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第3/3页)

“你打工也好,做小买卖也好,”三胖顿了一下,说,“大不了你跟着三哥,咱俩开车拉熟食去,不也算个营生吗?”

魏谦轻轻地笑了一下,没吭声。

“只要你点头,回去我就跟我爸说……”三胖说到这,突然若有所感地回了下头,他发现魏谦已经不在那了,就这样非暴力不合作地走人不听了。

三胖住了嘴,愤愤地甩了一把手上的水,怒气冲冲地说:“孙子,早晚有你后悔那天!”

三胖跟他是打小的交情,总不会害他,魏谦心里知道,他说得话都有道理。

他在娱乐城一年多,已经渐渐放下了对乐哥的盲目崇拜,他干的是什么营生,魏谦也多少知道一点。

魏谦有时候也会想,为什么别人再苦再难,都能走一条正路,只有他自己这么孬种呢?

是他愿意当一个流氓吗?

他虽然混,却也知道好歹,他在学校当了那么多年的好学生,可不是为了辍学当流氓的。

是为了钱吗?

是,魏谦承认,乐哥给他的钱多,可三胖说得对,他卖的是命,钱再多一倍也划不来。

那是怕吃苦吗?

大概也不是,是板砖手上磨出的大泡和晒爆的皮疼,还是被人一棒子活生生地砸断胳膊疼,这不好比。

那是为了什么呢?

魏谦无数次地这样问自己,后来他发现,大概还是他那一点要了命的自尊心在作祟。

他从生在这个世界上、第一声啼哭开始,就注定了低人一等,所以当他稍微长大了一点,稍微有了一点选择的余地时,他就死也不愿意再低下头——哪怕是像现在这样凶狠地、让所有人都畏惧憎恶也好。

让别人都怕他,总比看不起他强。

作者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