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第3/6页)

莫非这雷真的要劈梅芸芳?

农村人本来就迷信,这会儿更是惊疑不定,全都用怀疑的目光盯着梅芸芳,个别离得近的还赶紧往后退,唯恐雷劈下来波及到自己。

梅芸芳的恐慌比他们有过之而无不及,那个“死”字怎么都说不出口,生怕自己一吐出这个字,雷就会劈到她脑门上。

静默了几秒,一直未出声的闫部长怒了:“新社会了,成天嚷着死死死的,成什么话?活腻了,到边疆打敌人去,别给我在这里嚎丧。”

闫部长是从部队里退下来的,还参加过抗美援朝,可以说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最见不得乡下这些老娘们动不动就一哭二闹三上吊的行为。也不想想,他们现在的太平生活都是多少战友们用血泪和生命换来的,这些婆娘们却不知道珍惜,经常为了点鸡毛蒜皮大的小事就寻死觅活的,不把命当回事。

武装部是公社的实权部门,掌握着全公社的民兵组织,负责公社的治安以及每年的征兵等事情,这时候公社乡镇没有派出所和司法部门,武装部在一定程度上兼领这些职能,他的威望比刘主任高多了。他一吼,不止梅芸芳吓了一大跳,就连听到风声匆匆赶来的村支书陈大勇也吓得不轻。

“闫部长,你来了怎么不说一声,我去接你啊。”殷勤地跟闫部长打了声招呼,陈大勇斜了陈大根一眼,“怎么做事的?椅子呢,茶水呢?闫部长、刘主任他们过来指导工作,你们就让他们这么辛苦地干站着?连口水都没倒?”

闫部长是个直性子的人,不耐烦应付官场里的这一套,摆手:“行了,陈支书,喝什么水,赶紧解决问题,别扯这些有的没的了。”

“是。”陈大勇转而问一家之主陈老三,“怎么回事,你说说。”

其实在来的路上,他已经大致弄清楚事情的缘由了。陈大勇心里其实不觉得这是多大的事,毕竟这些在农村太常见了,最困难的那几年,吃不起饭,一袋红薯或是几斤玉米面就能换个大闺女,这才过去几年啊。

要他说,还是现在的日子过得太好了,这些人才天天搞这些有的没的。还惊动到了公社,这个陈老三,身为一家之主,管不住婆娘也管不住儿子,净会给他们大队添乱丢脸。

陈老三被点名,脑子有点懵,嘴巴发干,咽了咽口水:“这个,那个,我……”

见他吓得话都不利索,梅芸芳抹了一把泪,哭道:“陈支书,你可来了,你得帮我做主啊。陈阳这小子去公社告我们两口子卖女儿,抛弃女儿。陈支书,你评评理,我们两口子是这样的人吗?我嫁过来的时候,福香才五岁,才刚到我的腰,我辛辛苦苦这么多年,把她拉扯成了个大姑娘,我要抛弃她,早抛弃了,又何必等到现在,你说是不是?这么多年,我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陈阳不领我这份情就算了,还冤枉我,我太难了……”

陈支书可不想他们队里背上卖女儿的名声。

他看向陈大根:“是她说的这样吗?”

陈大根有点为难。他知道陈支书想听什么,他们村的支书还不到五十,一直雄心勃勃的,想进公社,又是个好面子,哪愿意在闫部长他们面前丢脸啊。

所以肯定是想将这件事按下去,定为误会,一家子闹矛盾,大事化小。

可看陈阳的样子,怕也是不会轻易让这件事不了了之。他是看着陈阳长大的,他知道陈阳这孩子有多不容易,小小年纪在陈家干得比牛还多,吃得比鸡都少。

梅芸芳说她没苛待两个孩子,纯属放屁,她那一双儿女十几岁了,还在学堂里念书,陈阳像陈小鹏现在这么大的时候早下地拿工分了。亲生和非亲生的,对比不要太明显。

陈大根心里其实都怀疑,陈福香的失踪跟他们两口子有关,只是没有证据而已。

不想得罪村支书,但也不想昧了良心,陈大根说:“陈福香在两天前失踪了,他们两口子说是出去玩就没再回来。我发动了队里的青壮年把附近几个小队,山上都找遍了,没找到那孩子。在她失踪前几天,梅芸芳确实收了隔壁村李瘸子五块钱说要把女儿嫁给他。后来李瘸子反悔不干,又把钱给要回去了。”

陈支书点点头,和稀泥:“陈阳,村里这么多双眼睛,你父母真把你妹妹抛弃了,大伙儿不可能没看见。这肯定是个误会,你妹妹应该是走丢了,你放心,大队一定不会放弃帮你找妹妹的,待会儿我就通知全大队,把大队的人都发动起来,帮你找妹妹,一定帮你找回妹妹。”

他都想好一篇“全村老少奋战三天三夜,齐心协力找傻女”的文章了,隔壁公社去年不就是靠“活雷锋英勇少年冬天跳河救三孩”得了县里面的表扬,扬眉吐气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