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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找来十个无可指责的证人,但仍然没有一个陪审员会相信,而最终作出评判的是陪审团呀,我的朋友。”

没错,哪个陪审团会相信她有错啊!

看着她讲述自己的故事,罗伯特想起艾伯特对她的评价:“家教良好的女孩。”没有人会把她当作成熟女人看待,但事实上她曾用冷静娴熟的手法吸引她选定的男人。

她嗓音很美,充满青春活力,温柔清脆,口音纯正,又无任何矫揉造作之感。她就像模范证人般讲述自己的故事,明确解释所讲述的每一点内容,亦没有任何多余的陈述。那些记者也都被她吸引,频频从速记簿上抬起头来看她,法官显然也是对她偏爱有加(祈祷上帝派些更坚定的人到巡回法庭吧)。警察们也都微微流露出怜悯的神情。整个法院都屏气凝神,没有任何动静。

没有一个女演员受到过如此捧场的接待。

任何一个人都能够看出,她相当冷静,而且看上去似乎没有意识到自己所引起的效果。她没有做任何努力去强调某一点,或是明显提出某个信息。罗伯特自己倒是怀疑这种轻描淡写是她蓄意的,而她也十分清楚这样做会产生怎样的效果。

“事实上,你缝补床单了吗?”

“那晚我被鞭打得手指僵硬,但后来还是缝补了。”

她说这一句的时候就像是在说“我当时正忙着玩桥牌”那样自然,这给她的故事增添了相当分量的真实性。

在她的自我辩护中也察觉不到胜利喜悦之感的任何迹象。她说了关于关押地点的这个那个,而且她所说的这个和那个都已经证实确实如此。但对于这一事实,她并没有表现出明显的快感。被问到能否辨认出被告席上的两位妇人以及她们是否就是关押殴打她的女人的时候,她静静地严肃地看了她们片刻,然后说她能确认就是她们。

“您要质询吗,布莱尔先生?”

“不,法官先生。我没有问题。”

这引起整个法庭内一阵惊讶和失望的轻微骚动,他们都等着看好戏呢。但原告也无异议地接受了这一行为,那么这自然意味着案子将移交另一法庭受理。

哈勒姆已完成了他的陈述,在那女孩之后,紧接着是佐证证人出庭。

看到女孩被一辆汽车接走的证人,是一个叫派珀的邮局分类员。他在拉伯洛和伦敦之间线路上的一辆邮车上工作,回程途中,他在曼舍尔车站下了车,因为他家就在附近。他当时正沿着穿过曼舍尔的那条笔直的伦敦路走着,然后看到一个年轻的女孩在巴士站牌等候去伦敦的巴士。尽管他们之间仍有一段距离,但他还是注意到了那女孩,因为一辆伦敦巴士半分钟之前从他身旁经过,那时他还看不到公交站牌;而后来看到她在站牌那里等车,便知道她一定是错过了刚刚那班车。他继续朝她的方向走去,但离她仍有不少距离,这时一辆汽车从他身旁疾驰而过。他甚至都没有朝那汽车看一眼,因为他当时把关注重点都放在了那女孩身上,考虑着经过她的时候,要不要停下来告诉她那辆去伦敦的巴士已经开走了。接着他看到那辆汽车在女孩身旁慢了下来,女孩弯下身跟车里的人说话,然后就自己坐上车被带走了。

那个时候,他已到了足以看清那辆汽车的距离,但还不足以看到车牌号。反正他也没想过看车牌号,只是很高兴看到女孩那么快就能搭上便车。

他无法宣誓指证那天看到的女孩就是现在眼前的这位,但他自己心里是很确定的。她穿了一件素色的外套,戴了一顶帽子——他认为是灰色的——还穿了一双黑色拖鞋。

拖鞋?

嗯,就是脚背上没有皮带的那种鞋子。

船鞋。

嗯,是船鞋,但他把它们叫作拖鞋(而且还语气明确地表示,要继续称之为拖鞋)。

“您要质询吗,布莱尔先生?”

“不,谢谢,法官先生。”

接下来是萝丝·格琳出庭。

罗伯特首先注意到的是她那庸俗不堪的牙齿,让他想起愚笨的牙医给人装的一副假牙。毫无疑问,从未有谁、也永远不会有谁换掉乳牙后的自然牙齿,像萝丝·格琳的那般粗俗不雅。

看上去法官似乎也不喜欢她的牙齿,于是萝丝很快就不再咧着嘴笑了。但是她的证词相当具有杀伤力。她曾习惯性地每周一去法兰柴思帮忙打扫卫生。在四月的一个周一,她像往常一样在那里工作,晚上正准备离开的时候,听到楼上什么地方传来了尖叫声。她想可能是夏普太太或小姐出了什么事,便跑到楼梯拐角往上看。尖叫声似乎是从远处传来的,像是阁楼那里。她正打算爬上楼梯,但夏普太太从起居室里走了出来,问她要做什么。她说她听到有人在楼上尖叫。夏普太太说她那是胡说八道,说她出现了幻觉,还质问她是不是该回家了。那时尖叫声停止了,而夏普太太说话的时候,夏普小姐走下楼来。她们走进起居室,夏普太太似乎说了一些什么“应当多加小心”的话。她当时吓坏了,也不太清楚为什么,然后跑到厨房,抓起总是给她留在壁炉架上的工钱,就从那栋房子飞奔了出去。那天是四月十五号。她记得那天的日期,因为她决定下周一再回去那里的时候,就提前一星期告知夏普母女她要辞工的消息,事实上她也那样做了,自从四月二十九号的那个周一,她就不再为夏普母女帮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