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第3/3页)

他长相英俊,气质稳重,但徐赞看到他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热。

徐赞立刻让人给上了一壶冰水。

“上次的车祸后来没事吧?”赵鸿坐下后问。

“没事。今天找你是别的事。”徐赞倒了一杯水,推到赵鸿而前,“故意伤害的追诉期限是多久?”

“造成轻伤的,追诉期限是五年,重伤是十年。”

徐赞给自己也倒了杯水,喝了一口后,问:“你还记得王可久吗?”

“记得。曾被人用酒瓶砸破头,差点变成植物人的那个王家富少。”

律师就是会说话,明明知道砸王可久的人就是徐赞,但他只字不提。

实际上,赵鸿对当年那场事故的前因后果知道得一清二楚,而且还是他帮徐赞离开明城的。

要不是他,徐赞就被王家人逮住了——应该会很惨。

徐赞问过赵鸿为什么帮他。

赵鸿说,敌人的敌人是朋友。

徐赞:“十年前,王可久在王家自己的会所里被人砸伤,事后立刻被送往医院,会所方面因为某种原因控制住了现场,没有报警,现场那些物证应该是会所方面收集起来了,也就是说,物证在王家人手上,人证的话,会所方面有很多人可以作为人证。”

物证人证都有,这事很麻烦。

赵鸿算了一下时间:“还差五个月就满十年了。你觉得这五个月中,王家人可能会搞事?”

徐赞:“王可久最近回国了,他现在改名叫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