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任丽琴已经退休了不用上班, 每天在家忙家务,原主则公主般什么家事都不用做。

任丽琴的意思是,女孩的手就是第二张脸, 经常做家务手会变粗,女儿要富养, 只要嫁的好完全有能力花钱请保姆干活。

可以说原主最后有那样的结局,与父母的娇惯不无关系, 期盼着借助不确定的婚姻来视线鲤鱼跳龙门。

这一整天秋小婵哪里都没去,就在家帮着任丽琴收拾屋子,中间接到舞蹈团的朋友让她出去唱k的电话也婉拒了,任丽琴这才相信女儿是真的下定决定改变了。

她叹气道, “你今年二十岁, 花一样的年纪, 长的又标志,要不是我们家条件差, 肯定能过上好日子, 也就不用为了没钱吃那么多苦。”

秋小婵感动之余又哭笑不得,“妈,我已经过的很舒服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从小你跟爸爸就把好的都给我, 也没有重男轻女的思想,虽然经济不富裕,但精神上富足啊,那些有钱人家污糟事也不少, 不像我们这么团结,而且我相信不久之后家里会过上再也不用为钱操心的日子。”

任丽琴只当女儿安慰她,但女儿能说出这样的话还是很让她高兴的, 一天比一天懂事了。

白天除了打扫卫生外,秋小婵还看了报纸和新闻,了解当前的经济环境和国家政策。

九五年正处于国家经济高速发展的时期,特别是经济特区松市,可谓“遍地是黄金”,只要动脑筋,赚钱是很容易的。

以苏家目前的情况,赚钱的法子得从原主哥哥苏海祥身上寻找突破口。他如今在运输公司做搬运工,干的是体力活,为人过于老实,按照这种发展方向一辈子只能拿死工资的那种。

小说里苏海祥后来找了个纺织厂女工结婚,妻子婚后面临着国企改制下岗了,夫妻俩没有学历找不到体面的工作,后来一起摆地摊,生了孩子后买不起市区的房子,一直蜗居在这里,本想靠着拆迁改善经济,但因为房屋产权问题跟纺织厂打起了官司加上违建因素,拆迁款还不够付首付的。

晚上苏文志苏海祥父子两下班到家,任丽琴已经煮好了饭菜,饭桌上着重夸赞了女儿如何懂事,苏文志听后很是欣慰。

“蔓蔓说的对,确实要提升自身实力,现在外面有很多函授班、夜校,你要是能拿到本科文凭以后离开舞蹈团也能找到一份坐办公室的工作。”

苏文志到底是有文化的,看问题比妻子任丽琴透彻,这些话以前也说过,只是妻子和女儿都不肯听,他也就懒的费口舌。

“爸,我以后会努力的,还有哥哥,一直在运输公司也不长久,得想其他出路才行。”

苏文志欣慰的点头,“你说的对,这个问题我早就想到了,以前让他好好读书,哪怕考不了好大学能学到一技之长也好,可他就是不肯静下心来,中专文凭都没拿到,现在遍地都是大学生,他这样的学历能干什么?要是能说会道哪怕我豁出脸来送他去干销售也行啊,偏偏是个锯嘴葫芦。”

苏海祥听话题说到自己头上只有瞬间的惊讶,紧跟着继续埋头吃饭,仿佛跟他无关一样。

秋小婵考虑过让苏海祥去学车,考个驾照也算技术,但这行风险高,难免磕了碰了,以任丽琴的性子肯定每天吃不好睡不着的担忧,也就没提。

至于做小本生意,不管是先从小摊开始还是租个门面都好,但做生意总要招揽客人,他还没结婚,靠他一个人怕顶不住这样的压力。

除此之外秋小婵暂时没有其他灵感,只能先将这件事撂下,反正日子还长,保不齐哪天福临心至来了灵感。

单休结束,第二天秋小婵就去舞蹈团上班,坐公交的时候竟然遇见了咸猪手,她不客气的用鞋跟踩了对方一脚,回头狠狠瞪了对方一眼,看到对方露出越发迷醉的痴汉笑容后,无奈的翻了个白眼后重新换了个位置站。

到了舞蹈团,演员们都在换衣服准备训练,一个叫朱莉的女孩跟原主最要好,走过来抱着她的胳膊亲密的说,“蔓蔓,我昨天打电话给你怎么不出来,有个家里开公司的小老板请客呢,不光k歌还去红房子吃西餐,出手可阔绰了。”

红房子是松市非常有腔调的西餐厅,菲力牛排、法式蜗牛、意大利冰糕,气氛好食物好,年轻人谈恋爱搞暧昧最喜欢的地方之一。

男士穿西装打领带,拿着红酒杯轻抿一口,只要长的不难看,还是很能唬人的。

“抱歉啊莉莉,以后那种场合我就不去了,我现在不喜欢那种爱玩的男人了,觉得有学识有内涵的男人更适合结婚。”

朱莉“啊”了一声道,“不是吧蔓蔓,你怎么说变就变,以前还说要找有钱人的呢。”

秋小婵给了她一个“有内情”的眼神,“我现在还不能告诉你,等八字有了一撇再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