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灰太狼和红太狼

具体什么条件, 郎赢也不甚清楚。他知道的和当时整个宫里的人差不多,那就是郎弘野希望身为神巫一族末裔的喜妃季梦笙,再为自己发动一次观剧日晷的能力, 却被季梦笙断然拒绝。

明明之前用都不知道使用多少次了。

说起来,季梦笙与郞弘野可是少年相识, 姑娘家家的时候就被郞弘野接进了王府,两人不仅对彼此知根知底, 更是一对默契的合作伙伴。可以说, 郞弘野这个不受宠的皇子,能在险象环生的夺嫡之争与后宫算计中胜出,绝对少不了季梦笙的帮助。

登基之后,郞弘野虽一直未立皇后,但潜邸出来的老人儿里, 只有季梦笙被封了嫔位, 不久之后又晋了位份, 赐号“喜”。后宫诸位小主里头,也只有喜妃有资格出入御书房,随侍君王左右,一时之间,荣宠无两。

因为相比其他皇子,郞弘野出身不高,背后没有强大母家支撑,初掌权时根基不固,朝野内外便时有不好听的风言风语传出, 民间还有人给他和喜妃起了个不咋地的诨名——

灰太狼和红太狼。

偏偏是这么一对气味相投、合作愉快的宝货,在他们的小灰灰,也就是郞赢出生没多久后, 彻底闹掰,一拍两散。

郞弘野眼皮子都眨不眨,就废了季梦笙的位份,把她丢进冷宫自生自灭。季梦笙也硬气得很,无所谓啊,老娘就在冷宫里养小狼崽子。

所谓冷宫,并不在宫苑之中,而是深藏在人迹罕至的群山里。据说郞弘野气得够呛,认为这不识好歹的女人留在宫里也图惹他生厌,不如赶得远远的眼不见为净,连同那继承了她母亲低劣血统的小崽子。

季梦笙打小一个人闯荡江湖,既能吃苦,适应能力又强,区区百来年养尊处优的生活并惯不坏她。相反,她过得还真挺好,充实乐呵,自个儿盖房,自个儿种地,自个儿猎杀魔兽,活生生把废妃虐文给演成了种田文。

在郞赢的记忆里,幼时的那段岁月既寂寞又安宁,一如冷淡而温和的母妃。

冷淡,温和,没有怨恨,没有留恋。

当然,也没有爱。

郞赢想,如果有爱,哪怕只存了那么一星半点,母妃也不会在自己被父王派来的人带走的时候,义无反顾又面无表情地,掰开自己那双紧紧、紧紧,用尽所有力气抱住她的那双手。

他并不奢望母妃会为了自己反抗父王,也早就接受了自己会被投入恶魔地牢的命运。但是,都这种时候了,她为什么还是那样一副表情?哪怕能多用慈爱的眼神多看自己一眼,落下一粒不舍的眼泪,他都所愿已足。

徒劳地伸着双手,他在半空中扑打挣扎着,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

空荡荡的,心里也是空荡荡的。空荡荡的地牢,空荡荡的黑暗,空荡荡的自己。

在漫无边际的空荡荡里,他不知道度过了多长时间,直到耳畔传来恶魔狱卒撕心裂肺的惨叫,然后“哐啷当”一声巨响,厚重的铁门被轻而易举地踹开——

一团比黑暗更漆黑的浓雾大刀阔步地走了进来。

他知道那是什么,曾不止一次地听恶魔狱卒满怀惊恐地谈起过——

“只见那只吸血鬼,双手持两只发发福蝶冲进了地狱。那是左轰右炸,胳膊来挡剁胳膊,腿来绊剁大腿,直杀得是昏天黑地,血流、成河!”

终究没有等来母妃。他默默地想。等来的却是那只残酷、暴烈又恐怖的吸血鬼,血族的第十三真祖,

这下,自己终于要死了。因为不曾真切幸福地活,所以不会畏惧死亡。

他隔着一层浓重的黑暗,看向自己的双手——

不是手,是毛茸茸的狼爪子。因为血统驳杂,加上长期缺乏魔力补充,导致他一直维持半人半狼的模样。在宫中,这是最令贵人们不齿的丑态,象征低贱与弱小。

用软乎乎的肉垫捂住眼睛,他感觉睫毛里有滚烫酸涩的液体渗出来,但是,不能移开手。移开手的话,两只手又会变得空荡荡,临了快死了,他不想再体会这种没着没落的感觉。

黑雾在他面前停住脚步,然后蹲下.身,说话了。

“呜哇,这里竟然关了个毛茸茸!”

高亢嘹亮的大嗓门儿。

薅了把他支棱在头上的俩大耳朵,黑雾又义愤填膺道:“弧矢这个狗逼,竟然敢这样对待毛茸茸!”

“小朋友,你家住哪儿?”

他摇了摇头。

“那你爸爸妈妈呢?”

他又摇了摇头。

“呀,真可怜了哇。”黑雾侧过头,很认真地想了想,“要不,你就跟我走吧。跟我混,吃香喝辣……那是全都没有。但是,有我一口吃的,就绝不会让你饿着。”

“怎么样,想不想跟我一起狼狈为奸,在异界为非作歹啊?”

说着,黑雾朝他伸出两团黑漆漆的手,很可怕,很狰狞,很丑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