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捉奸

夏归楚慌了,二话不说推开曹南宗,抓起堆在沙发上的浴巾,往他身上一盖。

可怜浴巾只是一条巾,不是被子也不是披风,它就那么窄,盖住肚脐以下就盖不住脸,曹公子价值千万的脸,可不兴这么暴露啊,可盖了脸和前胸,下半身春光大放送,也不礼貌吧?!

夏归楚急得要啃指甲,该死,他怎么忘了,丁洵有他家门的密码!

电光火石之间,夏归楚灵机一动,自己把上衣一脱,喝令曹南宗背过身趴在沙发上,让他脸埋进沙发。再把浴巾和擦发的毛巾齐齐堆上曹南宗的后背和屁股,如此以来,不该看的都看不到,完美。

于是,拎着自制夜宵的丁洵走过玄关,一眼看见的就是这么一幅暧昧的画面。

沙发上,夏归楚裸着半身,正从一个男人身上下来,他眼神有些闪躲,脸色泛红,额头一层薄汗,一看就不对劲。至于窝进沙发那个……脸面朝沙发靠背,又有一头乱糟糟的长发挡住,实在看不清长相。

即便如此,丁洵依然分辨得出,那个男人是个美人,脸和身体虽然被胡乱挡住,但暴露在外的一双腿,骨肉匀停,笔直光滑,脚腕处还有一枚刺青。

等等,这刺青怎么有点眼熟?

丁洵眯起眼睛,眼皮一跳,脸色瞬间变黑,他揪住夏归楚的衣领把人拎到一边,压低怒火和声音:“你又对模特下手了?这个喃喃才拍多久,你就把人带回家?!”

夏归楚脑子里正在编故事对付丁洵,听到这话心里一沉。什么叫又下手?原来丁洵认识他这么多年,嘴上说什么不信八卦媒体信他,都是骗鬼的。

心头鬼火顿时比丁洵还旺盛,夏归楚的脸上却笑得恣意,嘴比刀子还快还利:“哈哈对对对,我就是好色浪荡,睡一个喃喃算什么,百人斩、千人斩我都是小意思,怎么样,师兄满意吗?”

夏归楚生来一副风流相,在国外待久了,对肢体接触也十分随意,回国后常有合作的模特对他动歪心思,大家似乎都默认他荤素不忌,男男女女,Alpha和Omega全部跃跃欲试。

来的若是Alpha,多半会有意模仿集团副总形象的曹南宗——禁欲优雅,矜贵精英。遇到这种东施效颦的,夏归楚感觉自己就像选秀节目的评委看海选一样,心里已经笑疯了,面上还装出正经样陪人打太极,默默一通打分,最后得出结论:曹南宗独此一家。

Omega嘛,几个月前夏归楚在国外参加时装周时,遇到过一个有点意思的。那人是个混血模特,叫金莱,一头和曹南宗相似的长发,姿色不俗,但没什么背景,人气始终不温不火。

金莱自称是夏归楚的粉丝,不光对夏归楚的作品如数家珍,还自告奋勇陪他逛完整场时装周。

那段日子夏归楚过得很舒适,金莱热情貌美,行程安排妥帖周到,又不像传统Omega那么娇弱,即便看出金莱并不是真正的粉丝,陪玩也是别有用心,夏归楚也不在意。

直到旅程尾声,金莱突兀地发情了。

他求夏归楚帮忙,夏归楚却只是对着Omega潮红湿漉的身体吹了声口哨,笑道:“照片应该拍够了吧,其实你把头发剪短,会更有辨识度。”

Omega的信息素确实很甜美,但夏归楚并不喜欢甜食,甚至感觉有点反胃,他抛下下诱人的Omega,扬长而去。

后来金莱还真把长发剪成超短发,露出他那双湖绿双眸里的野心勃勃,一炮而红。

平心而论,夏归楚并不讨厌金莱这种出身低但有野心、有手段的人,他自己也同样野心勃勃,方便的话,也愿意做些顺水人情,送人上青天。

夏归楚深知,当人两手空空,渴求的东西又太遥远时,会爆发出怎样的能量。

就像当年他也曾拼尽全力追过曹南宗一样。

这件事后来还是被媒体报道出来,记者甚至还专门做了一期专题,点评他从婚变到现在的情况。那期杂志封面是夏归楚正面照,也亏得他毫无死角,那种死亡角度也不影响他用脸霸凌眼球,配合标题文案“野心家的进退”,帅得十分扎眼。

头条长文洋洋洒洒,分析夏归楚如何不择手段飞出戈兰这个落后迷信的地方,攀上曹南宗的高枝,借丈夫资源成为新贵,又在暮云集团显出颓势之时,弃对方不顾,华丽转身,玩转更年轻的肉体。

金莱那段,就是用来佐证夏归楚已经成为资本本资,再也不是以前那个古城来的穷小子。

杂志上倒是没有刊登太露骨的照片,只有几张他和金莱进出各大景点的背影,当时丁洵把杂志翻到这页,扔到夏归楚面前,想让他反省反省,夏归楚却看得哈哈大笑,直夸笔者图文并茂,文采斐然,野心家人设他欣然接受。

丁洵被他气得脸色铁青,就如此刻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