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美国(第4/7页)

对俘虏们来说,这是一次漫长可怕的航行,对船上的水手们来说也同样难以忍受。不过他们早已学会让自己变得铁石心肠,假装他们只不过和农夫一样,带着自己饲养的家畜去赶集。

他们在一个令人愉快的暖和日子里靠岸了,停靠在巴巴多斯岛[37]的布里奇波特港口。俘虏们被小艇从船上带到岸上,再被带到集市广场。在那里,有人叫喊着给他们打上印记,用短棍驱赶着他们排成一行。一声哨响,广场上立刻挤满了人,戳他们,刺他们。红脸的男人们咆哮着,检查着,叫喊着,评论着,彼此打赌。

乌图图和阿加苏被分开了。事情发生得很快。一个大高个男人撬开阿加苏的嘴巴,检查他的牙齿,捏捏他胳膊上的肌肉,点点头,另外两个男人立刻把阿加苏拖走了。他没有和他们搏斗,只留恋地望了一眼乌图图,冲她叫了一声“勇敢点”。她点点头,眼泪立刻涌出来,模糊了视线。她忍不住号啕大哭。只要他们两个在一起,他们就是孪生姐弟,充满魔力和力量。可一旦分开,他们只是两个感到痛苦的孩子。

从此以后她只见过他一次,却不是在他活着的时候。

下面是发生在阿加苏身上的故事。他们首先带他去一个种植调料的农场,在那里他们每天都因为他做过或者没做过的事情鞭打他。他们教会他一点英语,还给他起了一个新名字叫墨水杰克,因为他的皮肤黑如墨水。他逃跑了,他们带着猎狗追到他,把他带回农场,用凿子凿掉他的一个脚趾,给他一个永远难忘的教训。他想绝食饿死自己,可他拒绝吃东西时,他们敲掉他的门牙,把稀粥灌进他嘴里。他没有任何选择,只能吞咽下食物或者活活窒息而死。

在那个年代,奴隶主喜欢生来就是奴隶的人,远远胜过那些从非洲卖过来的奴隶。生来自由的奴隶总是试图逃跑,或者想自杀,让他们的利润大受损失。

墨水杰克十六岁时,他和其他几个奴隶被转卖到在圣多明哥岛[38]的蔗糖种植园。他们给他改了名字,管这个没门牙的大个子奴隶叫海森斯。他在种植园遇到一个来自他所在村子的老女人——她过去是做家务的奴隶,但后来因为手指太粗糙,还有关节炎,她被送进种植园。她告诉他,白人故意把来自同一个镇子、村子,同一种信仰的奴隶分开,以免他们联合起来反抗。他们不喜欢奴隶们用他们自己的语言彼此交谈。

海森斯学了一点法语,还被教了一点天主教教义。每天天不亮他就要开始割甘蔗,一直干到太阳落山以后。

他做了好几个孩子的父亲。尽管被严格禁止,但他还是和其他几个奴隶在晚上属于自己的短暂时间溜到树林里,跳卡林达舞,唱丹不拉・威多的赞歌(这位毒蛇之神的形象是一条黑色的蛇)。他还唱歌献给艾拉巴、欧古、尚古、扎卡和其他众多神灵,所有这些神都是奴隶们带来这个岛屿的,这些神就居住在他们的脑中,秘密地活在他们心中。

圣多明哥甘蔗种植园的奴隶很少能活过十年。他们有自由休息时间,每天中午最热的两个小时和晚上最黑的五个小时(从十一点到凌晨四点)。但这也是他们可以照料自己的粮食的唯一时间(他们的主人不负责喂养他们,只给他们一小块土地种庄稼,养活他们自己),同时又是他们睡觉和做梦的时间。即使这样,他们仍旧利用这段时间集会和跳舞,向神灵献上赞歌。圣多明哥的土壤很肥沃,达霍梅、康古和尼哥神让庄稼的根深深插入大地,果实长得丰饶肥大。他们还许诺给那些在夜晚崇拜他们的人以自由。

海森斯二十五岁的时候,一只蜘蛛咬了他的右手手背。伤口很快感染了,手背上的肉开始坏死。没过多久,整条胳膊都肿胀成紫色,手也抬不起来,胳膊不停抽搐着,疼痛难忍。

他们给他劣质的朗姆酒喝,然后在火上加热大砍刀,直到刀锋变成红白色。他们用锯子把他的胳膊从肩膀处锯断,又用烧红的刀锋烧灼伤口。他发烧昏迷了整整一周,然后又回去继续工作。

这个叫海森斯的独臂奴隶参加了1791年的奴隶起义。

艾拉巴在小树林里控制了海森斯的身体,他驾驭着他,就像白人驾驭马一样,通过他的嘴巴说话。他几乎不记得自己说过什么,但是和他在一起的其他人告诉他说,他许诺解放他们,给大家自由。他只记得自己勃起了,那里像一根巨棒,硬得疼痛难忍。他还举起了双手——他现在拥有的手,还有他永远失去的手——向着月亮礼拜。

他们杀了一头猪,种植园里的男人女人们喝下猪的热血,宣誓他们已经结成兄弟姐妹,宣誓他们是为自由而战的军队,向着他们被劫来之前的故土的所有神明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