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1章 第四十六个故事(第2/2页)

季言之牵着福哥儿回了家。

季言之带着当时才一岁大的福哥儿‘逃命’来到柳城后,便第一时间入驻了人口繁杂,但基本都是普通老百姓住的胡同小巷尾。一幢大概只有一进一的小四合院儿,面积不大,但住季言之和福哥儿这对年龄悬殊有点儿大的兄弟却是足够的。

“哎,言哥儿…”隔壁的老婶子出来倒水,看到刚回来的季言之就特别热情的打起了招呼:“最近码头上招工,听说抗沙袋的一天都能挣这个数…”

老婶子比了个五,又比了一个,继续说道:“一个月五块大洋啊。我家小子昨儿就去了,言哥儿要是想去的话,我让我家小子带你去。”

闻言季言之笑得极其儒雅:“多谢老婶子的好心了。不过我家还算薄有资产,不需要我为了养弟弟去做苦力。”

被季言之牵着的福哥儿也是忙点脑袋附和:“我哥读过书,就算是找工作也能当个受人尊敬的老师,才不需要去当什么苦力呢,。”

老婶子顿时拉下脸来了,她觉得自己一片好心,结果邻居不管大的还是小的都这么的不识相,导致老婶子心情顿时变得好差。

“有些人啊,就是自视甚高,也不看看自己有几斤几两重。学堂的老师,呸!”

老婶子不屑的哼了一声,随即端着木盆,进了自家的院子。她重重的把大门一关,力度大得连墙壁上的泥灰都落了一层。

“阿玛,老婶子生气了?”

季言之已经懒得去纠正自己不是爸爸,而是亲哥了。他牵着福哥儿进了家门,顺手就把木质的大门从里拴上。

“一会儿我去买菜。福哥儿,最近治安有点儿乱。你乖乖待在家里,不准在哥哥没在家的情况下随便出门知道吗。”

福哥儿乖巧的点头:“哥,我知道。我会乖乖留在家里练大字的。”

作为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全能大佬,季言之一手字写得格外的漂亮有风骨。福哥儿自从记事起,就是季言之这位亲哥给启蒙的,所以总会下意识的临摹季言之的笔迹。可以说福哥儿即使年龄尚幼,但他一手字虽嫌稚嫩,却有了季言之的三分风骨。不过由于时代的不同,福哥儿是用钢笔练字的,而不是细狼毫笔练字。

福哥儿乖巧的趴在院子里的石桌子上,用新买的德制钢笔练字的时候,季言之便出了家门。

他的确是去买菜。

街头的小吃摊味道不错,但在季言之的眼中却是只能拿来当做早餐以及晚餐。中午的正餐还是要自己做。不说大鱼大肉,但至少米饭管够。

菜市场在另一条街上。

季言之从属于平民聚居地的胡同小巷走过去的话,大概需要穿过车水马龙的街面,步行二十来分钟左右。季言之没有像大妈一样挎竹篮子进菜市场的习惯。他喜欢买菜的时候将油盐酱醋以及米面一并买了,然后找个负责拉黄包车的苦力,将东西给他送回去。所以认真计较起来,季言之其实并不常上菜市场买菜。

季言之进了菜市场,在相熟的小商贩那儿,将大约一周所需的油盐酱醋米面全部买齐之后,又走到专门卖肉类的地方买了一只活鸡和一些猪下水。

“上周不是说有牛肉吗,怎么没了?”季言之问肉贩子道。

“被洋人馆的负责对外采买的…那什么,哦,对了,他们叫做厨师长的大鼻子给买走了,说是要让即将到来的中日联合商会的领事品尝一下正宗的法国牛排。”

“中日联合商会?”季言之挑眉,有些意外的问:“在东三北帮助日|本人为非作歹的那个中日联合商会。”

“哎,季哥这话你可不能乱说,中日联合商会的目标可是扶持华夏商人走向世界,和外国佬做生意的!”

“粉饰太平的说法。真要这样,也不会有越来越多的北方人逃到南方了。”

当初闯进王府的进行杀烧抢劫的强盗真的是强盗吗?不过是因为老头子公开反对溥|仪那傻逼成为伪满|洲国的傀儡皇帝外加把玉玺藏起来的缘故,所以被伪满洲军清理罢了。

啧,国仇家恨一起算,对于属性为间谍、走狗的中日联合商会,季言之有好感那才奇了怪了。可以说在听到中日联合商会成员不久要来柳城的那一刻,季言之已经在算计怎么将他们全灭。

季言之用舌头抵了抵虎牙:“二狗子,记住下回有什么好东西,都给哥留着,不然哥会跟你翻脸的。”

叫二狗子的肉贩子连忙挂上谄媚笑容:“季哥,还有半扇山羊肉要吗。”

季言之满意的颔首:“一会儿你卖完肉,亲自给我送去胡同小巷尾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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