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第2/2页)

终于,舞台上的聚光灯亮起,他在沸腾到快将整个体育场掀翻的尖叫声中帅气登场。

靳思翰之所以能够爆红,除了优越的长相,与他的才华更分不开。

国内很少有像他这样唱跳俱佳,并且在创作上还具有一定天赋的爱豆。

他一连唱了十几首歌,大多数都是原创。

“今晚到这就要结束了,谢谢大家能来我的演唱会,这是我的第一场演唱会,对我来说意义非凡,感谢每一个能到来的你们。”

他说着,面向观众,朝舞台的几个方向都深深鞠了一躬。

“呜呜呜呜哥哥不要走!!”

“儿子妈妈爱你!再唱一首!”

“靳思翰靳思翰!”

“不要走!不要走!”

台下的粉丝哭成一团,大声喊着让他不要走再唱一首。

“这么多人喜欢他,这孩子真出息了。”施宁由衷感慨。

“嗯,舞台上的他确实很耀眼。”

林森诺接着道。

心里想的是,既然这么多人喜欢你,那施宁就喜欢我好了,其他人的喜欢我都可以不要,我只要她。

就在这时,舞台上的灯光再次亮起来。

场子里的人就跟疯了一样大声尖叫。

升降台缓缓升上来,他换了一身衣服,重新站上了舞台。

靳思翰的舞台偏好大多是唱跳型,妆发自然也是往时尚潮流外放那方面靠。

而他最后一首歌的造型,不管是前奏音乐,还是服装上,都和之前的大为不同。

他穿了一件蓝色衬衫和白色牛仔裤,造型十分清爽干净。

“这是今晚的最后一首歌,这首歌是我出道前写的,然后我重新进行了编曲。这首歌对我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今晚也是第一次唱,希望大家喜欢。”

“这首歌的名字,叫做告白。”

他坐在舞台中央,专注而深情的唱着这首歌,手指缓缓拨动吉他弦。场内的万人为他静止,沉醉在他的演唱里。

这首歌是今晚他唱的所有歌里最抒情的一首,场内其他观众听得如痴如醉,施宁却分外紧张。

她的票是靳思翰给的,距离舞台很近。

靳思翰也自然知道她坐在哪里。

所以他全程目光都看着她唱这首歌到底是几个意思?

这小子怕不是疯了吧。

歌词其他人不知道,但她却能听出来,是写给她的。

她能听出来,林森诺自然也能听出来。

施宁悄悄转过头,果然,她身边的某人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