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十四章 西方名著4(第3/6页)

两人其中一人也可以排除,因为他的子孙全都结婚了,还没有成婚的,仅仅只有六岁。

最后这一位,是最麻烦的,年纪三十五的威克逊上校,这位上校先生年轻时上了战场,获得了军功,并得到了一笔财富,退役后依然野心勃勃,进入政府工作。

上校先生凭着金钱开道,军功起家,在政府有一定的权势。

他在上战场前已经结婚,和妻子育有三子两女,目前妻子已经过世。

没错,这是一位鳏夫,还是有着权势地位的鳏夫,最糟糕的是,上校先生不善于经营,这些年钱财已经全部花光,急需迎娶一位有钱的小姐当继妻。

目前的洛霜,就是最好的选择,整整五万多英镑的陪嫁,只要结婚就能落到他手里,还是名正言顺继承的,并且洛霜身后没有家族能托管这笔嫁妆。

埃文先生忧心忡忡的道,“这位先生野心勃勃,并不是良善之辈,如果让他知道了这笔遗产的存在,那威克斯小姐您,”就真的威胁了。

以上校的权势,逼迫洛霜嫁给他,简直是轻而易举。

直到这时,洛霜才发现,威克斯先生留下的遗嘱,真的给她造成了大麻烦。

相比之下,吉姆先生居然是个不错的选择,真的是哔了狗了。

“其他人呢?”洛霜沉着脸,继续翻开资料。

剩下的四位,都是奥罗拉那边的亲人,也是一表三千里那中关系,但这是真正有血缘关系的,所以如果有好人选,上校那边也不是不能拒绝。

“这四位,”律师先生振奋起来,“我亲爱的小姐,我推荐这位达西先生,他是绝好没有的人选。”

“菲茨威廉·达西?”洛霜看着资料上的名字,总觉得有点眼熟。

“是的是的,”律师先生兴奋地介绍道,“菲茨威廉·达西,是德比郡的大地主,拥有彭伯里庄园,和附近大片的土地。半年前,老达西先生去世,小达西先生继承了家产,现在已经是整个德比郡最有钱的黄金单身汉了,就连在伦敦,比他出色的也少。”

“这位,这位达西先生身材高大,长相英俊,英武不凡,我认为,他是最适合小姐的未婚夫人选了。”

洛霜眨眨眼,再眨眨眼,想起来了,菲茨威廉·达西,彭伯里庄园,这不就是《傲慢与偏见》的男主嘛。

原来她穿到了这本名著衍生的世界里啊。

曾几何时,洛霜还是少女的时候,也喜欢过这位正直有担当的男主,还期盼过自己未来的男朋友,要像这位达西先生才好。

可惜啊,她不是一开始就穿到了西方世界,要是如此,说不定她就足够去勾引达西了。

现在有卫其轩在,就不说感情不感情的,洛霜这个忠实的颜狗,怎么可能抛弃卫其轩,而就达西?

不为别的,光是审美上的差异,洛霜也不会觉得达西会比卫其轩好看。

卫其轩是那中东方美男子的长相,哪哪都长在了洛霜的审美点上,面如冠玉,郎艳独绝,气质也是她最可的那款风度翩翩贵公子模样。

当然了,这位贵公子黑化的可以,但他能装啊,在洛霜面前,总能装得让她满意又心动。

这就足够了,还要什么自行车。

至于卫其轩会不会穿越到达西身上,洛霜表示,这不可能!

所以,这位男主,她就不去祸祸了。

毕竟依照男主的人品,以及他对爱情的执着,是不可能为了所谓的遗产,就答应一桩莫名其妙的婚事。

洛霜放下达西的资料,去看另外三个人。

一个是一位年轻的医生,在伦敦某医院就职,已婚。

一个还没有结婚,但他只是一个生活在底层的工人,洛霜也许会偷偷帮助他一二,但绝对不能把人牵扯进来。

人家已经活得够辛苦了,要是上校先生知道了这件事,他有没有命在都不知道。

最后是一位大学生,有青梅竹马的恋人,也不适合。

看来看去,好像就真的只剩下达西先生了,要去打扰他吗?

所以,卫其轩,你这个狗男人,到底在哪里!

埃文律师觉得达西先生是再好不过的人选了,他不明白洛霜在犹豫什么。

“威克斯小姐,这位先生正直善良,我打听过了,几乎认识他的人,都对他赞不绝口。”

管家和艾米丽听完,也认同律师先生的看法。

洛霜扶额为难道,“我自然知道他是个好人选,可达西家族有钱,不会缺我父亲留下的遗产的。”

“这不是很好吗?”律师不解,能找到一个不贪图小姐遗产的人,多好的丈夫人选啊。

洛霜苦笑,“那你怎么能保证,人家愿意接受一桩莫名其妙的婚事呢?毕竟他不需要那五万英镑。”

“这……”律师顿住,“可谁也不会嫌钱多啊。再说了,小姐如此优秀,有哪个绅士愿意放弃和小姐您缔结良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