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杜仲树到了, 开了荒山便能种下去。这些荒山是县里的公产,若是没有人买,县令可以自行安排种点东西,产出一半充公,这个充公就是以税收的名义交给朝廷。另外一半是燕回县的公产, 县令可自取三成,剩余七成可以纳入燕回县的仓库,作为荒年赈灾的物资。

不过会这样做的官少之又少,其一是荒地荒山的产出并不高,就算是三成归给县令, 县令也懒得在三瓜俩枣上动脑筋, 毕竟灰色收入比种地来得快,来得多;其二,许多县令就算看上这些荒地, 也不愿意分利给当地百姓, 江南尤其是这样。一县之令,很容易一个人就能占据半个县城的荒地, 百姓也不懂,还以为这就是县令的私产。

沈黎觉得这种制度很有问题,对县令没什么约束力, 只要没有人举报, 就会有县令与民争利的现象存在。约束县令在当地的产业才能让这些人有所收敛,不过当权者似乎并没有在意这些事情。

别人不约束自己,沈黎倒是约束过头了, 他打算杜仲树种上后,他取一成就好,剩下的包给愿意种植杜仲的百姓,这样才能激发大家的生产积极性,杜仲产生经济效益,说不定会成为燕回县的支柱产业。

大家都非常愿意给沈黎种杜仲,毕竟沈黎工钱给得十分痛快。荒地开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沈黎觉得夏天种树属实有点问题,可是杜仲树生命力很顽强,加上行商保证说杜仲树这个时节种也能活,他索性就不等了。

如果这里是江南,沈黎说不定会组织很多文娱活动,促进商业活动,贸易往来。但是这里是吃不上饭的燕回县,物质都没有丰富起来,谈精神层面的东西未免太空洞,所以要想富裕起来,只能先让县城内能多谢吸引外界商人的地方。肥料是燕回县的一张好牌,杜仲树可以成为另外一张。

夏季的炎热叫人身上烦躁,沈黎一天要洗两次澡,屋外的树上蝉鸣不歇,雪糕在案上散布着冷气。如今这样的雪糕在燕回县深受欢迎,每家客舍都有卖,大小食坊建起来,不是做雪糕,就是做冰镇的果汁,沈来秋也凑热闹一样的做了些水果奶昔,冰镇的那种,这还是沈黎给他的方子,卖得极好。

一些关外的牧民,知道羊奶可以做雪糕,赶紧牵着大批的羊到燕回县卖新鲜的羊奶。天气热,他们不能光运输奶过来,这样容易坏,不如牵着头羊,然后羊群跟着头羊踏过五百里的路来到燕回县,他们不光可以卖羊奶,还要遵守和沈黎的约定,把羊毛剪下来,沈县令大抵会买下来的。

沈县令不买也没关系,毕竟羊毛本来就没啥用处,不卖出去,留在羊身上,羊也会热,每年夏天,没来得及脱下羊毛的羊都会被热出毛病来,七月份羊毛长得正是特别厚的时候,也该剪了。

“阿爹,阿爹,我也想去,您也带着我一起去吧,我想看看燕回县现在是什么样的。”这家牧民有个男孩子,今年十岁了。早就听胡商说了,燕回县有多好多好,他是跳脱的年纪,最向往热闹的地方。对于他来说,燕回县现在就是一个了不起的大城了,如果他去看看大城里有什么,回来跟小伙伴们讲,一定非常有面子。

“你阿爹是去干正事的,要卖羊奶和羊毛,回来给你带东西吃,乖,不要和你阿爹闹。”他的母亲不放心这个在爱草原上乱窜的孩子,卖羊奶和羊毛,是关乎他们这种五口之家今年能不能过好的关键。往年冬天,许多牧民饿得不得不将家里应该留着长大的羊羔吃掉,今年就没了生计,主动成了一些草原首领的奴隶。

这孩子可怜兮兮地看着他的母亲,他真的很想去燕回县看看,他长这么大,除了草原和羊群,什么都没有,之所以喜欢到处跑,就是因为日子太无聊了。

“阿娘,我长大了,我可以跟着阿爹去做正事了。”他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也是最娇惯的,一般情况下,多求一求爹娘,他就能如愿以偿。

果然,他阿爹答应了,“你跟我去可以,你路上得跟我一样吃,一样睡,晚上也要肩负起看管羊群的职责。阿爹不是一个人去,而是和你几个叔叔一起去,你要懂事些,知道吗?”

男孩同意了,以他这个年纪,其实早就该为家里分担了,只是上面还有几个兄长姐姐,一直轮不到他做什么。他会向阿爹证明,自己不是个吃白饭的。

大批的羊群齐整地跟着队伍走,羊群前后都有牧民看管,他们这里有狼群出没,若是不小心被狼群盯上,恐怕羊群就保不住了。所以七天之内必须走到关内,拖得越久越危险。

沈黎见到自己预约的羊毛到了,非常高兴,当即招人帮他剪羊毛。燕回县的人是搞不懂县令为何要收这种没用的东西,他们就专门收些羊肉或者羊奶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