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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听过的惟一一句她对自己的自我表扬。

我要说,嗡嗡说得很准确,她的身体摸起来确实像个豆腐,在此之前,我从未见识过如此柔软而乖巧的身体,即使隔着衣服,我也能感受到她所讲的一切,我满腔邪念地面对一个天真无邪的姑娘,"最后一句话"该讲什么仍然不知道,小春的办法我也不想尝试,我长时间地抱着她,吻她,长时间与她一起静默无声地呆在黑暗中,最终,我把手伸向她的裤腰,她只是在最初的一刻挣扎了半秒钟,然后便抱住我,任我胡作非为,我是在她说着很疼的同时把缺德事儿干完的,事后,我们一起睡去,她睡得像没事人儿一样,第二天醒来,她还在我身边结结巴巴对我说:"昨天晚上的事儿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不是那种很在乎的人,反正总有这么一天。"

嗡嗡对我说上面一番话时还有点不好意思,似乎是她诱奸的我而不是我诱奸的她,随后的一个白天,她看起来与过去没什么区别,既不多愁善感,要求我说谎与她天长地久,也没有破罐破摔似的自认倒霉,她健康而自然,与我说话,与我一起吃饭,与我一起到外面散步,我顺手在药店给她买了一盒长效避孕药,她看也不看就塞进嘴里一片,一仰脖儿便咽了下去。晚上,她照例高高兴兴地看她的电视,我们外出吃了顿宵夜,回来后我到电脑前写作,她有点无所事事,我说你看看书吧,她晃着脑袋来到我的书架前,从里面抽出一本书看几眼,对我笑着说:"我就不是看书的料。"然后,她把书放回原来的地方,自己到外屋去看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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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夜,嗡嗡仍与我睡在一起,我们再次乱搞,她再次说疼,但没有要求我停止,事后,她再次十分大方地说一切没关系,她甚至没有问过我是否喜欢她,也没说她是不是喜欢我,她只是说她不讨厌我,觉得跟我在一起说说笑笑还过得去,她就说了这么多,并且,在以后的日子里也没有说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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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夜,天气十分炎热,乱搞时她依旧说疼,并且说与第一次一模一样,我们汗流浃背,嗡嗡却始终与我搂在一起,我们睡了八九个小时,她睡得又香又甜,我吻她,她就接受,但从不主动吻我,事实上,她根本不会接吻,也没有把接吻当成一件什么特别的事儿,她睡起觉来悄无声息,一副长眠不醒的样子,她的腰肢、手臂和双腿都十分柔软,整个身体无论你摇晃哪里,其他部位也会跟着轻轻起伏,像块肉冻一样,她Rx房的形状煞是好看,宛如两只倒梨,就是她直起身来也不下垂,反而微微上翘,而且,一如身体上的其他部位,十分柔软,并且,加倍柔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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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印象里,嗡嗡的全部就是柔软的代名词,连同她的心,我是说,铁石心肠的我,只要是挨着她,心中就会被一种柔情占据着,这种柔情我以前从未有过,以后我也不指望它会再来,我是说,嗡嗡的温柔令我痛苦,这种痛苦经历一次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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嗡嗡十分敏感,善解人意的同时,还特别自然,突出的表现是,她很会找机会向我撒娇,我从未见过像她一样会撒娇的姑娘,也未见过如此流畅自然的撒娇方式,她撒娇的方式多种多样,闻所未闻,她不分场合、随时随地向我撒娇,完全把撒娇当成了一种生活方式,这使她迷人至极,当然,这都是以后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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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在以后几年中,她成了我的一个挥之不去的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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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噩梦之前,一切好好的。

是的,一切好好的,从那时起,从我诱奸嗡嗡成功那时起,从她像只大老鼠一样睡在我身边的那时起,从她把我那里当做家的那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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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所有家在外地的姑娘一样,穿着30块钱牛仔裤的嗡嗡愿意在工作之余有个地方属于自己,我把她带到我那里,她看来很喜欢,便把那里当做她常去的地方,起先,她还有很多地方可去,后来,她对那些地方不再好奇了,于是在下班之后,便径直来找我,她先得花10块钱打车到天桥,然后再花3块钱,坐上小公共,风尘仆仆地一直来到我的门前,她会按门铃,然后等待我开门,我开了门,她会摇摆着腰肢笑嘻嘻地进来,有时,她会美滋滋地甩开我拉她的手,紧走两步,从沙发背面纵身一跃,跳到沙发的正面,嘴里叫着:"我是赌圣嗡嗡!我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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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来了,她总是来,一天又一天。

有时,她单独来,有时,她与菲菲一起来,还有时,她带着她的同学来。

她喜欢来,我知道她喜欢来,我的房间加上阳台只有50平米,其中的10平米是我的书房,属于我,其余的空间属于她,她在那剩下的40平米里活动,她收拾屋子,看电视,打开冰箱,找我给她买的冰淇淋,她也会站在厨房的洗碗池边,把堆积如山的碗碟通通洗净,她还会顺手把厨房擦得很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