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第3/5页)

“关于他经常上网的这点,我很赞同,”卢卡斯对帕克说,“虽然目前我们尚未证实,但他很有可能是从网络上学到安装消音器、改装乌兹枪的方法。最近大家想学什么都上网去找资料。”

“可是,二十四小时制的说法呢?”哈迪问,“他要求在‘十二点〇〇之前’交钱,这是欧洲人的语言习惯。”

“也是障眼法。他前面提到掘墓者会再攻击的时间时,并没有用二十四小时制。他写的是,‘在四点、八点和午夜时分’。”

“好吧,”C.P.说,“就算他不是外国人,至少很愚蠢。看看这信里全是错字。”他转向卢卡斯说道,“看起来就像我们在马纳萨斯公园逮捕的那些乡巴佬。”

帕克回应:“全是烟幕弹。” 棒槌学堂·出品

“不过,”卢卡斯抗议道,“第一句话:‘结局是今晚’,其实他想说的应该是‘结局即将揭晓’【注】他——”

【注】在英文中,夜晚(night)与将近(nigh)只差一个字母。

“哦,”帕克继续说,“但这并不是个常见的错字。‘偶尔’应该是‘Once in a while’,但大家经常错讲成‘Once and a while’,因为错把介词in讲成连接词,其中不无道理。但是错写成‘结局是今晚’却没有什么道理,这跟教育程度无关。”

“拼错字的地方又作何解释?”哈迪问,“大小写和标点符号用错的地方呢?”他迅速浏览着勒索信。

帕克说:“哦,错的地方可不止这些。看这里,他用了美元记号,后面又注明美元,画蛇添足。提到交钱的地点时,他用错了宾格。”帕克触摸屏幕,一指在文句上移动:

I am wanting $20 million dollars in cash, which you will put into a bag and leave it two miles south of Rt 66 on the West Side of the Beltway.【注】

【注】此处译文为:我的要求是现金$两千万美元。请将其装进袋子里,留它在环城快速路西侧六十六号公路以南两英里处。

“看到没有?他写‘留它’,而‘它’这个宾格根本没必要。只是这种错法并不合理。绝大多数语法错误来自语病。我们的日常口语中,不会在句子里加上不必要的直接宾语。如果真有语病的话,我们通常是精简口语,省略该用的字。”

“拼写错误是怎么回事呢?”帕克继续说。他在投影前方缓步走动,勒索信的内容像黑色的小虫子一般划过他的脸和肩膀。“看看这句话,‘their is no way to stop him【注】’。‘their’是‘there’的同音字,只是拼法不同,不过通常只有在写得太快的时候才会拼错,往往是在电脑前打字的时候,因为打字时大脑想的是发音而不是字形。第二个误用同音字常见的情况是使用打字机。不过手写的时候很少犯这种错误。”

【注】此处译文为:无从阻止。

“还有大小写混淆的问题又该怎么解释呢?”他瞟了哈迪一眼:“该小写的时候写成大写,一定有逻辑的根据,例如说作者指的是某种艺术或表达强烈的爱恨。有时候是跟职业或头衔有关。他犯这些错误时,只是想让我们误认为他很笨。其实他一点都不笨。”

“这封信告诉了你这么多事?”卢卡斯瞪大眼睛问,她觉得自己眼中的勒索信仿佛与帕克研究的那封截然不同。

“没错,”这名文件鉴定专家回答,接着笑了起来,“他犯的另一项错误,是该写错的地方没有写错。举例来说,他在状语从句里面用对了逗号。看这个以‘如果’开头的从句,中间应该加逗号。”帕克边说边指指墙上的文字。

If you kill me, he will keep killing.【注】

【注】此处译文为:如果杀了我,他也会继续杀人。

“这个状语从句若是放在句末,就不需要加逗号了。比如这句。”

He will kill again-at four, eight and Midnight if you don't pay.【注】

【注】此处译文为;如果你不能如期付款,他将会再度开始杀戮,时间是:四点、八点和午夜时分。

“此外,主谋还在which前面加了逗号。”

I am wanting $20 million dollars in cash, which you will put into a bag……【注】

【注】此处译文为:我的要求是现金$两千万美元,请将其装进袋子里……

“在非限定性的‘which’前面加逗号,在限定性的‘that’前面不加逗号,这是标准的英语语法,不过通常只有专业人士和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才会这样写。”

“which前面应该加逗号吗?”C.P.嘀咕道,“谁管那么多。”

帕克在心里默默回答:我们非管不可。因为这种细微之处往往能带领我们通往真相。

哈迪说:“主谋好像想拼‘逮捕’却拼不出来。你又怎么解释?”

“的确,貌似拼不出来,”帕克说,“不过他删掉的是什么,你们知道吗?我用红外线扫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