,坊刻主要集中在文人聚集之地,形成了书籍刻印售卖的初步产业链。私刻适合许清元家这种有些资产,又是为自己的言论出版的情况,只需支付刻印费用,此外全本自负盈亏,私刻后书籍若销量上乘,则会有诸多书局找上门来,请求授权坊刻。

对于书局的老板来说,比起文人,或者更应该称他们为商人。商人重利,难免会做出一些因利失义的事情。比如有些不讲究的书局见哪本经史子集、医术话本卖得好,直接拿来主义,根本没有一点版权意识,被侵权的作者和书局在这个时代真是告都没处告去。

因此讲究些的书局都会在刻印书籍内显眼处刻上专用标记,不过这只能防君子不防小人,万一真有那不要脸的连这个标记都给复制了,书局也无可奈何。

嗯……或许还有两部法律可以写出来给许长海看看,比如《著作权法》和《商标法》,许清元默默地想。

回到冯老板的问话上,她思忖片刻道:“也可,只是怕冯老板担风险赔钱,到时候可别怪我。”

“怎么会呢?我从小跟着父亲经营书局,很少看走眼的,此书如此精妙,通判大人和新晋案首秀才的笔墨,又有知府大人背书,卖的绝对少不了。”冯老板自信道。

“那此事就全权托付给您,劳您费心。”许清元客套道。

冯老板却还有问题:“对了,关于本书的用纸和定价您看……”

这个问题许清元想过,为了扩大影响范围,本书不宜定价过高,但价格太低用的材质也寒碜,和知府、通判的名头不相匹配,因此她拜托老板道:“求您费心,此书不需要太贵,售价尽量不要超过半两银子,用纸和装订严整板实便好,无需太过花哨。”

“行,我明白,等样书出来后我亲自送去您府上。”冯老板应承道。

过了四日左右,雷厉风行的冯老板把样书拿至通判府上,许清元看过后觉得非常不错,除了封皮不是红色之外,排版跟现代的法律装订本相差无几。她奉给许长海一观,也得到了满意的答复。

冯老板说是先印三百本看看,卖得好再加印,新书上市时间大约在六月底。

办结此事后,许清元亟需解决另一个难题,找老师。

孟先生只是个秀才,教许菘之可以,但教不了许清元,家中已经负担了一位私人教师,再给她单独请一位举人教授课业也是绝无可能。许长海政务太多,不可能为了教孩子耽误正事,虽然她能上县学,但要跑去淮阳又远又不方便,思来想去,还是许长海走了关系,把她送到汀州府一位从京城卸任的女官大人开办的女子学堂中继续进修。

作者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