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第3/3页)

黑的儿火者在洪武十一年继承了东察合台汗国大汗之位,而此时这个王朝已经在崩溃边缘。

为了在长期的内乱以及外战中恢复元气,黑的儿火者一继位就派遣使者和大明开展外交关系,以曾经是元王朝藩属国以及血缘兄弟的身份主动称藩。

洪武帝对他们的投诚表示十分满意,在给予了大量的赏赐之余,还大方表示自己可以给他们做靠山。

于是,在得到小枣后不久,这匹还不到两岁的小马驹就跟着东察合台汗国的朝贡队伍经历了一个冬春的长途跋涉来到了应天,后来,又被洪武帝赐给了他最疼爱的孙子。

所以,别看小枣只是一匹小马,其实它的身上是带着大明和亦力把里(东察合台汗国汉称)睦邻友好的任务哒,它是一匹外交马来着。

“亦力把里?”木白一边抚摸小马一边回忆了下大明版图,顿时恍然。

如今的亦力把里正是汉时乌孙部所在,乌孙马在西汉曾经有过“天马”的美誉。

汉武帝刘彻在得到乌孙马后还曾经特地为其书写了《天马歌》,可见其欢喜程度。

不过,在刘彻后意外得到大宛马之后,“天马”这个称呼就被他转移到了大宛马头上。

虽然行为是渣了点,但木白倒是还能理解他的心情。

作为一个爱马人士,他虽然没有亲眼见过大宛马,但光看古籍上面对其的描述就觉得心驰神往,看诗歌的他都如此,更别提亲眼所见的汉武帝刘彻了。

他能理解,真的!完全能理解。

不过很可惜的是,大宛马虽自西汉便开始引种、繁衍,但至今都未能在中原地带形成规模,尤其是自元朝之后,这一品种的马匹就再没有出现在中原地带。

其中倒也没什么复杂原因,无非是大宛马无法适应中原地区的战争需要。

这种马胸窄背长,肌肉发达,但它的皮却很薄。虽然也因为这点,其在奔跑时会出现血汗效果得名“汗血宝马”,但这也意味着这种马匹非常容易被骑具磨破皮,这在战时无疑会增加了额外的负担。

加上它虽然速度快耐力强,但体格纤细不擅驮重,有些甚至难以负担一个青壮加上甲胄的重量,而且胸部力量不足,拉力极差,于是这种“样子货”渐渐被时代所淘汰。

反倒是乌孙马在长期的繁育和杂交过程中,靠着自己高超的耐力、强悍的体质以及驮、拉皆可的优点成了军队最欢迎的马匹之一。

其实,这些条件已经非常优秀了,但乌孙马表示自己还可以更优秀一点——乌孙马的母马产奶量惊人,除了能够哺育小马外,它还能够给牧民供应马奶作为食物以及副食品原材料。

于是,这一种既可以用来打仗,又可以用来负重货物,还能够提供食物的马就靠着自己的超高性价比成了马匹市场上的王,并且重新夺回了“天马”的名头。

在如今的大明,还有专门的部门负责选种和培育乌孙马。

顺带一提,洪武帝的爱马就是一匹乌孙马。

它陪伴了朱元璋风里雨里走来,在寿终正寝后,先其主人一步睡在了皇陵,在此后的很多年内,也将继续陪伴它的主人。

也因为这份情怀,在小枣抵达应天府后,洪武帝立刻就将它送给了自己的孙子。

其实,他送给孙子的礼物并不仅仅是这匹小马。

在和这个皂衣少年交流的过程中,木白也意识到了这一点。

他微微歪头,乌黑的眼眸细细打量了几圈少年的脸庞,从中找到了些许的熟悉的老家气息。片刻后,他迟疑开口:“你……祖籍在哪?叫什么名字?”

“回殿下,奴祖籍云南昆阳州。”少年垂着眼眸,眉宇间一派温顺,“名马三保,在家时曾习过些驯马知识,陛下派奴来侍奉小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