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第2/3页)

我把那簪子插在她发髻上,起身将衣架上的翟衣一把扯下,丢进她怀里:“还有这件衣服,你喜欢,就都给你吧。”

岚月抱住翟衣坐在地下,震惊无措地望着我。她因嫉恨而疯魔,衣冠不整带着刀来找我,大概是想跟我拼个玉石俱焚,却没想到我比她疯得还要厉害。

我将匕首揣在袖子里,转身离开燕宁殿。女官在身后追问:“县主,你要去哪儿?再不梳妆真的来不及了!”我没有理睬,径直甩开她疾步走出宫门。

一路上都没有遇到什么人,也可能遇到了,他们对我说了话行了礼,但是我没有留意。

我的世界里只有我自己,旁人再也无法干涉左右。

虞重锐对我说,一定要活着,活着才是最重要的。

他错了,活着其实没有那么重要。有希望地活着,才算是个真正的活人,否则每一天都只是煎熬受苦罢了。

我这短暂而平庸的一生,乏善可陈,自小长在深院后宅,糊里糊涂、可有可无地养大,没有多少见识,书也读得马马虎虎,更没做过什么了不起的事情;我出生时就父母双亡,唯一爱护我的姑姑也过世了,世上再没有我舍不下的亲人——仲舒哥哥或许算一个,但他能照顾好自己,不需要我操心;我立过誓言想要做的事,找到宁宁的尸首为她昭雪、让家里的女孩儿不再因劣习恶俗而丧命、送长御的遗骨回故乡安葬,我都办到了,还有什么心愿没达成吗?

对了,我还不知道虞重锐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他非要钓着我等九月成亲才肯说。我在他家总共待了十八天,左右就是那段时间罢了,我一天一天数过来,数十八次,总有一个是对的。如果这也算未了的心愿,那我带着这份微弱的执念去投胎,下辈子会不会让我更容易遇见他?

天未亮时信王就去太庙祭祀天地宗庙,刚刚回还,此刻在甘露殿旁的朵殿暂作休整,稍后还要登紫宸殿御极,接受群臣外使拜谒朝贺。我走进朵殿中时,看到他正倚在坐榻上假寐小憩,冕旒玉带除下搁置一旁。

章三全站在门口,似乎拦了我一下,说了什么我没听清。

信王听见动静便醒了,起身相迎:“瑶瑶,你现在就过来了,还得等好一阵儿呢——怎么还穿着这身?”

我仰头问他:“虞相……虞司马,他走了吗?”

信王略微一顿,说:“朕腊月十七就下了旨,命他立即赶赴靖州上任。”

腊月十七,那他进宫那天是腊月十九,现在大约还在路上吧,过年竟还要羁旅奔波。如果脚程快一点,还来得及上元节前抵达靖州。靖州的上元夜,必然不如洛阳热闹,那边的人们也会演傩戏吗?

不,不要再想了。一想到他,我对这世界似乎又起了眷恋不舍,我就下不了决心了。

我对信王说:“陛下知道我跟姑姑为什么能识穿人心吗?”

信王皱起眉,低声道:“你说过了。”

我说过?或许是吧。

“因为这里,有一只虫,饮我血为生。”我点了点自己心口,“陛下想要的其实只是这只虫而已,我把它给你,你放过我,好不好?”

自尽有很多种方式,服毒、投水、吞金、悬梁,甚至以姑姑的体质,她完全可以伪造一点意外让自己受伤,或者哪天不慎没有及时用药,心脉阻塞,她就可以悄无声息地告别这个让她厌恶的人世,为什么最后却选了如此血腥而惨烈的方式,扎自己心头一刀,血流尽而死?

现在我终于明白了。因为她想摆脱“墨金”,摆脱这束缚断送了她一生的黑暗之源,她不想到死还要带着它,跟它死在一起。

她特地选了夜深人静、四下无人的荷塘,用一腔热血将它自体内驱离,与它同归于尽。

只是她没有想到,她的血未凉时,我会恰巧从旁经过。

我从袖子里取出岚月的匕首,刃口反射的寒光映在信王脸上。这是一把好刀,很锋利,不会太痛苦的。

信王以为我要对他不利,大惊失色,下意识地后退躲避。那厢章三全也飞奔过来,挡在他身前护驾。

晏少卿说我身板瘦弱手臂无力,自杀都未必扎得穿自己,更遑论杀人。他说得不对,我虽然没有能力杀人,但扎穿自己还是可以的。

只是太用力了,好像扎得有点偏,刀锋还卡进了骨头里。我费了好大劲才把匕首□□,橙红色的血练夹着一道黑影从我胸口飙射而出。

这是我头一次看见“墨金”真正的模样。它长得和它的用处一样恶心,漆黑的身子一环一环,泛着金绿色的光,在血泊里疯狂扭动伸缩。缩短时只有一寸长,粗如筷子;伸长了却又能拉成细细的一条黑线,长及尺余。

我看到信王双目圆睁,片刻愣神后冲到门口,对外面大喊:“来人!快叫太医!太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