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第4/4页)

试衣间里没有镜子,她也不知道自己穿上这身是什么效果,只觉得有点不自在。

她是父亲带大的女孩儿,这样的打扮还是平生第一遭。

想到外面站着三个男人,她犹疑了下,才将门打开。

“哇哦,好看!我们电信一枝花果然不是盖的。”林凯风雀跃的声音先响起。

被三个男人外加一个陌生店员围观着,饶是叶玫再淡定,也忍不住耳根子微微发烫。

她抬头,恰好对上两步之遥,秦墨那双狭长双眼。

他懒洋洋靠在白色墙边,翘着一边嘴角,似笑非笑的样子,琥珀色的眸子有光微微在跳动。

他没有说话,只是定定看着他。

店员笑道:“这件裙子很适合美女这种皮肤白的女孩子,你穿着实在是太好看了。”

叶玫慢慢转过身,对上试衣间门上的镜子。

她习惯简单轻松的打扮,所以有点记不清自己多久没穿过这样女人味十足的裙子,而脚上这八厘米的高跟鞋,更是平生第一遭。

但确实是好看的。

好看得有点陌生。

秦墨站在她身后,看着眼前的背影,和镜子里的人。

因为没戴眼镜,侧脸的头发又挽在耳后,露出了整张干净秀丽的小脸。

皮肤白的优势,在这种时候便显露出来。不用化妆,只要穿上一件稍稍鲜艳的衣服,便如同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秦墨第一次发觉,原来美是分很多种的。这样淡雅素净的美,比起浓烈张扬的美,更让人觉得与众不同。

他勾唇无声笑了笑,忍不住吹了声口哨。

叶玫回头看他。

他直起身,道:“就这件了。”

叶玫面露犹豫:“……还是算了吧,我觉得我不是太适合。”

秦墨定定看向她。

林凯风跳过来道:“怎么不适合?明天你就穿着去上课,保准艳惊四座,从此坐实电信之花的名号。”

秦墨勾起一边嘴角,没再说话,直接去拿卡结账。

*

晚上回到宿舍,洗过澡后,叶玫想了想,又拿出新买的裙子和高跟鞋换上,站在门后的穿衣镜去照。

萧雨从阳台进来,眼睛一亮:“新衣服?新鞋子?”

“嗯。”叶玫点头。

萧雨走过来,上下打量着她,满脸都是惊艳:“太好看了!你自己去买的?这么会挑?”

叶玫不置可否得嗯了声。

萧雨又想起什么似的,从抽屉里摸出一只没用过的口红,凑到她跟前,在她唇上画了两下:“这样就更完美了。”

叶玫皮肤白唇色淡,这是她总给人长相寡淡的原因。

此刻画上一点口红,还真是点睛之笔。

镜子里的人,仿佛变了个样。

漂亮。

虽然不至于惊艳,但也是很直接的漂亮。

这样的自己让她觉得很陌生,却又好像有点熟悉。

她忽然想起秦墨那些一二三十几号前女友,此时镜子里的女人,不就和那些漂亮女孩很相似么?

她忽然就有点兴趣缺缺。

原来他喜欢的终究还是这样的美色。

而她再如何打扮,也不可能成为佼佼者。

更没兴趣成为其中一个。

她找来纸巾将口红擦掉,脱下裙子和高跟鞋,塞进了柜子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