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利弗(第2/3页)

“我还以为你已经戒了。”他说。

“是戒了。”

“去他的吧,”他嘴里叼着一根乐富门乐富门(Rothmans),著名香烟品牌。得意地说,“谁也别想劝我戒烟。”

又来了。巴尼对自己一天四十根的习惯甚是骄傲。当初禁烟令出台的时候,我们大多数烟民都努力戒烟,可以骄傲地说我是第一个成功的。于是我成了大家口中那个具有“钢铁般意志”的人。而巴尼则完全相反,他丝毫没有尝试过戒烟。假如说他从前是不抽烟的,那他一定会在禁令出台后点燃他的第一根烟。如果世上有专唱反调的家伙,那一定就是他了。他长了一双大耳朵,头顶没几根毛。

“欢迎回归啊。”他说。

“我可没有‘回归’,就这一根。今天心情不好。”

“得了吧,奥利弗,根本没有什么‘就这一根’这回事。你已经重新捡起烟屁股了,你就承认了吧。”

我把几乎快要抽完的烟头扔到地上,用力踩灭了它。又把剩下十九根的那包烟丢给了巴尼。

“拿去,”我说,“接着抽,抽死你。”

我妻子终于让我显露出了最糟糕的一面。这实在太出乎意料。我一直挺喜欢她的,不过是用我自己的方式。比方说,在我的强烈要求下上完了那些美食烹饪课程后,她已经是个杰出的厨艺大师了。除此之外,床笫之间她也算得上一员健将,这自然是件幸事。考虑到她目前的境地,想起这些事不免让人觉得十分悲伤。

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1982年的一次新书发布会上,她为那本书配了插图。那时我的经纪人正在向各家出版商推荐我写的一本童书,打算请她给书配上插图,所以想要安排我和她见面。起初我很排斥配图,觉得图片只会分散读者对于文字的注意力,可后来我不得不承认,经纪人的决策是正确的。书中的图画大大提高了我那些书的销量。见面后经纪人为我们彼此做了介绍,在我看来,我们之间立刻产生了一点什么。用火花来形容不太准确,更像是某种认可。有的人称之为一见钟情,我可没那么幼稚。

那时候的我们都已不是青葱少年了,估计应该都是快三十岁的年纪。但她身上有种温柔的可爱。我喜欢她的安静,而她对我也几乎没有什么要求。无论我给予她多少关注,她都坦然接受,而在我不需要她陪伴的时候也能毫无怨言地淡出我的视线。

我们很快就举行了婚礼,继续耽搁下去也着实无益。圣坛上,她瘦弱的母亲和愚蠢的弟弟站在了我们身后。我这一方,自然是没有家人出席了。我们省下了在酒店举办婚宴的麻烦,就在我大学同学迈克尔开在市中心的一家小餐馆里闹哄哄地吃了个饭。当时巴尼也在。那时候我还挺喜欢他这个人的。在婚礼现场他是情绪最激动的人了。我想,这也怪不得他。

后来我们在梅瑞恩广场租下一套宽敞的公寓住了几年。我坚持要找大房子,因为在写作的时候我不想被打扰。只有关上门独自待在房间里我才能安心写作。

那些日子真是美好。在大家的日子都还过得紧巴巴的时候,我们已经赚到了一些钱。我们共同推出的作品渐获成功,我们之间的合作也成了一件符合经济利益的事。白天,我们会退回到各自的角落里潜心工作。我呢,一字一句地写我的书。而她,则巧妙地为我的文字配上图。她的工作很出色,配上的插图恰到好处地为我的作品锦上添花。

后来我成了家喻户晓的评论家,偶尔为报纸写个专栏,时不时还作为特邀嘉宾参加一些电视访谈秀。那个年代,人们对自己的成就和成功都更加低调,更加小心持重。不像现在,我都说不清过去这十年里有多少次被邀请参加什么“真人秀”了。天哪,这也真够离谱的。这些活动艾丽斯都一一回避了,不过倒是挺适合我的。她不喜欢引人注目,也低估了自己对我那些书的成功所做的贡献,她总说我的作品才更为重要,她只是胡乱涂涂鸦罢了。她总是怯怯的,甚至都不希望人们知道我们是一对夫妻档,生怕自己会因此“被逼着上电视”。她这样真是太贴心了,而这也意味着,很多时候,我仍能以貌似单身的身份继续我的生活,这样一来也确实有不少好处。实话实说,就是打着灯笼也找不到比她更好的贤内助了。

1986年,在我们结婚后的第四年年末,艾丽斯的母亲突然去世了。真是上天保佑,我实在无法忍受老人家。更让我难以接受的是我自己现在也正慢慢步入老人家的行列了。

我总是找借口不去探望她,不想看见她那些盖着装饰布的家具。她来我们家的时候,我还会假装太忙了没法陪她们一起吃饭。看着她用那一口假牙费力地吃东西,实在不是件令人愉悦的事,何况她身旁还坐着一个不停流口水的白痴。她的去世算是件喜忧参半的事。我们继承了她的房子,但同时也接手了艾丽斯那个低能儿弟弟。那栋房子位于彭布罗克大道,相当气派。她弟弟的名字叫作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