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第2/6页)

刘主任问陈阳:“你从哪儿听说是你爹和继母抛弃了你妹妹的?”

这是要来追责的意思?陈阳不在意,现在他们有多相信梅芸芳,待会儿在铁证面前,他们的脸就会被梅芸芳打得有多肿,就会多恨梅芸芳。

“刘主任,这事没有证据,咱们暂且不提,我们说说另外一件事。大根叔,梅芸芳收了李瘸子五块钱,把福香卖给他的事,这个没假吧?”

这个事全村大人小孩都知道,陈大根点头:“没错,李瘸子后来想反悔,回来要钱我还过来劝了。”

陈阳扭头问妇女主任:“刘主任,买卖妇女儿童是不是犯法的,要不要抓起来枪毙了?”

一听说要枪毙,梅芸芳脸色都变了,嚷嚷道:“陈阳你别胡说八道,什么叫卖女儿?我们这是嫁女儿,谁家嫁女儿不收彩礼的?我收五块钱怎么啦?我把闺女辛辛苦苦养这么大,收五块钱还是便宜了李瘸子呢。福香长这么大,才花五块钱啊?大家说说,这能叫卖女儿吗?”

好像也有道理,闺女养大了,嫁人了,就是别人家的人了,当爹妈的,收点彩礼这在农村是很正常的事。就连妇女主任也不觉得这是多大的事情,毕竟一方一俗嘛,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风俗习惯,他们当干部的也不能一刀切了。更何况,他们自己嫁女儿、娶媳妇也是要收彩礼,给彩礼的。

“说得可真好听,那你不说说福香多大,那李瘸子多大?你要不觉得亏心,那咋不嫁你的亲女儿?”陈阳嗤笑,这种话也就能骗骗她自己。

梅芸芳表情讪讪的:“这燕红不是还在上学,是个学生娃吗?”

“她也就比福香小三个月,她是娃,福香就不是?”陈阳一句话戳穿了她的双标。

梅芸芳心说,那能比吗?陈福香是个傻的,有男人要就不错了,她家燕红聪明又漂亮又会读书,以后可是要嫁进城里去吃公粮的。

不过干部们都不表态,梅芸芳也看出来了,陈阳就是吓唬她的。什么买卖人口,枪毙,瞎扯,谁家不嫁女儿收彩礼啊?他要拿这个说事,全村有女儿的人家都跑不掉,还能全都枪毙了不成?

想到这里,她胆子也大了,撇撇嘴强词夺理:“我这不也是为福香着想,女娃终归是要嫁人的,她这状况能碰到一个上门提亲的不容易。你这当哥哥的,也不想福香留在家里,留成老姑娘吧?”

老姑娘,福香都还没成年,亏她说得出口。

陈阳直接问妇女主任:“刘主任,你是做妇女工作,你说说,婚姻法规定女孩子多少岁才可以结婚?”

刘主任知道他想说什么,只得道:“我国婚姻法规定,男20岁,女18岁,始得结婚。”

“那我妹妹今年才16岁,还没有成年,我继母贪图那五块钱的彩礼,就要把她嫁了,这是不是违法的?”

刘主任没法否认,只能硬着头皮说:“是。”

不到法定婚龄就结婚,这事在乡下太常见了,别说16岁,14、5岁结婚的都大把的人在,尤其是家里闺女多的,多一个人就吃一口粮,嫁出去了还能换笔彩礼回来。

不过双方你情我愿,没人反对就算了,但现在有人提出了抗议,作为专门做妇女儿童工作的,她怎么也要表表态。

“陈阳同志,你反应的这个问题,我们会严肃处理的。”

具体怎么处理,她没说。也是,要真处理狠了,万一十里八村还不到18就被家里嫁出去,心生怨恨的姑娘们都去找妇联,他们怎么办?虽然这种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很小,但也不得不防。

陈阳虽然年轻,但从小带着烧傻的妹妹在继母讨生活,早学会了看人脸色。

他也不为难刘主任,而是感激地说:“那就好,我相信人民政府,我相信主席,相信你们会为我们兄妹作主的。”

刘主任诧异地瞟了陈阳一眼,这小子年纪不大,脑子倒挺活泛的,这一顶高帽子扣下来,他们能不处理吗?

梅芸芳听得云里雾里,但有一个意思她是明白了,公社似乎要处罚她,这怎么行?

她可不觉得自己哪儿做错了,这十里八乡又不是只有陈福香一个傻子,别的傻子不也早早就嫁人了,她都没把那死丫头嫁出去,凭啥还要挨公社批啊。

“哎哟,我不活了,这后娘难为啊,辛辛苦苦、起早贪黑把前头的两个孩子拉扯长大,不但没讨一句话,外头的人一挑拨,人家就不认我了,还去公社里告我,说我卖闺女,抛弃闺女。我梅芸芳赌咒发誓,我要干过这等丧尽天良的事,天打雷劈,不得好……”

轰!

一道惊雷毫无征兆地响起,再看天上,万里晴空,一丝乌云都没有。

大冬天的,打雷本来就很少见,更何况是这样天气晴朗的日子,那就更诡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