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第九十九只爪爪

第九十九只爪爪

我独孤茕, 怀此百离。

——引自曹丕《短歌行》

【上午十一点整,A国,教团总部】

面前的建筑高耸而诡奇, 占地面积极广, 又因为位于层叠的符文结界里, 扭曲成了一个缩影。

沈凌舔舔嘴唇。

这个地方……好像已经有六年多没回来了?

但她一丁点都不怀念。一丁点都不感慨。

“总之就是去趟廷议会打探消息对吧?”

当年只是孤孤单单一只只懂挥爪打架的小猫从里面钻出来,如今她抱紧了手中的收音机,缩缩脖子,蹭了蹭新羽绒服衣领处的绒毛。

又暖和又雀跃, 还有一场中午十二点和爱人约在牛排馆的午餐。

本喵果然还是这么帅气伟大,她忍不住有点嘚瑟, 在教团时就囤积了一堆财宝,就算出去巡视世界也能找到全世界最珍贵的宝贝带回来。

↑指薛谨

……咦,这么想想, 虽然不是很稀罕教团的地位,但如果能正大光明地带着阿谨走进没有危险的教团,向他介绍自己曾生活过的每一个地盘, 向他分享那些成堆成堆的宝物,大手一挥直接让所有的仆人都听从阿谨的命令,给他封个什么“特等仆人”之类的职位……

最近在“包养丈夫”的游戏上沉迷的祭司大人又舔舔嘴唇,有点心动。

但还没等她运用那些夜间电视剧里的桥段脑补出一场连续的“霸道猫猫包养鸟”剧情,就被黎敬雪打断了。

“我想我们得加紧动作。”

她在来的路上就不安地看着手机, “以免被其他人发现。”

“知道啦知道啦,你今天怎么这么紧张。”

沈凌脱下自己嫩粉色的羽绒服, 整了整上面的白色绒毛后,将它叠好交给了黎敬雪。

“喏。帮我抱着,注意别掉地上了。”

这是阿谨回来第一天替她买的冬装, 沈凌不想被血弄脏——如果一切顺利,她一小时后还要穿着这件去和阿谨吃牛排呢。

确定黎敬雪安置好自己的外套后,沈凌原地跳了跳,又脱下了浅黄色的保暖羽绒马甲,独留一件单薄的黑色打底衫。

她用力呼出几口气,让干燥的嘴唇湿润了一点,大力挥舞了几圈胳膊,又左右扭了扭腰。

这是一套很简单的热身运动,也许还比不上中学生的广播体操,但仅仅这几下似乎就激活了什么。

期间沈凌的双脚一直在地上交替蹦踏,速度越来越快,神情越来越专注,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个准备参加五十米短跑比赛的奥运运动员。

基本的热身运动完成后,祭司将一直没放下的手提式收音机关闭挂在脖子上,弹出了自己锋利的指甲,微微躬身。

“我很快回来。”

“您要注意,只是打探一下廷议会主席的情报,不是廷议会的方向……”

“知道知道,别啰嗦了,去定好的地方守住,别让我的羽绒服弄脏。”

——如同每一只轻盈敏捷的猫,她只是迅速踩过几个根本看不清的着力点,伸爪向上一勾一攀,就从某个极隐蔽的洞里钻了进去,消失在了总部的结界之后。

黎敬雪独自在原地抱着她的衣服,心里惴惴不安。

她还在后悔自己之前冲动违逆薛谨暗示的行为。

“按照那位大人说的做”,这曾是黎敬雪的本能。

可是……

应该不会出什么问题。

——沈凌是教团公认最“强大”的祭司,拥有最尖利的牙齿与指甲,而她出生起就接受的训练绝不是几堂礼仪课。

准确的说,教团先把她教成一只彻头彻尾的动物,再把她教成一个人。

遇见薛谨之前她能撕裂一切目标生物,操控一个人的命运,调拨整个教团的运势——却不知道食用除营养剂以外的食物,不知道使用电子通讯设备,不知道装在塑料瓶里的儿童饮料。

沈凌所受的教育与培养,曾让黎敬雪烦躁又怜悯。

沈凌其实根本不适合当八面玲珑统筹一切的祭司,黎敬雪曾服侍的薛谨才是祭司的极致。

但她却是故意被什么人养成这样,故意被推上了这个位子……

算了。

黎敬雪轻叹一声,转身前往之前定好的地点:这不是自己目前该忧虑的事,沈凌所接受的教育也恰好在此时派上了用场——

教团里根本不存在能够战胜沈凌的存在,不存在那种超出常规的危险。

退一万步,如果廷议会主席就是那位大人之前向她暗示的危险,那根本不用布上如此复杂的局面——既然拥有能杀死沈凌的武力值,为什么要龟缩在房间里,连同手下低调了数百年?

那只有谨慎的变态才能干出来。

放轻松,黎敬雪。

只是一次消息打探,现在去做好你的任务,别被那个已经离开教团数百年的家伙搅乱大脑。

【几分钟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