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5/8页)

“万一哪天你爸回来你又正好不在家怎么办?我们不会被当成贼吗?”秦大义觉得不妥。

“你就说你是他私生子,来认亲的,他会信。”刘凯希一点也不像开玩笑。

“也好,还能敲诈一笔。”我跟傅林森相视一笑,欣然接受。

从此我们就告别了木板床、水泥地板、随时会被大风刮落的破旧木窗以及肮脏得无从下脚的厕所。我们睡真皮沙发、吹空调、看家庭影院,生活质量大幅提升。唯有秦大义终日惶惶不安,为此我经常一边偷抽刘凯希他爹的雪茄一边安慰他:“小秦啊,既来之则安之嘛,正所谓‘人生得意须尽欢,今朝有酒今朝醉’。”

“是‘莫使金樽空对月’。”傅林森一本正经地替我更正,顺手拧开了一瓶价值八千多的红酒,平静得像打开一瓶可乐。

当然,就算我跟傅林森再恬不知耻还不至于忘记吃人嘴软拿人手短的道理。很快刘凯希便有事相求了,他打开手机微信给我们看了眼女孩A的照片,也就是他本次的捕猎目标,然后又给我们看了眼女孩B的照片——A的好闺蜜。到时我们要做的就是负责把这个碍手碍脚的女孩B给灌醉,然后就可以一边凉快去了。

故事讲到这大概有人猜到了——是的,非常不幸,女孩A是张雨乔。

平心而论,张雨乔虽然即将年过三十俗称大龄剩女,给人的第一印象却是年轻漂亮活力四射。当晚我们约在一家KTV,前来赴约的小乔一头黄色大波卷长发,妆容妩媚却不风尘,一手iPhone5,一手LV钱夹,颇有微博上那些白富美的味道。

我分明记得她一开始是想给我们营造出一个文静矜持且富有涵养的小资女形象,不过在她的目光从刘凯希脸上移到我脸上……好吧,停留一秒后又迅速转移到傅林森的脸上时,节操便掉光了。她尖叫一声冲上去,捏了两把傅林森的脸不可思议地喊道:“怎么可以那么帅!怎么可以啊!这不科学!!”

我好像忘记说了,傅林森除了功夫攀叶问外,相貌也胜潘安。别怀疑,这是真的。有些人就是那么幸运,明明所有的优点都占齐了还活得从不自知。这真可耻。

我曾花了不少时间去思考傅林森属于哪种帅,最后得出的答案是不真实的帅。我想每个女孩在学生时代里总免不了撞见一两个惊艳时光的少年,干净、帅气、忧郁,反正就是烂俗言情小说里的那套,每天不是在篮球场上吸引尖叫就是站在教室走廊尽头苦大仇深地读着一本《百年孤独》,就好像看A片放屁抠脚丫挖鼻屎这些青少年都会有的恶习跟他没半点关系。

傅林森的脸就属于这种完美少年长大后的版本。这很难得,毕竟岁月蹉跎,那些活在女孩记忆里的美少年不是肥成了二师兄就是丑成了猥亵狂。记得初中那会我们班上有个富二代转校生,每天奥迪接送,穿贵族学校定做的英伦风制服,用牛奶洗脸,长得各种水嫩,元旦晚会上唱了一首周杰伦的《七里香》,当场就晕过去好多女生。去年同学聚会上再见到他,大家都以为看到了小沈阳。

总之,当晚的张雨乔就那么毫无节操地沦陷在了傅林森的美貌下。她如狼似虎的模样吓坏了所有人。幸好她的闺蜜——一个齐刘海戴红色鸭舌帽穿背带牛仔裤的女孩把她稳住了,而这位穿着打扮让我联想到阿拉蕾的女孩名叫陶子,她是张雨乔的学妹,大学毕业后升级成好姐妹。

我忘记当晚刘凯希是怎么醉的,反正在张雨乔挑逗地说出“这样吧,我喝多少你喝多少,喝醉了任你处置”的二十分钟后,刘凯希就躺在包厢里的榻榻米上一动不动了,整一个24K纯山炮。

“嗨,这位帅哥,你是叫什么来着……”张雨乔又把目标锁定我,她眼神中的自信分明透露着——接下来只要搞定我,坐在一旁笑得斯文腼腆人畜无害的傅林森就是她的囊中物了。

“卫寻。”

“对对对,来,小寻寻,姐姐先敬你一杯。”

虽说盛情难却吧,但我可不想成为第二个刘凯希。要知道江湖险恶,指不定一觉醒来我就裸在大街上了,一摸腰还发现少了只肾。我忙朝傅林森使眼色,他立马会意地夺过张雨乔递上来的酒杯。

“我朋友不能喝,这杯我帮他喝了吧。”他仰起头一饮而尽时,张雨乔眼中闪过了一丝奇异的兴奋。

“看样子,你挺能喝的嘛。”

“哪里,不能喝的。”

“你就别谦虚了,再来几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