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宛如阿修罗

“你没事吧,丁洵那样说你,你还投他一票?”删完密码,夏归楚仍觉得匪夷所思,斜睨着曹南宗讨伐他,“不对,你投个什么劲的票啊?”

神经病,他选择谁,有曹南宗这个前任什么事啊?

曹南宗吃饱了饭,此时正是神完气足,颇理直气壮地和他分析:“我这不是从朋友的立场替你打算嘛,你和丁洵认识时间最久,他成熟稳重,懂摄影,和你有共同语言,做饭还好吃,又对你长情,既然你排除了那个外国人,那他……”

“排除了卢卡斯也不是非要选他,真亏你这么上心我的第二春,”夏归楚越听越烦,“我看你是吃人嘴短吧,不就是做饭嘛,我也会啊,都是成年人,谁需要谁照顾啊?”

曹南宗不置可否地笑笑。他很早就知道丁洵,当初夏归楚被恩师何律同收为关门弟子,认识的第一个人就是丁洵。

那时夏归楚年少成名,比现在更口无遮拦,说起丁洵挺刻薄的:“说是师兄,其实老师从没承认过他是弟子,他呀,其实是老师故人的儿子,碍于这层关系,天分不高,也不好点破,就让我叫他师兄安慰安慰咯。”

曹南宗便劝他别对人说这种戳心窝子的话,夏归楚则怨他风景,挂在曹南宗身上蹭来蹭去,不满地哼哼:“哎哟我的月君大人,我有那么没情商吗?这不是跟你才这么讲嘛。”

后来,夏归楚离开戈兰去曼城上大学,丁洵倒成了他名副其实的师兄。

夏归楚讨厌死板的课程安排和校规束缚,常常人间蒸发,要么接私活,要么外出取材找灵感,四年大学生涯,几乎全靠师兄罩着才拿到毕业证。

他对丁洵的评价也逐渐从“没天分”变成“师兄救我狗命”,而那时的曹南宗远在戈兰,困守迦那圣坛,两个人只有节假日才见得上一面。

难得一见,曹南宗听到最多的却是另一个Alpha的名字。

回想起来,曹南宗那时便隐约觉察到丁洵对夏归楚有意。只是这种想法还很模糊,他不想用这毫无证据的担忧,限制夏归楚的自由。

他劝解自己,或许还应当感激丁洵,替自己照顾夏归楚?

可那种陌生的敌意,无时无刻不啃噬他的心,令他苦苦思索,和自我鏖战,变得越来沉默。

身为月君,不该有这样的情绪。不管那份情绪以什么为名,是竞争,嫉妒,还是愚痴。

直到父亲病重,曹南宗临危受命,也来到曼城,成了人们口中的小曹总、曹副总,这总、那总,叫得他头皮发麻。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他终于不用等到节假日才能和夏归楚相聚。

“我记得第一次见到丁洵那天,”曹南宗忽然开口,对夏归楚描摹起自己对情敌的印象,仿佛真要推销丁洵似的,“他脱下外套给你挡雨,那画面,你看了都会想拍张照片。”

夏归楚愣住,他顺着曹南宗的提示苦思冥想,却怎么也想不起来有这么一回事。

曹南宗的记忆却很清晰。

那天他想给夏归楚一个惊喜,没有事先通知就去了爱人的学校,人坐在车里,望向对面的校门口,没过一会儿就见夏归楚和丁洵并肩走出校门。

雨是突然下起的,这种午后小阵雨,曼城人都不当一回事,街上几乎无人撑伞,丁洵脱了外套,支在夏归楚头顶,两个风华正茂的大学生互相凝望,说说笑笑,青春写满两张脸。

斜风细雨不须归,曹南宗不得不承认,那真的很美,像青春电影里会被人疯狂截图的一帧。

而他呢?是美丽画幅外被裁剪的那个。

从小到大,曹南宗没去学校上过学,所有教育都是在圣坛完成。

师父……噢,他妈妈云流女士说,这是月君的特权,不用和常人争抢竞争,可听夏归楚绘声绘色地讲述自己多彩的校园生活,曹南宗也会好奇,会羡慕,做那个和他一起苦恼选课挂科,一起食堂排队,一起笑着走出校门,用外套替他遮雨的学长,是什么感觉。

眼睁睁看着两个人走远,曹南宗闭上眼,没有下车叫人。

也许要怪就怪那天他穿了皮鞋,像小孩装大人,虽说是价格昂贵的手工小牛皮,脚趾缩在里头却万分别扭,潮热逼仄,远没有赤脚被夏归楚捧在手心舒服。

他不喜欢曼城,可夏归楚显然很喜欢这里。

“我一点印象没有的事,”夏归楚狐疑的声音将曹南宗拽出回忆的暗河,“你怎么记得这么清楚?”

“你啊……”曹南宗轻轻叹息,摇了摇头,“你啊。”

记忆中丁洵为夏归楚挡雨的眼神,是连当时的自己看了都觉得惊心的痴,可夏归楚仿佛一个瞎子,身边熊熊燃烧的爱火他竟瞧不见。

他的眼里似乎只有摄影,和透过黑洞洞的镜头折射的整个世界,要如何才能与世界为敌?五色令人目盲,区区一个求爱之人,又怎么瞧得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