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初审,他独自一人去了法院。虽然方可施说要给他接风,陪他去,但想起那家伙被逼婚的惨样儿,他还是说:“你先照顾好自己吧,我这案子问题不大,等结束找你去吃饭。”

方可施说行行行,电话里突然传出一声洪亮的中年女声,咋咋呼呼地问,谁电话啊,男的女的,能发展吗?他笑着挂了电话,他机会能想象得到方可施说话的表情,肯定是一脸便秘,然后哭丧着脸说,妈,我此生挚爱唯有明日香!方阿姨肯定请他吃了顿“生活”。

观众席坐了不少人。进门之前,徐衍昕听到有记者窃窃私语,说负责此案的律师是英国欧华回来的,估计是露脸战。他静静地坐在座位上看案宗,而瑞鑫的律师来得比他晚,当事人敏心没有亲自到场。他细细地打量起这名叫张安的律师,长得颇为清秀。

果然不是江屿。

他松了一口气,又失落了起来。

开庭前,对面律师看到他倒是一怔,没想到他会选择自辩。而徐衍昕好脾气地笑笑,说,我以前也算个律师。法官宣布开庭后,张安初次宣读法律条例与他发布的微博内容,道:“徐衍昕先生通过微博@BLUE WINDBELL称‘《FOR HIM》抄袭《NANA》的画风不够,还要抄袭我的分镜和台词,作为一名原创漫画作者,实在难以忍受,而她的粉丝不以作品论事,反而成了作者的枪,倒也有趣’,并在粉丝回复中称,‘多次抄袭,人品不好’,我的当事人周敏,即@敏心小姐名誉受到侵犯,并影响个人生活,故认为徐衍昕先生侵犯我当事人-权利,构成诽谤罪。”

徐衍昕初辩道:“刑法第246条: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而张律的陈述中,我的微博言论并没有任何粗俗字眼侮辱他人人格,人品指的是人的品性,我的前提是‘多次抄袭’,且不论周敏小姐对我的抄袭是否成立,早在两年前,她就因‘抄袭《NANA》画风’和‘融梗《初恋这件小事》’被网友攻击。而我从头至尾,只是以我能看到的证据,得出正常的结论,完全属于自由言论的范畴。”

张安在举证时指出:“网友攻击的抄袭和融梗,并没有明确证据。徐衍昕先生微博转发超过五百,给周敏小姐带来巨大的影响,应当付出法律责任。”

而徐衍昕也微笑着说道:“诽谤罪的前提是,我故意捏造和散布虚构事实,然而我发布的言论都是由他人撰写而成的,至于我的原创部分,在我交给法官的证据中,也有高达二十五页的分镜完全相同,台词多处相似,也完全属实。”

说罢,张安看徐衍昕的眼神多了一丝仓促。

而徐衍昕垂着眼眸,安静美好得不像话。

毛猴被桌游室里的烟熏得没辙,出来透透气,忽而见到一辆宾利径直停在他店门口,漆黑的车身跟镶了钻似的,在太阳底下蹭蹭发亮。毛猴刚在心里把这装逼的有钱人喷了个爽,就看见从副驾驶座下来的那一双长腿,好像有点眼熟。等人走到他面前,毛猴差点没被呛死:“江、江、江——江屿?!”

毛猴连忙嘱咐自己的媳妇把全店最好的茶叶,景德镇买来的那套茶具拿来,但逼还没装,就听到他媳妇冷冷地说:“你是说五十块一斤的绿茶和九十九一套批发来的地毯茶具吗?”毛猴差点没被口水噎死,就听到江屿低低的笑声,他道:“没事我喝白开水就行。”

“你怎么在这?你不是该在英国吗?”

“前几天刚回来,我那天来店里找你,结果隔壁老板跟我说你出去玩去了,我就只好回去了,”江屿从烟盒里抖出根烟,“今天送同事来附近法院,顺便再来碰碰运气。”

“哎,我前两天跟我媳妇去泰国看人妖呢。谁让你当初走的时候谁也不说,电话也没留个。想联络你都找不到人,现在大律师看起来人模人样的,今天来打辩护啊?”

江屿应了声。

“哇,《壹号皇庭》?”

江屿道:“远着呢。大陆和香港就是俩法系,我们这边不带头套。”毛猴笑两声说:“少编排你表叔。你这见面空手来?起码带条红中华吧?”江屿打开后备箱,茅台、补品还有干鲍等等,塞了一整个车厢。江屿先是拿出来两条包好的熏肉,说:“知道你喜欢这个,我特地托同事带的,熏得我车厢一股肉味。”

毛猴笑了两声。

江屿又翻出十几条中华烟,说:“当初答应你的。”毛猴愣了两秒钟,干涩的眼眶忽而红了,刚想拍拍他的肩,就看他一身西装笔挺,外面还罩着件大衣,那料子牌子一看就昂贵得很,自己却是旧布棉袄,手刚搓过擦桌巾,便堪堪放下了手臂。没想到江屿却是勾着唇角,一巴掌扇在他背上,差点把他午饭都扇出来,刚想骂他娘,就看到江屿居高临下地睨着他,道:“就你这小身板,蹦起来都拍不着我膝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