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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雨桥数日不见踪影。我不知道他是故意避开我,还是出差了,反正他在这座城市里不止檀林公馆一个住处。也许,还不止我一个女人。对此我很平静,怨妇这样的角色并不适合我这样处境的人,我有愧于他,于是只能听之任之。

我也没有再见到莫云泽,再次去疗养院时,小护士告诉我,“莫先生被家人接回家了。”我没有问事他的哪个家人,连想问的念头都没有。

在小护士的通融下,我倒是第一次走进了莫云泽住过的房间,是很舒适的套间,收拾得很干净整齐,莫云泽私人的东西都被搬走了,只剩一本泰戈尔的《飞鸟集》遗忘在床头,小护士希望我把书转交给莫云泽,于是我带走了那本书。

回家的路上,我翻开书,发现里面夹着一张照片,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女,侧脸在看一本书,背景像是路边的小书店。那少女穿着小碎花的短袖衬衣,扎着小辫,脸部的侧影轮廓非常清晰,应该是很专业的相机抢拍的,连少女低垂的长睫都清晰可辨,嘴角还含着隐约的笑意,清新可人的样子,仿佛春日里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大约是看书看得太入迷,少女没有留意到店外有人对着她摁下快门,于是就有了这张照片。我认出那家店,就在文宣路的一家饼店旁,每天放学我都经过那里。

那少女就是我。

合上书的刹那,我泪如雨下。

两天后我打电话约芳菲出来,将那本书交给她,要她还给莫云泽。当然,照片我抽出来了。芳菲看都没看那本书就塞进手袋里,闲聊了几句无关痛痒的话,就匆匆忙忙地上了她的红色保时捷。人都上了车,她忽然从车窗里探出头,笑着对我说:“姐姐,其实你大可不必做给我看,你偷偷摸摸见他我又不会怪你。”

说完,驾车扬长而去。

我愣在街头,半晌没有反应过来……

我想我应该对这份姐妹情死心了吧,可是又义做不到视而不见。不久,李梦尧喜得贵子,在酒店摆百日宴,我在酒店大堂亲眼见芳菲跟一个油头粉面的年轻男子从电梯里出来,搂搂抱抱,她光搂搂抱抱倒还好了,竟然还丝毫不避嫌地跟我打招呼。当时姚文夕和几个同学都在我旁边,我呆若木鸡,完全没有了思维能力,怔怔看着他们走出酒店。

后来李梦尧跟我说了实话:“我在医院生孩子的时候,见过你妹妹,她在隔壁手术室做人流,一个人。”李梦尧看不过去,跟我说,“劝劝她吧,年纪轻轻的,不至于走到这一步,她毕竟还有丈夫。姐妹一场,你要不管她就没人管了。”

我到底还是狠不下这个心,于是约了芳菲吃饭,她答是答应了,却是不情不愿的。地点选在一家江南风情的酒楼,我要了一个包间,准备跟她好好谈谈。正如梦尧说的,我不管她就没人管了。席间我说了很多我们过去的事情,我们一起成长,虽然不是亲生的姐妹,可毕竟在一个屋檐下生活过,我不希望她在泥潭里越陷越深,没有人可以成为堕落的天使,只会成为堕落的魔鬼。一个人如果把自己弄成了人不人鬼不鬼,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结果芳非长长地吐出一口烟,一副满不在乎神情,而且颇有嘲弄的意味,好像我说的那些话很可笑似的。或者,本身我这个人在她眼里也是可笑的。

“姐,你以为我现在才开始堕落?”她脸上的妆容姹紫嫣红,完全掩盖了她本色的清纯,见我谈起过去的事,她嗤地笑出声,“我十三岁就不是处女啦,你信不信?不信?哦,怎么能不信呢……啧啧啧,要不要我说给你听?你还记得我们家隔壁住的那个王叔叔吗?戴副眼镜长得很猥琐的那个,当个小小的科长有点小钱,就是他玩了我,他用一百五十块钱买了我的初夜!一百五十块钱!听清了没?”

见我眼睛眨也不眨地傻了,她端起酒杯浅尝了口,舔了舔嘴巴,继续说:“知道我要那一百五十块钱干吗来着?”

我愣愣地看着她。

“因为你!”

“还记得吗,那次你不小心把同学的随身听弄坏了,那个同学要你赔,你没钱赔,找我妈要,我妈不肯。于是我就去隔壁的王叔叔借,那个王叔叔经常给我买零食,给我十块八块的零花钱,但每次给了钱他就趁老婆不在家的时候把我拉到他房间摸。想不到吧?他就是这么个货色!这个烂人,我找他借钱,他很爽快地就答应了,但要求我去宾馆跟他睡,我跟他睡了才有一百五十块钱拿,我毫不犹豫地就跟他去了……我拿了那一百五十块钱帮你还给了同学,你当时还问过我哪来的钱,我就说找妈妈要的,妈妈疼我,我一开口她就给了。姐,我亲爱的姐姐,不是只有你懂得姐妹情深,不是只有你为我付出过,所以你现在根本没有资格来跟我说这些,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