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第2/4页)

沈修杨见李卿卿带着孩子走远了,这才压低声音道:“慕军哥,关于陈知青出事这件事,你觉得有没有可能是敌特的手笔?”

沈慕军早就知道他想说什么了,闻言黑眸不动声色的看着他。关于陈闻伍的事情,他之前也听沈乐香说了一点。

“如果是敌特的话,那人早就死了。”

沈慕军对陈闻伍的印象很不好,所以连带他的名字都不想提。

沈修杨道:“不是敌特,有什么人有这样的手法?我之前带着人上去看了,你知道吗?陈知青被吊着的那棵树特别高,一个成年男人都没办法轻松把他弄到上面去。还有……就是那一路上的脚印,只有陈知青一个人的……你说邪不邪门啊?”

沈慕军见他一脸忧心忡忡的样子,忍不住想起了李卿卿昨天淡定的样子。这两个人的神情,还真是十分鲜明的对比。

“你若是相信我的话,这件事就不要查了,那个人不会对村子造成任何危害。”

沈修杨闻言眼睛顿时一亮,他就知道沈慕军一定知道什么?他还想追问就听到沈慕军又道:“我让你最近盯着沈丽妍,都发现了什么?”

沈修杨知道沈慕军并不想多说,甚至有点袒护他口中那个人的意思。沈修杨此时的心里虽然十分惊讶,不过他知道沈慕军是个什么样的人,他既然都这样相信那个人了,他也不好继续揪着这事不松口。

沈修杨:“之前你若是不跟我说,我还真没发现沈丽妍有点怪。这丫头似乎对堂嫂意见很大,最近除了经常往你们这边跑,还时不时的盯着堂嫂的背影看。”

当然这些都不是沈修杨亲眼看到的,他让村子里的一些孩子帮他盯的。别看他们这些小家伙们,平日里村子里有什么事情,他们一个个比那些大人们知道的还清楚。

因为他们一个个都还小的关系,一般大人有事情也都不会避着他们,所以他们往往观察的比大人要仔细。

沈慕军对此并不意外,他看着沈修杨道:“你继续让人盯着。”

隔日,大队陆陆续续又开始上工了。

李卿卿并没有像之前一样,每天做满十三个工分,而是每天只做一上午的工。她的理由是家里不方便,她要照顾家里的男人和孩子。

对此大队长以及村里人,倒是十分理解她家里的情况。而且就算她只做一上午,她每天也能拿到六个工分。村子里一般的女人或知青,一天挣的工分也顶多七八个工分。

六个工分,对于李卿卿来说也不算少了。况且,沈慕军那边还有补贴,他们家的日子还算过得不错。

李卿卿在月末的时候,请了两天假打算去县城一趟。她要把那几张快要过期的票用掉,然后再去县城的黑市捣鼓一些钱票回来。

虽然她现在手里有不少钱和票,但是买了自行车和手表之后,一下子就要去掉大几百。而且这些钱都是沈慕军的,她以后若是跟沈慕军离婚了,总不好继续厚着脸皮跟沈慕军要钱。

虽然她照顾沈慕军这么久,又帮忙治疗沈慕军的身体,就算吃他的用他的也没什么?可是她习惯了自立自强,还是觉得自己手里有点资本才安心。

而且她这个人喜欢走一步看十步,做什么事情之前最后都安排妥当,也省得以后遇见了什么事情手忙脚乱。

一开始她并不打算带家里人过去,因为她有很多事情要背着他们做。但是沈慕军要去县城医院做检查,还要拖人他的朋友找做手术时用的东西。

李卿卿知道沈慕军的腿耽误不得,就把两小只放到了张大娘那里,给足了这两天孩子的口粮,她就带着沈慕军一起去县城。

虽然两个孩子一脸舍不得,非常非常想要跟着爹娘一起过去。可是他们也知道自己是拖累,不能耽误了爹娘要办的正事。

去县城的那天,李卿卿把原主的衣服都扒拉了出来,然后挑挑拣拣选了半天,才选了一套还算过得去的衣服穿上。

因为沈慕军也要去见朋友,李卿卿特意给他简单的收拾了一下。虽然他们都不在乎别人的眼光,但是出去见人还是要注意点形象的。

不得不说的是,沈慕军确实生了一副好皮囊。哪怕他此刻一脸的病态,依旧遮挡不住他是个帅哥的事实。

沈慕军穿了一件白色短袖衫,下面配了一条简单的黑色长裤。加上他一脸病态的坐在轮椅上,看起来就像一个病娇大佬似的。

李卿卿跟沈慕军去公社的时候,是搭坐大队的拖拉机过去的。他们队上的拖拉机手是大队长的大儿子,叫刘力哥,是个年纪十七八的黑瘦小伙子。

刘力哥听他爹那里听说,沈慕军夫妇要去县城医院作检查。今天特意等在了村口,就是为了帮忙载他们去公社。

刘力哥知道沈慕军的腿脚不方便,还特意把沈慕军夫妇送到了公车站,帮着李卿卿把沈慕军送上车才走。