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惊雷

十一月的头一天,下了雨。

雨不大,细细绵绵像一场大雾。可毕竟下在冬季,总归还是冷。

商响搓了搓发红的手,整个人缩进厚实的棉袍子里,只露出一双黑色圆眼。

狼王在渝州住下了。

他买下陕西街美丰银行附近的一栋小洋楼,舒舒服服过上了体面人的生活。这只千年狼妖出手阔绰,性子又稳,没人将他当妖怪,都当他是个手里很有些钱的生意人。

并且,这个生意人还英俊,还温良,像个完美的情郎。

城中好些个小姐都辗转打听着这位新来的富贵人物,有含蓄的,有奔放的,萌发的春情蠢蠢欲动到了三教九流的茶馆。

茶客们咀嚼着这位身份神秘的有钱人下茶吃,编出了千变万化各种故事。

故事里,狼王成了落魄的前朝后裔,成了靠着做买办发家的假洋鬼子……总之,说什么的都有,单单没有人怀疑过他是妖。

另一件被人们津津乐道提起的,是近来发生的几起怪案——

活水豆花老李家的大女儿,二府衙宁家的丫鬟小平,曹局长新娶的五姨太,都遭了毒手,横死在家中。

死状如出一辙——瞪圆了双眼的身躯被吸走了所有的青春美貌,尸身上紧紧裹着一层蝶翅上的鳞粉。

谈及此,茶客们先是唏嘘,死的都是顶顶漂亮的美人,他们感叹红颜薄命。然后,才开始谈论起几桩案子的怪异——

是妖怪作祟吧……

人们这样猜测,却又不好笃定。因为这是个文明的新世界,摩登新潮、信奉科学。

于是,人们也就只是说说,当成有意思的谈资,眉飞色舞的说一说,没有人深究这丝毫与己无关的事情。

妖也好,鬼也罢。世道这么乱,打仗比鬼怪可怕。

回到道观时,商响遇上了狼王。

文质彬彬的白面青年穿着身青色长衫,长衫外头罩了件绀色暗纹马褂,扣门处一节金光闪闪的怀表链子,富贵又时髦,活像个文明先生。

然而,这位文明先生、城中新贵,自从在渝州安顿下来后,便日日往穷街陋巷的破道观跑,风雨不辍。

商响对他很是心有余悸,见了恨不得绕道走。

狼王躬身施礼:“请问悟虚在么?”

商响暗自嗤笑,这会儿倒是客气了,之前装什么大尾巴狼!

和尚见着他,也很苦不堪言。

“徐岚,你不用日日都来的。”

狼王很是委屈,神情像是被主人丢弃的大狗:“那你搬来跟我住吧。”

白悟虚哭笑不得,呛到:“哪有和尚住小公馆的?”

简直不伦不类贻笑大方。

“那我搬来和你住。”好享受讲排场的狼王没底线的妥协。

和尚说:“这是肖吟的地方。”

狼王一撇嘴,不开腔了。

像雾一般的冬雨一直到了深夜还没停,承欢过后的花妖少年静静立在雨中。

那样的悲凉凄美,叫人挪不开眼。

变回原形的商响坐在屋顶上看他,脑海中反反复复却是肖吟那双含情的眼。

呼出来的气,在冷风中凝成白色烟雾。从雾里传来一声轻叹,像蝴蝶扇动翅膀的声音。

确实是蝴蝶。

缩在烟囱边的小老鼠抬起眼,瞧见一只碎了翅膀的蝴蝶,穿过绵密细雨,停在了孤独寂寥的院落中。

“你来了。”花妖微微笑。

蝴蝶抖动着破烂不堪的翅膀,在一阵冰冷的白烟中化成了人形。

女子目如秋霜。

身上的皮肉,却是被烈火烧灼过后的丑陋。

“怎么成了这个样子?”花妖叹息着问。

蝴蝶精笑了,声音轻而温柔,像在讲述一个遥远又完美的梦:“我飞去西天佛界,扑了佛祖坐下那盏长明灯。”

花妖摇头,连声问着:“何苦呢?”

蝴蝶说:“天性吧,蝴蝶生来就是要扑火的。”

只是,她看不上这滚滚红尘中的万千明灯,唯有至高无上那一盏,方才能入她的眼,方才值得她以身相欺。

即使遍体鳞伤,体无完肤。

一路自极乐世界逃到烟火人间,靠蚕食美貌女子的阳寿,勉强维持着余命——她是妖怪,害人也是天性。

“最后还是想见你。”蝴蝶盈盈含笑,“在天罚到来之前,想求你给我一个解脱。”

“好。”花妖点头,答得干脆。

他本是孤独长在峭壁上的一朵花,这只敢于逆风飞到山谷最高处的蝴蝶,是他几百年来唯一的朋友。

蝴蝶说:“我想死在你手上,免得受那劳什子天罚。”

她不后悔,所以不认罚。

扑向永世不灭长明灯的那一刻起,她就算好了自己的死法。

花妖动了手,非常温柔,蝴蝶在雨夜里轻声笑着,化成了一道绚丽的光,美得灼人。

直到她的精魂尽数散去,商响才敢从爪子的缝隙中偷偷睁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