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我的人[一更]

“下雪了!”

街上行人纷纷望天, 有细小的雪粒缓缓飘落。

李玺坐在车里看不到,便假装望天,实际看的是魏禹。

雪粒融入狐毛领中, 眨眼间不见踪影。也有的落在他眉毛上,化成水珠, 颤颤悠悠地挂着。

也就是魏少卿了, 五官英挺俊朗, 双眸沉稳有神, 即使挂着水珠也不显丝毫阴柔, 反倒多了几分禁欲气质。

李玺看得有点呆。

倘若不认识,倘若只是在街上遇见,就是这么惊鸿一瞥, 就足以令他心动了。

而如今,心跳得也有点快。

像是……第二次心动。

小虫脑袋还没做出指示,手里的伞已经递出去了。

“遮、遮一遮。”

不是遮雪, 而是遮人。

舍不得让别人看见。

魏禹接过伞,垂眸一笑,水珠顺着睫毛滑下去,砸到了李玺的心尖上。

有点凉。

李玺猛地清醒过来,凶巴巴地补救,“谁叫你接了?这伞破了, 我是想扔掉的!”

魏禹好脾气地说:“既是要扔掉, 不如舍给我吧!”

李玺别开脸, 叽叽咕咕找场子:“捡破烂的小狗。”

魏禹看着他肉肉的小下巴, 浅笑道:“我也捡宝贝。”

李玺嗖的一下把车帘拉下来。

只拉了一半。

露着的那一半刚好弯成一个半月形,可以看到他的半边身子,也框出了魏少卿撑着伞的身影。

李玺翻出兔皮小帽, 扣在头上,还得意地晃了晃。

我妹妹做的!

也不知道蛛蛛是怎么想的,竟在帽顶留出一个洞,刚好可以让李玺的金冠露出来,乍一看,就像长在帽子上似的。

金冠两边还有一对灰兔耳朵,李玺脑袋卜楞卜楞地动着,小兔耳朵就一晃一晃,俏皮极了。

换成旁人,这么奇怪的帽子是定然不会戴的,李玺反倒显摆似的,故意晃来晃去,让小兔耳朵动啊动。

魏禹抿着笑,稍稍落后半步,贪婪地瞧着。怎么都看不够。

蜗蜗摇晃着牛角,银铃叮叮当当地响着。

两个人隔着半扇窗,一个戴着兔皮小帽,吃着牛肉干,笑嘻嘻地坐在车里;一个撑着伞,披着银纹披风,从容地伴在车侧。

还有一只毛绒绒、胖嘟嘟的熊狮犬跑前跑后,威武地开着路。

这景象,足以入画。

《长安小报》的主笔刚好瞧见了,当即掏出木板和炭条,兴奋地画下来,急匆匆赶回书局。

进了门就激动地吆喝:“快快快,多来几个人,现在就抄!”

抄录的师傅年纪不小了,眯着眼一瞅,不满道:“不就是两个男人一条狗吗?也值得你这般模样?”

“这可不是普通的男人和狗,您老就赶紧画吧,画完我叫人先往茶楼酒肆送一波,雕版那头也准备着,必能大卖!”

老师傅虽不解,却也相信他的眼光,笔尖运力,飞快地画起来。

匠人就是匠人,虽木板上只有草草几笔,他愣是根据主笔的描述把街上的情形画成一幅写实的工笔画,就连李玺和魏禹的五官都有八分像。

最牛的是,那分神韵。

李玺翘着嘴角臭显摆的劲儿,魏禹垂眸浅笑的宠溺,画活了。

雕版还没刻出来,样图就先上了架。一个小娘子瞧见了,顿时就有成百上千个小娘子知道了,一时间,无数小娘子涌入书局,预订下期的小报。

还得特意强调一句:是有小福王和魏少卿的那期。

生怕订不到,钱一串串扔出去,就算小二哥再三强调不收钱都没用。

一时间,书局门前熙熙攘攘,皆是丽人。

墨香掺着衣香,也算长安胜景。

青牛车将将走到承天门。

一个穿着紫色官袍的身影,策马而来,在承天门前下马止步。立即有金吾卫迎上去,恭恭敬敬地叫着“郑寺卿”。

魏禹回头,难掩喜色,“老师回来了?”

——大理寺卿郑权,既是他的上锋,也是他早年间在郑氏族学时的授业恩师。

郑权先是向李玺见了礼,方才看向魏禹:“在路上时就听说你办了个‘百工学堂’,坊间百姓多有称道,不错。”

“多谢老师。”魏禹收起伞,稳重地执了执手,“是圣人的意思,学生只是奉命执行罢了。”

郑权笑呵呵地摆摆手,“不必自谦。我要进宫述职,稍后有空闲,正好听你说说近来寺中之事。”

李玺清了清嗓子,扬声道:“无花果呀,你昨儿个说哪家馆子好吃来着?”

“阿郎是不是记混了,不是我说的,是魏少卿说的——光宅坊新开的风雅居,不光酒菜好吃,景致也是一绝。”

无花果瞧着魏禹,笑问:“今日刚好下雪了,正好坐在亭中,观着雪,吃着饭,恰恰应了‘风雅’二字。”

“问旁人做什么,咱们自己去,照样风雅。”李玺嘴上这样说,身子却没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