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第3/3页)

原来真相竟然是这样,宁婉努力压制住内心的愤怒和火气,这才没有当场爆发,她以前就觉得金建华心术不正,但不知道他竟然可以这样无耻。

蔡珍还是个甚至谈不上出社会的学生,结果金建华仗着自己的老板地位,仗着自己对法律更为熟知更知道如何钻漏洞,不仅有恃无恐地妄图性骚扰潜规则蔡珍,甚至在事后还能如此镇定自若地给蔡珍下套,一步步把她往坑里推。

宁婉在社区待的时间久了,接触过形形色色的案子,很多时候,一旦稍有不慎,确实受害者也很容易在法律上被定性为加害人。

金建华这样暗示蔡珍,自己闭口不提钱字,其实就等着蔡珍狮子大开口问他要钱做为赔偿,然后好把蔡珍往敲诈勒索的罪名里套。

因为在道义上,千真万确蔡珍是受害者,这事说出去没人会给金建华站队,可正因为这样,蔡珍这样的受害人是很容易在情绪激动之下放松警惕的,觉得自己确实有理由拿到赔偿,而赔偿这种东西,道歉什么自然不值钱,当然是用金钱来衡量,所以开口要钱的时候根本不会在意对方是挖了坑。

然而道义上的正确和法律上的正确是两回事,一个不慎,就容易掉进圈套里,最终不仅拿不到任何赔偿,还要被敲诈勒索这四个字搞的焦头烂额,自己平白无故受了损,最终甚至要反过来祈求性骚扰加害人的原谅,以避免敲诈勒索的调查。

蔡珍这种大学生和金建华这种律政老狐狸,段位根本不是一个阶层的,宁婉完全可以想象,金建华是怎么步步为营全身而退的,甚至从他这样娴熟冷静的处理方式来看,自己远不是第一个受害者,蔡珍则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蔡珍虽说原本对社会险恶没什么体会,但毕竟是个法学生,经历过这一遭,很快也能想通其中的逻辑,只是事情已经发生,完全无法挽回,蔡珍如今懊悔又自责:“都是我自己没用,学了四年法律,结果事到临头,别说用法律保护自己,还搬起石头砸了自己脚,金建华惹不起,就只能躲……我想着万一还在容市,他手里握着那段录音,万一以后又来骚扰我……所以……”

“一开始也想过去曝光他的,可一来我自己没注意录音保存证据,二来,万一我发了微博曝光,他把自己手里那段掐头去尾的录音一放,我敢保证,舆论都会来骂我的,会骂我是故意勾引仙人跳,其实就想坑钱……”

讲到这里,蔡珍忍不住又红了眼眶:“是我自己不好,要是我当时严词拒绝赔偿,就不会落到这种尴尬的地步了,再不济也可以和他鱼死网破,总之不至于受制于人……”

“你没错,受害者要赔偿有什么问题?这本来都是你应得的,你的诉求是正当的,只不过没有注意用一种能保护自己的方式去交涉。”宁婉给蔡珍递了纸巾,“受害人不完美没关系,因为错的是加害人。”

这句话,没多久前才从傅峥的嘴里说出来,如今场景变换,宁婉成了安慰他人的人,说着和傅峥一样的话,希望给予受害人力量,有那么一瞬间,宁婉恍惚间总觉得,冥冥之中自己做任何事的时刻,傅峥都站在自己身后,他并不过分耀眼,也没有那种过分优异造成的距离感,明明只是个实习律师,但给人的感觉却是莫名的温和强大以及可靠,以至于宁婉在迷茫时能时常想起他。

他很重要,比宁婉想象的还重要。

但蔡珍这个事,光是安慰是没用的,说到底,自己虽然因为同样的经历能够相信蔡珍,可因为没有证据,一旦曝光,确实没有多少人会站在蔡珍旁边,何况现在金建华手握录音……

蔡珍哭过以后,情绪稳定了许多,看向宁婉的眼神也带了感激:“宁婉姐姐,谢谢你安慰我,本来这事谁也不敢说,现在说出来,我已经感觉好多了,哎,怪我自己蠢……”

“所以你还是决定要离开容市吗?”

提及这个话题,蔡珍的神色又再次惨淡了起来:“我也没办法……”

“你先别急着结束实习,也别急着拒绝掉入职正元所的机会。给我几天时间,或许不仅可以还你清白,还能把金建华的真面目公之于众。”

蔡珍脸上虽是充满了感激,但显然也已经对这事不抱希望:“宁婉姐姐,有你相信我就好了。”

可即便蔡珍自己都有些放弃了,宁婉这次却不想轻易放弃,自己过去就应该做的一件事,即便迟了,但该做的事,就还是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