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第3/6页)

他收起弓箭,似乎因这精准力大的一箭,而纯粹的自得,吹了声悠扬的口哨。这口哨声并不好听,奇诡却别有情趣。北风扬起他的大氅,他驰向了战乱厮杀之地。

你看,这样灼眼的存在,经常照亮了别人的一生也不自知。

后来朔方城收回来,他在画曲馆救下了被人刁难的她。他是当地人人敬仰的英雄,带走一个不起眼的小姑娘,也没什么稀奇的,老板甚至不肯收他的钱,说人就送给他了。

“真有意思,”他笑吟吟的,摸了摸她的头发:“送个小妹妹给我。”

他觉得朔方的民风很有趣。

但其实并不如他眼里看的那么新鲜那么光洁,否则她哥哥怎么会不明不白地下狱了呢?

韦不宣好人做到底,也有的是人上赶着攀附他,只要一句话吩咐下去,什么事都查明了——她的兄长白术,得了某户姑娘的青睐,对方的表兄嫉妒,陷害他盗窃书具。

韦不宣听了,又觉得很有意思。竟然不因家族官场利益,而是因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陷害别人。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不是很有趣吗?

不消他说什么,白术就被人从牢狱里放了出来。对于这个救了他、救了他妹妹、乃至救了全朔方城的人,白术铭感五内,拖着病躯也要亲自去谢恩。

于是他背着一捆自己亲手编的草绳,走了很长很长的路,去跪在了韦不宣的门外。

那时白婉仪以为,韦不宣一定会觉得有趣——谢恩居然是送草绳,他一定会笑的。

然而韦不宣并没有。

他亲自开的门,看到白术坚定地跪在那里时,他没有笑。

年幼的她心想,他真是个奇怪的人。

陷害人那么可怕的事,他笑了;送草绳这么可笑的事,他不笑。

后来,白术因才学有成,就留在韦不宣的身边,做一些掌文书之事。但他因为牢狱之灾,落下了病,出狱后不过半年便去了。

临终前说的最多的一句话,便是韦不宣待他有知遇之恩。

“他用人不疑。”

士为知己者死。

白术生前最喜欢看《刺客列传》,喜欢豫让的故事。白婉仪小时候,听的最多的也是这些。

白术死时,妹妹白碗年岁尚小。

她觉得哥哥那么信任并忠诚的人,一定是伟大善良的,于是她很有粘性地跟上了韦不宣。他如父如兄,更如神祇。

夏天坐在韦不宣家的凉廊上,她望着凉廊外的雨幕,忽然问道:“韦哥哥,你当年为何救我呢?”

这世间那么大。不幸的人那样多。

他走过很多路,见过很多事。像她这般,在敌人举起的刀剑下丧命、在大腹便便的宾客调笑中受辱的人,是有很多很多吧?比她不幸的,更是多许多了。

那时,韦不宣听了她的问话,似乎是陷入了回忆。

她识趣地没再问,任凭蒙蒙细雨,随着屋檐偶尔滴落在青石上,滴滴答答。

“十来年前,我有一姑姑入了宫,害死了一个会弹箜篌的女子。”良久,他娓娓道来:“看到你的那一刻,想到了还在冷宫幽禁的她。兴许,是想为她赎罪吧。”

她没想到还有这层内情,颇好奇地问道:“那皇宫里,是不是很可怕?”会害死别的女人,还会把人关起来,比明争暗斗的画曲馆还要残酷得多呢……那里是不是金碧辉煌的监狱?

“嗯,很可怕。”天不怕地不怕的韦不宣点点头。见她一脸感叹似的,微微一笑:“还好你不会进那个地方。不然哥哥也会觉得心疼的。”

被他心疼了,白婉仪很高兴。

被人疼爱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啊。

她一边心里甜甜的,一边想,以后一定不会进宫里去,不然韦不宣哥哥会心疼的。

一定不能入宫。

再后来韦不宣给她取了名字,是打算认认真真地抚养她了。

“不叫白碗,女孩子叫得好听点。我给你加个字……”韦不宣说着,提笔铺纸,在地上写了一个字。

仪。

“唔,就叫婉仪吧。”

仪态婉约,风姿绰然。

一字之别,却仿佛人生都有了点睛之笔,蒙放光辉。

白婉仪去看那个字,带着叹服。她看过父亲和哥哥的字。

韦不宣的笔锋笔法,带着挥斥天下纵阖四海的恢弘力度,感觉好像撇捺间,装满了整个世界。

及至后来她入了宫,见了形形**的字,也知道韦不宣的字论美感是不够的,譬如比之宋逸修的字,韦不宣是远远未及了。他的字称不得好看,却总有动人心魄令人激昂的力量。

可那时,她就觉得这是世上最壮丽的字。

韦不宣写下她的名字,似乎也很满意,习惯地转着笔玩,他转笔技法可谓出神入化,笔在他手中,如长了翅膀一般,轻盈转身,那蕴着墨渍的狼毫,藏着调皮的星星点墨,飞到了他的脸上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