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完整

沈良庭拼命三郎的名号在博浪是出了名的,除非有应酬,全公司很少有人比他来的早走得晚。

可最近却像转了性,一到下班点就看不到人,早上偶尔还迟到。日程安排上,能取消的应酬就取消,能带回家的工作就带回家,下午开会过了下班点,他甚至会主动提出先结束,明天再开。

全公司的人都认定他一定是谈了恋爱,却没人敢去向本人求证。

晚上沈良庭回到家,打开门,窗明几净的屋子里,阳台放着花,奥卢正安安静静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等他,小狗趴在他脚边,奥卢的一只手垂下摸着狗脑袋。

画面太温馨,乃至沈良庭站在门口都不敢进来。生怕一眨眼,一切又变了。

桌上是准备好的饭菜。奥卢在家里没事做,每天的活动范围只有家附近的一公里,大多数时间都是抱着电脑上网学习。在知道如何网上下单买东西后,他就开始买菜回来自己烧,尝试一次以后他无师自通,大获成功,就一发不可收拾。

沈良庭不加班,因为奥卢会等他回来一起吃晚饭。

回家有了牵挂,自然就没法再把工作放在第一位。

沈良庭坐在餐桌前,看着热腾腾的饭菜。“其实你不用等我,开回来每次都堵车。”

“没事,一个人吃饭没什么意思。”

沈良庭转身从包里拿出一束被包裹得很好的花,“我回来的时候,看到有个小姑娘在卖,我想让她早点回去,就都买下来了。”

“谢谢,很漂亮。”奥卢露出一个笑,接过玫瑰,找了个花瓶插好。

“你要是喜欢的话,我每天都可以给你带。”

“那不会很麻烦吗?”奥卢问他。

沈良庭摇头,“不会,那个小姑娘每天都在广场,我时常会碰到。”

奥卢歪头看他,“良庭,如果你要送花给我,是不需要找理由的。”

沈良庭拿筷子的手一顿,又若无其事地捧起碗开始吃饭,“没有,只是那个小姑娘太可怜了。那就这样吧,我会记得买花回来的。”

奥卢看着沈良庭红起来的耳朵尖,发现他好像是内敛而赧于表达感情的,他对待失忆前的自己也是这样吗?这样羞涩,扭扭捏捏,偶尔看他说出点罗曼蒂克的矫情话,反而更让人觉得可爱了。

看一个人闹别扭也觉得喜欢,这就是那个人遗留给自己的情感吧,就算没有记忆,没有理由,也已经成了身体的本能,神经的反射,会不由自主地这么想这么做。即使素不相识,看沈良庭难过就觉得心疼,看沈良庭担心自己会觉得高兴,看沈良庭流泪好像自己也要心碎。所以从前的傅闻璟怎么能这么残忍,一而再再而三地伤害这个人?

奥卢主动给沈良庭夹菜,然后问他,“怎么样?好吃吗?”

沈良庭点头。

“我以前也会这么做吗?我好像挺擅长的。”

沈良庭咽下嘴里的饭菜,“你以前很忙,很少有时间做这种事,不过是有一次。”沈良庭眼帘一滞,是傅闻璟因枪伤在家休养,沈良庭来提醒他小心吴振华,来去匆匆,沈良庭食不知味,早忘记了味道。

“这点小事都不愿意为你做,看来他好像也不是很在乎你。如果是我的话,我应该很乐于给喜欢的人下厨。”奥卢大言不惭地开口。

沈良庭差点被一口淡心菜噎到,哪有人失了个忆就变了个人的?虽然从前在这方面,傅闻璟是比他要直接,很多事情都是傅闻璟说了,他才敢相信。

想到从前的事,再看到眼前人毫无忧虑的笑,轻松、自在、大方。沈良庭怔了怔,忽然不知道哪一个更好。

不是对他好,而是对傅闻璟来说,记忆更像沉重的负担,摆脱不掉的枷锁。也许现在这个失忆的他,才是更轻松真实的。

公爵闻到晚饭的香味,也馋嘴的跟上来,蹭着沈良庭的腿讨吃的。

沈良庭被小狗打断思绪。

小狗不能吃太咸的东西,怕掉毛。沈良庭就拿一个碗装了白水,把肉什么用水洗了一遍再丢给它吃。公爵已经被喂过了,现在就是嘴馋,吃过两块肉以后就吃不动了,却很护食,还要装样子似得咬两口,不让别人动。

这是幼犬时经常挨饿养出来的坏毛病。

奥卢把它碗里的肉倒掉,立刻被它叫了两声,很快被沈良庭严厉斥责了。

小狗偃旗息鼓,知道谁是供它吃住的衣食父母。

奥卢毕竟跟小狗相处的时间短,始终没有小狗跟沈良庭的情感深。傅闻璟救了却不养,现在又要小狗来认主人,是一种无赖行为。

所以两人一狗相处时,大多是沈良庭唱黑脸,奥卢唱白脸,意图讨好狗子,可狗子还是更喜欢沈良庭,无论怎么被凶,两人一起出现,它永远第一个扑到沈良庭怀里。

夜幕降临,窗户透出微黄的暖调灯光,映着三个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