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第2/2页)

“没错,耍帅装酷把妹的时代已经不流行了,现在用功读书才是追求正妹的王道!用功!再用功!”我拍拍许博淳的肩膀,两人都很振奋。

巧合不只如此。某天晚上我们从学校回家途中,许博淳突然想吃点零食,于是我们将脚踏车停在一间叫“三角窗”的家庭式简餐店外,巴望着想吃点东西。

一进去,我们两个眼睛同时发亮。

店里角落摆了一台大型机台游戏机,是有够老旧、属于六年级生的“勇猛拳击”,没有很多粉丝,却让我跟许博淳迷恋不已。勇猛拳击,顾名思义是个格斗对战游戏,如果用右手“拇指加食指加中指”汇聚成一个鸟喙样,在半秒间快速啄两下攻击键,主角就会使出“彗星拳”必杀技,难度非常高,我们几个死党还会拿计算机的按键来比赛,设定“1+1”后,看看谁可以在十秒内连击最多下(最后的数字就是结果)。

“那种机台不是失传很久了吗?”许博淳大惊,虎躯一震。

“没办法了,只好挑他几场!”我赶紧掏出五元硬币,投进机器。

从此我跟许博淳在晚上念完书离开学校后,就会眼巴巴地骑到三角窗,两个人胡乱吃着东西,坐在游戏机前开揍,揍到一毛不剩才离开。

某天晚上,我们口袋的五元铜板特别多,打到老板娘都拿着长勾敲着铁门恐吓,我们才意犹未尽地背起书包走人。

“不行,我们这样一直打电动真的很幼稚,又浪费钱。”许博淳啧啧。

“可是我们才高中,幼稚一点本来就很正常,吼!拜托!”我倒是很乐。

“但也不能太超过,我们来规定一下,只有当我们两个人都在的时候才可以去打勇猛拳击,一个人的时候不行,免得太沉迷。”许博淳正经建议。

“也是,这个游戏很恐怖,程式里头一定有诅咒。”我同意,击掌。

此时,我们在夜风中踩踏着脚踏车,顺着熟悉的“习惯”路线,许博淳陪着我先绕到李小华家再各自回家。我突然有个奸诈的想法。

在“谁先被沈佳仪发现在喜欢她,谁就提早出局”的奇怪作战原则底下,我决定跟这位超级死党分享我的秘密。

“许博淳,你跟阿和也很要好对不对?”我试探性地问。

“对啊。”许博淳。

“尽管如此,我还是决定跟你说一件很酷的事,请你顾念我们的义气,千万不要跟阿和说。嗯?”我伸出手。

“没问题,你爱上了他姊姊吗?”许博淳乱讲,伸出手。

两人击掌。

“不是,是沈佳仪。”我笑笑,爽快说道。

“——”许博淳有些吃惊的表情。

“你不必跟我说,但我清楚阿和很喜欢沈佳仪对吧!”我哈哈一笑。

“算你对了。天啊,你们干嘛一票人都喜欢沈佳仪?”许博淳不解。

“千千万万,不可以跟阿和讲喔。”我微笑,挥手。

我们分开的瞬间,我的脸简直笑到歪掉。

许博淳一向跟阿和很要好,这种恋爱大事是不可能不透露给阿和知道的。我故意跟许博淳泄漏自己的心底事,就是想让许博淳帮我带个话。

认真说起来我可是个狠角色,阿和也该发现我跟沈佳仪的交情非比寻常,如果阿和百分之百确定我喜欢沈佳仪后,一定会加快“追”沈佳仪的脚步。如此一来,这位强敌就会一脚踏进沈佳仪的“绝对禁区”!

“糟糕,我会不会太奸诈了?”我看着月亮。

“不会,你是非常非常的奸诈。”月亮说。

“不客气。”我竖起大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