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第十一天踹了(第3/3页)

“《茉莉之夜》宛若天籁,顾栀小姐实乃上帝赐予人间的安琪儿,如能在下地狱之前一见人间安琪儿的芳颜,不枉我入世一遭,活这一回。”

……

“够了够了!”

古裕凡专挑肉麻嗯念,念得声情并茂,顾栀则实在听不下去了,打断古裕凡,捂着耳朵,浑身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她这辈子就没听到过这么酸的酸话!

古裕凡掸了掸手里的一沓报纸:“每期的读者来信一半以上都是写给你的话,我接着给你念。”

“你的歌迷一天不见到你,就要一天接着给报社写信,一天天来咱们公司楼下等你。”

“不要说了不要说了。”顾栀浑身别扭得就像在用指甲挠墙,这辈子从来没有一刻像这样庆幸过自己不识字,她伸出手阻止古裕凡,生怕他继续念下去,“我拍,我拍行了吧!”

顾栀开始对歌迷这种生物有些无语了:“拍两张照片你发出去拉倒!我就长这样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一个嘴有什么好看的!让他们不要再给报社写这种东西刊登出来了!我,我想吐!”

古裕凡没想到自己苦口婆心地劝慰,条条利弊分析,结果还比不上几句恶心的酸话,不过好歹目的是达到了,满意地笑了笑:“什么时候去拍?”

顾栀整理着自己被恶心到的胃部:“随便。”

古裕凡答得干脆:“好的。”

——

《茉莉之夜》很红,一直红到了霍氏。

霍廷琛食指轻轻抬起留声机的唱针,歌声戛然而止。

霍廷琛拿起那张唱片,上面印着“顾栀 唱”。

他冷冷笑了一声。

他还以为顾栀那么毅然决然那么硬气,离开他后会搞出个什么名堂,结果现在,不签他给她开的极尽一切姨太太优待的合同之后,就是去当卖唱的歌星。

歌星都是拿工资的,唱片卖的再好,也是唱片公司赚钱,跟歌星没有一点关系。

顾栀放着他霍廷琛的姨太太不当,跑去当抛头露面,一个月顶多两千块钱的歌星。

一个月两千块,在普通人眼里已经是天价,可是这个“天价”,连他之前随手送给她的一样首饰都比不上。

陈家明说顾栀买下的那家珠宝行生意不温不火,赚不了多少钱,并且到现在,还没有房子,住在酒店里。

从简入奢易,从奢入俭难,也不知道当习惯了穿金戴银的顾栀,发现自己唱一月赚的钱,还不如自己之前随手送她的一个首饰赚钱时,心里会是个什么感想。

会回来求他原谅?像三年前那样,抱着他的胳膊求他收了她?

霍廷琛优雅品着咖啡。

他想自己应该并不会像三年前那样,干脆而大方,毕竟任性的女人,总要为自己的任性付出代价。不过最后如果她认错的态度诚恳,他还是会勉为其难,再给她一次机会。

霍廷琛心情愉悦。

他随手从报架上拿了份报纸,放在膝头展开。

瞟到的第一行字:“《茉莉之夜》让我爱上了那个名叫顾栀的女子……”

第二行字:“顾栀吾爱,自从听了你的歌声之后,吾心从今夜起已属于你……”

第三行:“夜夜入我梦的人间安琪儿,顾栀……”

一连几行,全都是各种肉麻的酸话,然而他们酸话的对象,都只有一个,那就是顾栀。

霍廷琛:“………………”

男人铁青着脸,愤怒地把报纸拍到沙发扶手上,想等过几天顾栀回来认错求原谅时,再好好跟她算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