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神棍(三)(第4/6页)

结果这白粥一送进口里,那没滋没味的感觉就让孟云海蹙起了眉。

——可真难喝。

孟云臻将这一幕收归眼底,瞬间有些神清气爽。

小兔崽子也不好过吧?活该。

这么想着,孟云臻看向时景歌,这才发现时景歌的眼神也落在孟云海身上,带了点淡淡的笑意。

下一秒,时景歌注意到他的视线,很快收起自己的表情,格外平静地喝着自己碗里的白粥。

动作缓慢而优雅,仿佛带了股仙气。

孟云臻楞了一下。

时景歌是这么吃饭的吗?

他们在一个餐桌上吃了好几次饭了,时景歌餐桌礼仪是还不错,但是也没有这样啊。

下意识的,孟云臻将自己的视线落在孟云海身上。

……是因为这个小兔崽子吗?

毕竟,餐桌上唯一的变化,就是多了只小兔崽子。

不仅如此,孟云臻还发现了一点别的变化。

时景歌今天这身衣服,还是新的呢,与他其他那些相对破旧的衣服一对比,一点穿过的痕迹都没有,不是新的也绝对没穿过两次。

而且,时景歌这还是特意打扮过了吧,指甲都修了修,显得圆润饱满,十分整齐,不像昨天那样参差不齐。

……是为了给小兔崽子留下好印象?

说起来,今天还是小兔崽子去叫得时景歌吧。

听说还是小兔崽子自告奋勇。

……难道在这个过程中发生了什么,师徒之情又续上了?

孟云臻忍不住开口道:“时先生今天,格外出众啊。”

时景歌手中的动作一顿,轻描淡写道:“衣服坏了,换了一身。”

“哦,”孟云臻喝了口粥,笑意盈盈道,“我还以为时先生特意换了身新衣服,有什么大事宣布呢。”

时景歌语气淡淡,“孟先生想多了。”

孟云臻扬了扬眉,随口道:“真的没有?比如收徒什么的?”

“没有。”时景歌几乎是斩钉截铁道,“时某才疏学浅,不宜误人子弟。”

孟云海紧紧捏住自己手里的勺子,表情登时就不好看了。

“哦。”孟云臻应了一声,他心里有了计较,故意道,“昨天时先生可不是这么说的啊。”

这还真不是孟云臻胡说。

昨天他也说了类似的话,玩笑般的口吻,毕竟那个小兔崽子再怎么样,也是他的弟弟。

至于有没有别的私心,孟云臻……孟云臻也不肯承认啊。

但是昨天时景歌的回应,可以说是相当不客气啊。

孟云臻甚至还记得当时时景歌的表情,那种傲慢混杂着不屑和嘲讽,扬着脑袋,用一种十分刻意的轻描淡写的语气说道:“孟先生愿意让一个骗子做自己弟弟的老师了?”

语气之嘲讽,态度之阴阳,让一辈子阴阳怪气无人能敌的孟云臻都头皮发麻。

可见,时景歌绝对是记仇的。

那一天的仇,他还都记着呢。

但是现在,时景歌态度那叫一个客气啊!

时景歌十分平和地说道:“有吗?我不记得了。”

“如果我的言词给孟先生带来困扰,我对此深表歉意。”

这礼貌又客气的样子,让孟云臻更想在老虎头上拔毛。

而这个时候,孟云海已经受不了了,他把碗放在桌上,发出不小的动静。

“我吃饱了。”孟云海强迫自己说出这四个字,叼着个包子就走了。

属于他的那碗白粥,还剩了大半碗。

他果然不喜欢喝白粥。

时景歌微微蹙眉,但是什么都没说,只是目送着孟云海的离去。

等待孟云海离开餐厅的时候,他似乎一下子就放松了下来。

那种感觉,几乎是肉眼可见的。

如果说刚刚的时景歌是一个端着的高岭之花,现在他已经落地了。

孟云臻为自己脑海中的比喻感到好笑,他摇了摇头,抛开这个想法,问道:“你怎么就一定要和我家小兔崽子断绝师徒关系呢?”

“孟先生。”时景歌放下自己手里的勺子,语气平平,孟云臻抬头看他,做出愿闻其详的模样。

孟老先生和孟老夫人约了隔壁家的董老先生和董老夫人,要去钓鱼,走得比孟云海还要早呢。

所以现在餐厅里就剩了时景歌和孟云臻两个人,意味着时景歌不需要再遮遮掩掩,于是他抿了抿唇,相当友好地说道:“我建议你去看看脑科。”

孟云臻:“?”

“当你一个问题,已经连续三天采取了不同方式询问,得到的答案都一致的时候,还要继续用新的方式询问下去,”时景歌顿了顿,语重心长道,“我不得不合理怀疑你的大脑不大中用,理解不了他人的言语,还伴有健忘失忆的现象,你还年轻,不要讳疾忌医。”

翻译成白话就是,脑子有病,听不懂人话,赶紧去治。

孟云臻轻笑出声,他觉得这样阴阳怪气的时景歌,实在是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