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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迷信,就是相信幻觉,无论是道听途说的幻觉,还是自己产生的幻觉,她都深信不疑,这种迷信使她生活在一个我无法接近的世界中而自得其乐,对于我来说,她这个样子看起来像个天外来客,一个无知的纯洁少女,一个古怪而有趣的精灵,一个快乐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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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时也会被她搅得心神不宁,真想被什么人派去四处流浪,混个客死异乡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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嗡嗡与我躺在床上时,爱拉着我比较两人的手脚。

她乐滋滋地拿着我的手看来看去,又把自己的小手贴上来,说:"老怪,你看,我怎么这么黑呢?你知道,要是我皮肤的颜色再匀一点也好,再黑一点也不怕,可现在看起来显得不干净,你说是吧?"比完了手,又比胳膊,她还让我抬起腿,与她的腿并在一起。

"老怪,你说我的腿好看吗?""好看。""长吗?""长。""可是,我的小腿太短了,要是脚腕子长一点就好看多了,你说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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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还对我说过很多话。

"我干什么都三分钟热情,"她说,"很快我就会烦。"事实上,她不会烦,她喜欢的事情,她永远不会烦。

"本来我心里还在打呼悠,现在你来了,我就赖上你了,你别想那么快赶我走。"

"你是不是想赶我走?"她眼睛刚睁开就问我。

"我哪儿也不去,就赖在你这里,你别想哄我走。"说完,她坐到一旁。

"老怪,你怎么从不生气呢,你跟我发一次火让我看看。"这是我们认识不到一年时,她说过的话,说的时候,她得意扬扬的,以为自己抄上了一个不错的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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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嗡嗡用我的手机给同学打电话,叫我分外难受,那是我刚从团里接了她,准备一起去超市买菜,回家做饭,嗡嗡想起她的同学总说想吃我做的饭,就打电话叫她们过来吃,她坐在我旁边,对着电话说:"来吧,到我们家来吃饭吧,老怪做饭,他好不容易才做一回,来吧。"对方回绝了,嗡嗡失望地把手机还给我。

我没有说话,开着车,内心缩成一团儿,看来,她还未从过去醒来,她的同学说喜欢来我这里吃饭,不过是一种客套,说我做的饭好吃,不过是变相地不想伤害嗡嗡,而让她觉得,她过得还不错,可嗡嗡不知道,她真以为我做的饭好吃,真以为能吃我做的饭是件快乐的事,我知道,在世上,只有嗡嗡一个人这样认为,她沉浸在一个虚假的世界里不想出来,这个世界里只有我与她两人,最多再加上倒霉的老巍,她认为这里十分舒适,她喜欢呆在这里,在这里,我会照顾她,而她,则愿意扮演一个听话的小姑娘,一个会撒娇的可爱宝贝,她演得很好,很出色,成功极了,只是我这个蹩脚演员太不争气,毁了她的一场美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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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我们一起度过的很多夜晚,很多夜晚,也许太多了。

深夜,我们在北京一条条大街上兜风,嗡嗡坐在我身边,半梦半醒,我们不说话,听着录音机里传出的流行歌曲声。

兜风时,我开车,她为我点烟斗,她十分灵巧,凡是我教给她做的事,无一不很快学会,连使用五笔字型打字都只用了三天便学会了。

一般,我们在友谊商店边上的冰淇淋店吃美国冰淇淋,还有时,我们去位于东直门的某一个饭馆吃东西,什么麻辣龙虾之类,嗡嗡永远坐在我身边,永远跟着我,寸步不离,如同一个守着我们情感的不睡的岗哨,如同我的影子。

又一个深夜,我们一丝不挂地在巴赫的钢琴声中做爱,我们充满柔情蜜意,也许,我从未对别人这样充满柔情蜜意过,我经常感到,而且有时以为那是真的,我是说,我认为我抱在怀里的嗡嗡是一朵花。

那一段,在床上,只要我面向着她,抱着她,不管姿势多么不舒服,她都要同样搂着我,当我一转过身去,她也立刻转过身去,直到我重新转回身来,把她抱在怀里。

另一个深夜,我们在莫扎特的三重奏里跳舞,我抱着她,她把脸贴在我的肩膀上,我们跳舞,虽然三年间只跳过一次,而且只在一起跳了一分钟,但我却记住了那个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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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一些夜晚我们这样度过――

我不理她,她便在另一间屋里,把拖鞋之类的东西"啪啪"地扔到地上,好引我过去。

她还叫嚷。

她还一下坐到我腿上,不肯下来。

她总要挨着我,贴着我,靠着我,如同我的一部分。

她经常看着电视睡着,有时,我看一个电影,她睡着了也不肯走,非要我抱着她,她靠我腿上睡,身体蜷成一团儿,极不舒适,但她宁愿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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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后,嗡嗡有几个愿望,与我一起去大饭店吃饭,与我一起看电影,看话剧,听音乐会,总之,是做一些她所想像的别的情人都去做的事,我一一满足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