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6章 还是年满三十岁再当丞相吧(第3/3页)

反正李素也没想三十岁之前当丞相,那就先加点封邑要个女人,换取晚一年当丞相。

而且李素觉得这也有利于制度建设,三十岁都不到的人就当丞相,对国家不是好事。

之前没有“祖宗之法”规定这事儿,在西汉末年闹出多少乱子。什么董贤之类的垃圾二十一岁就当大司马,简直扯淡丢人。

在帝国时代,这方面要形成法律也很难,毕竟没有宪法。但如果李素能以身作则、让刘备留下一条“祖宗之法”。将来都规定三十岁以下不能当丞相,也可以减少将来百年之后可能出现的乱命的操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