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我喜欢的少年挺拔而灿烂(第4/6页)

不经意一摩挲,就撩拨的人心头一颤,耳根子发红。

余姑娘个头矮,身量纤细,步子迈的也小,被他拉着走时就像在牵一只矮皮球。

踉踉跄跄,东晃西荡。

整条巷子爱八卦碎语的妇女婆子们都朝他们行注目礼,嘴角眼底无一不带着浓浓的揶揄。

余琨瑜又羞又恼又气愤,然而想挣挣不开,想甩甩不掉,只能认命地被当成皮球。

跟在他后头亦步亦趋。

左右当年做革命任务的时候,更出格的事儿也不是没干过:

富丽堂皇纸醉金迷的舞厅,他的手顺着她旗袍的开衩一直摸到腰间,在细腻的肌肤上打个弯儿,而后立马顺过去一把枪。

按压,上膛,头顶灯泡熄暗那一瞬间,“砰”“砰”两声,直接给目标人物狙了头。

下一秒,那把手.枪就被极为顺畅地滑进几米远的楼梯间。

伴随着满耳朵的惊惶尖叫和近乎不可闻的手.枪溜地声,冰冷的唇带着灼热的吻瞬间就铺天盖地压了下来。

灯再亮起时,他英俊的脸庞上已经满是口红印,唇角被咬出一个口子。

男人抬手抹了抹血迹,暴躁地骂了句脏话。

他漂亮的眼睛里全是恼怒和质问:“他奶奶的哪个混蛋在这里给老子搞开灯关灯变魔术呢?嫌命太长了就过来,老子一枪崩了你给你个痛快!”

从头至尾,他接到的指令都是临时的。

一个眼神,两个手势。

迅速确定目标人物和作案时间。

扳机扣得果决,枪法准到让人想哭,爆头之后迅速丢枪,人家亲卫都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他已经开始进入状态为自己洗脱嫌疑。

事后对方过来调查,他嗤笑一声不屑又轻蔑,当着敌人的面嘲讽他们都是没脑子的憨货,然后直接把矛头引向对方的二把手。

关键是,在他一通逻辑清晰且理直气壮的分析下,对方竟然还觉得挺有道理的。

他们究竟信没信,余琨瑜无法下定论。

但最起码她逃离东北南下时,那位被江时污蔑的“无辜”二把手几乎已经被架空了,成天不是去窑子里喝花酒,就是去大烟馆里抽大烟。

不过说到抽大烟......

事实上,如果这世上有什么是真让余琨瑜痛恨至极恨不得用命去阻止的,就是鸦片。

人有三六九等,到如今,鸦片也高低优劣一样一样分的清清楚楚。

政府不让种,军阀就偷着种瞒着种,鸦片成了军费来源的重要部分,一出门就可看见鸦片馆林立,街头巷尾的那些脚夫、轿夫、兵丁们,饭可以不吃,大烟倒成了他们体力活的主要酬劳。

拉一段路,便停下来抽一口,嘴里喊着“是药不是毒”,抽的瘦骨嶙峋,浑身乏力,恍恍惚无所谓生死。

听说西南那边的黔省,烟民几乎占了总人口的五分之一。

烟雾缭绕的景象更是触目惊心。

何其愚昧!

何其心痛!

想到这些,余琨瑜的眼眶又忍不住红了起来。

她抽了抽鼻子,低头用力一揉眼睛,掩饰自己情绪的失控。

前头牵着她一直走的男人也停了下来。

止步于一座小山坳前。

夕阳渐渐落下了,余晖染红天际一角,映衬着青山棕田,意境悠然。

仿佛能让人浮躁的心都瞬间平静下来。

江时从地上拗断了一根狗尾巴草,弯唇在她眼皮上划了划。

痒痒的触感,但是很轻柔。

余琨瑜抬手拨开。

“你别闹了呀。”

“你瞧上去心情不是很好。”

江时寻了一棵歪脖子矮树靠着,双手懒洋洋搭在脑后,嘴里还叼着那根狗尾巴草,说话含含糊糊,“是因为我说要跟你爹娘提亲?”

“不是!”

余琨瑜这样好脾气的人,都要被他反反复复没遮没拦的“提亲”给气恼了。

“那是为什么?”

“.....也没有为什么。”

她拧了拧眉,视线投向远方,落在天际那抹血红夕阳上,语气淡淡的,“只是有的时候读史书,真向往汉唐啊。”

“怎么说?”

“汉秉威信,总率万国,日月所照,皆为臣妾,这是大汉。万邦来朝,八方来仪,这是盛唐。”

她垂下眼眸,笑声苍凉又悲情,“那些时代的人民,大约不论是穷是恶,是软弱是内敛,在面对外邦国人,面对非我族类,都能挺直脊梁骨,堂堂正正地做人。可如今呢,人家在我们的地盘上挥刀砍伐,肆意鱼肉,我们却要委曲求全,低声下气。这还是不是我们的国?是不是我们的家?”

“......”

有那么一瞬间,江时竟然真的想不出该用什么样的理由去宽慰她。

因为她说的话没有一点儿错。

不亲身经历过就无法体会这狼藉的,行尸走肉一般的景象。

这个时代的民族自信心,莫说和大汉盛唐比,便是连几十年后的后世,也压根比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